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关于支付退休金的会计分录
一、支付离退休人员的工资,不属于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范畴,也不需要预提或分配,所以,支付时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科目。具体会计分录是:
借:管理费用-退休工资
贷:银行存款
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强化部分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共性税收风险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函〔2014〕652号)规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与企业取得收入不直接相关的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费等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1)养老金支付记帐扩展阅读:
企业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管理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管理费用,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该科目按管理费用的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等,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
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以及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咨询费、研究费用等其他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研发支出”等科目。
期末,应将“管理费用”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❷ 什么是养老保险记账额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建立的,用于记录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情况的个人账户,具有唯一性和不变性,是退休时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之一。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主要包括:建账、记账、转移、中断和恢复、计息、支付、继承、对账等。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以多种形式公布或提供查询。
每一名参保职工只能按本人社会保障号码建立一个个人账户,本人不论流动到哪里就业,个人账户随之转移,到退休时,按照帐户中记录的缴费工资和个人账户储存额(包括本金和利息),计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参保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参保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可以继承,一次性支付。参保人员出国(出境)定居的,可以办理个人缴费本息的一次性领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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