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有些人已到退休年龄却仍在原单位工作,但养老金被单位领取了,这样合法吗
现在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时就会根据要求开立一个领取养老金账户,社保局按月直接打到你的这个账户上,银行卡在你手里,单位是怎么领取你养老金的?除非你欠单位钱,把领取养老金的银行卡抵押给单位,并协议由单位支取抵扣欠款。不然,单位因你退休了还在单位继续工作而领取你的养老金肯定是不合法的。
B. 某单位一批公益性岗位已到退休年龄已经领养老金但还在套用别人没到龄人的手续继续上班请问国家政策允许吗
按现行的法律规定,退休须达到以下法定条件,公益性岗位未满三年,年龄已到60岁,是不符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目前,我国养老保险政策仍有进一步改革的空间 比如题目中提到的情况,退休后的养老金很低 那么,我可以停止领取养老金,继续工作缴纳养老保险费吗?答案是否定的
但是退休年龄制度一旦改变,可能会涉及很多人和企业的利益 然而,随着中国老龄化的加剧,中国在“十四五”期间明确推行了逐步延迟退休政策 事实上,这不仅是推迟退休,也是几十年来中国退休政策体系的完善 推迟退休,我们将遵循小步骤调整、灵活实施、分类提升、统筹规划的方法,给每个人更多灵活的选择 也许真的会有退休的时候,觉得养老金不满足,继续工作,继续发工资?
D. 有些人已到退休年龄却仍在原单位工作,但养老金被单位领取了这样合法吗
楼主你好,有些人已经到了退休年龄,却仍在原单位继续工作,但是养老金被单位领取,这样的做法合法吗?那么很明显,这样的做法是不合理的,因为自身已经到达法定的退休年龄,并且可以按月享受到养老金的待遇,那么这个养老金的待遇是完全依法是自己的所得,作为工作单位来讲,他是没有任何理由来领取自身养老金的。
单位领取你的养老金肯定不合法。我想可能出于你退休后继续在单位工作,继续享受着原来标准的工资福利和奖金,如果你再领一份养老金属于双份工资了,其他的人心里会不平衡。不过,单位不管出于什么样的想法,这样做肯定是不对的。单位正确的做法是,如果确实还需要你继续工作,可与你签订一份劳务合同,重新商定工作时间、工资福利、奖金等,也不需要再为你缴纳五险一金了。而且,你和单位是劳务关系了,如果发生纠纷协商解决不了的问题可到当地法院起诉。
E. 有人会退休了还占着岗位继续上班拿工资吗如果有,这种行为合法吗
有些人退休以后,被原有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返聘回去,继续上班,这种现象很常见,我们通常叫做退休返聘。对于退休返聘的人,既可以领取养老金,又可以在单位领工资,而且还占了年轻人的岗位,看似占尽便宜,极不合理,实则不然。因为退休返聘是企业和退休职工达成共识的结果。所以,这件事是否合理,重点要看返聘的动机。 下面结合问题,做具体分析,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退休返聘人员?退休返聘主要是指企业将已经办理退休的人,重新录用,继续为公司服务。退休返聘人员,无法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般要与企业签订《劳务协议》或《雇佣协议》,与企业建立的关系属于劳务关系或者雇佣关系,企业按照协议向他们支付相应的报酬。
二、企业为什么要返聘已经退休的人?1.能够为企业创造价值。 大部分能够被返聘的人员,要么是企业的精英,在管理和技术等领域,有自己独到的见解;要么就是手里掌握一定的资源,有强大的人脉关系,他们能够为企业打开市场,减少沟通成本。通过返聘的用工方式,可以将他们自身的个人价值转化为企业价值。正所谓家有一老,如有一宝。有这样的老同志坐镇,就会让人很安心。
2.能够为企业降低人工成本。 一方面,被返聘的人,普遍都是工作经验丰富,招之即用的人,他们能够独立承担某一领域或者多个模块的工作,这样可以大大减少企业培养新人的成本。另一方面,因为他们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所以企业无法为他们代扣代缴个人社保费用,也就是说,他们个人是不需要缴纳社保费用的。退休返聘人员在为企业服务期间,如果建立的是劳务关系,只需企业承担缴纳统筹部分的社保费用;如果建立的是雇佣关系,企业只需缴纳意外伤害险、雇主险或者商业保险即可。
三、退休返聘,是否合理吗?退休返聘,属于企业用工方式之一,属于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事,如果双方中有一方不同意,这件事都是无法达成的。既然企业选择返聘一个人,就说明企业愿意承担返聘带来的一些成本和后果。退休职工同意返聘,也说明他们知道企业返聘他们的用意。只有双方达成一定的共识,退休返聘才成立。
实际上:但凡能够被返聘的人,就说明它能够对企业产生一定价值,否则企业也没必要留出一个岗位,额外支付一份工资。所以退休返聘是否合理,要看返聘的动机,也就是价值产生的渠道,是否合理!
