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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人死了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2-04-07 14:20:04

Ⅰ 人退休后死了养老金怎么办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养老保险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而人社部《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也明确,“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1、可继承个人账户养老金

企业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分为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

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一般是社保基数的20%左右,直接进入统筹账户;个人缴纳社保基数的8%,进入个人的账户。

当参保人退休后,开始领取养老金,分为两个部分: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来自于统筹基金,具体多少和当地工资水平、缴费年限等参数有关。

个人养老金即个人账户积累的部分,分N个月领取。若是只领了一个月就死亡,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如果是职工参加单位的社保,则继承人可以继承该职工个人账户部分和利息;如果是个人参保,就可以让继承人拿走之前交的全部养老保险费。

2、基础养老金不可继承

一个人如果交满15年以上的社保,退休后个人领取的养老金金额=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而如今,明确规定可以依法继承的只有后者——个人账户养老金,并不包括基础养老金,也就是说社保的参保人如果突然去世,基础养老金这部分是不能被依法继承的。

其中,单位缴费会被统筹,只有个人缴费的部分不会白交,能够继承。

需要说明的是,虽然个人交的钱不会白交,但职工养老保险中的单位缴费部分,还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政府补贴部分,这些都是不能继承的。

这些钱要继续用于其他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支付,这体现了社会保险的“社会互济”原则。

虽然只有个人账户养老金能被继承,但是死者的家属可以从养老基金中拿到两笔钱,根据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也就是说,只要你参加社保了,不管你是还没有退休领取养老金,还是已经退休开始领养老金,去世后个人账户的资金余额都可以依法继承。

Ⅱ 社保交满15年,人死了怎么办

如果出现了社保交满15年后参保人死亡的情况,那参保人里面的钱由其家属或法定继承人领取。但是需要知道的是,参保人个人账户内的余额是可以全部退还的,但是统筹账户的余额是继承人没有关系的,我们平时缴纳的这个基本养老保险,有一部分是在自己的个人账户上面,还有一部分是划分到了统筹账户中,统筹账户占到你缴费总额的65%,个人账户只占有35%,所以说大部分的金额都在统筹账户中,如果参保人去世,这个统筹账户是继承人继承不了的。举个例子,如果这么多年来,我们的养老保险一共交了10万块,那么有3.5万是在自己的账户中,还有6.5万是在统筹账户中,参保人去世,继承人就只能继承参保人个人账户中的3.5万。统筹账户的作用最主要是给已经办理完退休手续的这部分退休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发放养老金的一个主体账户。所以说继承人只能继承个人余额部分,除了个人余额继承部分外,还有一部分补贴是丧葬抚恤金,大概是参保人基本退休工资的十个月工资,每个地区政策不同,有的地方可能只有3到6个月,最长不超过10个月,如果你们本地的退休平均工资是3500的话,那么可以发放10个月的工资作为丧葬抚恤金,就是35000,这两者都是可以继承的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Ⅲ 退休后,养老金人死以后怎么办

根据地域不同,各地稍有差别。
养老金中的个人账户部分可以退还剩余的金额,然后有几个月当地平均工资标准的丧葬费和抚恤金。
不过有的地方只要领取过养老金,个人账户的钱就不退了。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也不同。前一段时间和看到网络知道里有人问社保中心和原单位就丧葬费和抚恤金问题相互扯皮的事。

Ⅳ 人死了`养老保险怎么办

分两种情况分析:1、一种是参保人没到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就去世了,尚未退休回就已经身故的,答社保并没有相应的赔偿。只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一次性退还给继承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身故前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带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社保卡,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退社保金。2、另一种则是刚领几个月,或者还没领完养老金就去世的情况;还有参保人移居国外停止参保的情况。退休后身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的余额(减去过去已领部分)一次性退还给继承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可申请丧葬费和抚恤金。不管是不是自己交的全部费用,(个人交的也是有单位部分的,单位部分的进社保统筹),退保只退个人账户中的缴费部分。

Ⅳ 买的养老保险人死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
根据养老保险发放的相关规定,被保险人在缴费期间死亡的,法定继承人凭被保险人死亡证明和养老保险手册,可领取四千元丧葬费、四千元养老金和个人账户个人缴费余额。被保险人未满六十周岁死亡的,除政府补助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内的基金余额,即个人历年缴费及利息总额,扣除管理服务费后,可依法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Ⅵ 没到60岁人死了,缴纳的养老金怎么办

最好不要退费,这样划算不来。
把他账户里的全部,转移到子女的养老金账户里,是不吃亏的。

Ⅶ 人死了领了养老金怎么办

摘要 人死了以后,自己交养老金的那一部分钱,也会退给你。并且因为各地政策不同。会给你不同的补助。

Ⅷ 买了养老保险人死了怎么办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规定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人员的待遇,并明确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对于未继续缴费或者延长缴费后累计缴费年限仍不足15年的人员,可以申请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对于不愿意延长缴费至满15年,也不愿意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以申请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按照各地现有规定执行。为了规范管理,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和个人账户余额继承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同时,明确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继承。还明确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具体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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