1. 如果通过正规渠道带来价值,返聘就是合理的。 比如:返聘技术骨干搞研发;返聘管理骨干带团队;返聘技能工人传帮带;这些返聘,都是通过释放个人价值,为企业创造正向的收益,是合理的。
2.如果通过非正规渠道带来价值,返聘就是不合理的。 比如:某公司领导利用职务之便,把已经退休的亲戚返聘回公司,提供一个更值岗位,负责值夜班;某公司重新返聘已经退休的高层领导,为其提供一个闲职岗位,虽然没有任何实质性工作,但仍然有高薪加持。这些返聘,都是以权谋私,为个人谋私利,是极其不合理的。
写在最后:1. 关于退休返聘合理性的问题。 退休返聘属于企业用工方式的一种,只要返聘的动机没问题,那返聘就是合理行为。
2. 关于占了新人岗位的问题。 在职场上,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不存在谁占了谁的岗位,谁挡住了谁的晋升路径。换个角度说,有了返聘人员做榜样,更有助于新人去成长。
3. 关于退休返聘人员领取两份工资的问题。 正所谓能者多劳,多劳多得,对于退休人员也是如此。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天经地义,缴纳了半辈子社保,领取养老金合理合法。另外,退休人员被返聘回企业,与在职人员一样,都在为企业创造价值,有劳自然应有所得,领一份工资也没毛病。如果你个人能力突出,且身体 健康 ,哪怕是退休了,一样可以继续发光发热。
退休返聘本是为企业创造价值的好事。但是过去有很多事业单位或者国企的领导,退休以后,还要求企业返聘,拿高薪,挂闲职。对此,你怎么看?
欢迎留言!
按国家政策规定,退休就应离开,拿退休工资。出现占个位子继续上班,拿双份工资。这种人应该是该单位不可缺少的技术人员,或担当重要工作,暂时未能找到人顶替的岗位。既然是你单位极少人员,又要别人工作,那当然要付工资了。这是合理的。也说明别人的确有一门绝技,眼红不了。你若有此本事,也有可能享受这待遇。
我不知道你说的是行政事业单位还是企业。如果是行政事业单位,这种情况是不合理的,在行政事业经费中,拿不出相应的经费来为他发另一份工资。如果是企业,那就另当别论了,说明这个人退休还有很高的利用价值,一时半会儿别人可能还取代不了,所以被企业返聘除了拿退休金以外,单位再付给劳务费用,那是合情合理的。
楼主你好,有些人退休了还占个位置继续上班,拿双工资合理吗?这个当然是合理的。这种情况就属于退休返聘,但是退休返聘的前提条件是必须有工作单位接收你,那么这完全取决于所在工作单位的实际情况来决定,那么既然工作单位愿意接受退休人群,就说明该退休人员应该是能够为,自己所在的公司创造出一定的经济价值,所以说他才愿意接收退休返聘人员。
当然他所所享受的双份工资。一份是我们合理合法的退休金待遇,这个是完全无可厚非的,另外一份就是退休以后作为工作单位来发放的劳务费用,因为过了法定退休年龄不能够签订劳动合同,也就不能够被称之为是工资性的待遇,只能够被称之为是劳务费,所以说自己所享受到的相关报酬都是完全的合情,合法合理合规是没有任何的问题。
如果你自己作为一个退休人员那么你也可以去应聘,也可以去发挥自己的 娱乐 ,找一下自己的同类工作单位或者说工作岗位,那么这样的话也可以让自己获得一份双份的收入,我们不能说他一个人拿两份工资或者说占着位置不走,实际上这就是他应当发挥的经济价值,作为工作单位来说,他只要愿意接受,那么我们就可以去这样的工作岗位,上班是无可厚非的。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这种人多去了,我见的也太多了,绝对不合理,尤其是医生和会记人员返聘的最多,我还见过一个基本破产的国有企业,让全部工人下岗以后,留了三十多号人,拿上卖地的几千万元,重新起灶,另成立新的公司,其实,狗屁业务没有,就是靠银行利息过着奢侈的生活,而且留守人员到了退休年龄以后,全部返聘,组成了一个水泼不进的独立王国。以上行为其实就是挖 社会 主义墙角,是一种封建落后的行为,和改革开放政策格格不入。对我们的经济的发展和 社会 和谐的建立都是背道而驰。
我是在2015年7月从现在的这个单位,根据化工行业的特殊政策,在57岁时办理提前退休的,退休前我是在公司担任党群工作部部长的职务,一直负责公司的组织人事、干部管理、党的建设,群团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有人说我们这个部门是个冷门,没有什么事情做,很多年轻人也不喜欢到这个部门工作;但是另一个方面进这个部门的人员,前提条件都必须正式党员,自然要求要有很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要有比较强的党性原则,要有积极向上价值观和事业心,还要有比较丰富的理论知识和综合写作能力,如果按照这个条件去招聘,来应聘的十个人很难选中一个人,到我们这个部门工作的人员,如果有心要报考公务员,录取率也肯定是比较高的,因为他的要求一点也不比公务员差。
就是这么一个不被外界看好的部门,在国有企业内部却是一个非常核心的部门,综合性很强的部门。现在的国有企业,党委要是发挥领导作用,起着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作用,党群部既是企业的组织部,也是党委办公室,现在企业的很多事情都要经过党委前置研究,才能进入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等后续程序,可见党群工作部的工作量有多大,他工作内容的价值有多高。
所以我当年办理退休时,只是答应公司在没有找到合适的接班人之前,暂时继续工作一段时间,没想到我这一暂时继续工作,就继续了五年,到现在今年我已经62岁了,再继续工作下去,不但与现行的相关政策不合规,我自己也太累了,实在没有继续工作下去的体力和精力,虽然今年公司一直在招聘合适的接班人,最后还是没有公开招聘成功,只有在集团内部选拔调动了一个同事过来,到现在为止已经带了五个月,所以我才有机会在12月底离开公司回家真正退休。
的确正如这位朋友所说,我在返聘这个岗位的五年,不仅既要拿一份养老金,还要拿这个岗位负责人的薪酬待遇,甚至待遇比一般同岗位的年轻人还要高很多,但这个待遇并不是我自己要求的,而是我公司根据岗位工作的重要性,我为公司付出辛勤的劳动以后获得的合理报酬,我和公司都是双赢的。从我来说,我继续在这个岗位上工作,可以培养一批公司所需要的管理人才,为公司各个岗位推荐更多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干部,我可以充分发挥自己能力和才干,获得一份丰厚报酬来弥补养老金偏低的不足;从公司来说,公司的工作不能因为找不到合适的人而受影响,公司并没有多支出人力资源成本,反而要少交五险一金,这对推动公司各方面工作的展开,吸引优秀人才加入公司都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
综上所述,从我的这个案例中,至少可以得到两个结论。一是退休人员返聘到公司工作,并不是要占着谁的位置,位置有很多,关键是这个位置你能不能来坐;二是退休人员退休后,领取养老金是自己依法缴纳养老保险以后所享受的待遇,退休后返聘到企业工作,是自己 社会 价值的体现,而这种价值和占位置是没有关联的,是市场方式在职场领域的具体体现。
退休了,就应该自由自载,轻轻松松的生活,不应该再占年轻人的工作岗位!
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作为退休人员,反聘回单位,工作上技术娴熟,无需再进行培训,而且认真负责,独挡一面,领导也放心。薪水上跟同事比起来,也开得不高,反正有两份工资呢,多点少点不计较!
从单位方面来说,招退休人员,无需再替他买五险一金,省掉一大笔钱,辞退的时候也很灵活,不用再为补偿金而费神,而且反聘的退休人员, 社会 经验,人生经验,工作经验,炉火纯青,不用再经过失败来积累,对单位来说可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挺好的!
退休人员反聘,继续上班拿双薪, 社会 人力资源不浪费,非常合理!
个人观点:退休就是退休。禁止返聘。如果单位真有远见,那就应该在他们退休之前,培养的有相应的人才储备![灵光一闪][灵光一闪][灵光一闪]
楼主你好,有些人退休了,但为什么还占个位子继续上班拿双份的工资,这样的做法合理吗?首先这样的做法当然是合理的。既然作为退休人员,能够返聘在工作单位,无论是自己的原工作单位还是一些别的工作单位,那么就说明有一个前提条件,作为工作单位,他是愿意接受退休老人的,所以说双方达成了这样的一种劳务合同的协议,这肯定是无可厚非的,任何人都有劳动的权利,任何人也都没有权利去剥夺他人的劳动权利。
所以他肯定是可以拿到一份双方的待遇,当然这个待遇也是他的合法所得,一方面的待遇是他养老金的收入,另外一方面是退休返聘之后,有所在的工作单位来发放相关的劳务报酬,那么确实是有两方面的待遇,那么这两方面待遇相加确实还是比较不错的收入,所以说可能有很多人看来给予了年轻人更大的一个就业压力,其实则不然我认为并不是这样子的。
工作单位既然要返聘退休人员,那么就说明退休人员的工作经验是值得工作单位完全信任的,他能够给工作单位创造出最大的经济价值。同时还可以利用自己的工作经验来帮助工作单位来带一带新人,可以起到一举双得的作用,那么退休人员本身也不用缴纳五险一金,所以从用工成本上来说,企业单位也付出的成本是比较小的,所以说这都是聘用退休人员的根本原因。而对于年轻人来讲,自己如果说实现不了就业,那么还是要从自身去找原因,而不能说因为退休人员占了工作岗位,自己就找不到工作,其实这是一个完全不正确的理解。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