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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双轨制案例

发布时间:2023-01-22 11:28:19

1. 养老金双轨制是什么双轨制的产生有什么历史原因

养老金“双轨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养老金“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双轨制”的弊端越来越明显,同等学历,同等职称,同等职务,同等技能,同等贡献的人因退休时的单位性质不同,退休金也不同,企业比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养老金低两三倍。
从总体上说,退休养老金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这是因为我国城镇养老保险的改革是从企业开始的,企业先实行了社会化,而机关和事业单位仍然是单位管理,在这个过程中,就形成了一个差距。具体说来,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及“退休养老金双轨制”的形成主要有三个阶段。一是传统型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阶段(1951-1978年);二是对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的探索阶段(1978-1991年);三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实践阶段(1991年至2014年)。
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
这标志存在了近20年的养老金“双轨制”的终结,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和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金。

2. 养老金并轨是什么意思

养老金并轨是什么意思

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养老金并轨是什么意思,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养老金并轨是什么意思

养老金“并轨”:指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和企业职工一样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其目的在转机制,而非降待遇,改革可能需要财政的大力支持,适当调整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水平,弥补因个人缴费而增加的支出,维持改革前后职工的基本生活水平。双轨制——企业养老金和事业养老金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现在的事业养老金比企业养老金高出3倍左右,人们的呼声很高一致要双轨制并轨)。

2012年3月,这一制度在全国“两会”上引起代表委员们的关注和热议,对当前的养老体制进行改革、取消养老金“双轨制”的呼声高涨。2013年12月,人社部确定养老金双轨制并轨方案。

2014年12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

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完成基本工资标准的调整,养老金“并轨”也正式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到2015年7月底,山东、上海等一些地区陆续公布了当地的养老金并轨实施意见和办法,明确了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由于此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部分参加工作晚、职务较低的人员,增加的工资不足以完全弥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出现“增不抵缴”的现象。对此,官方采取了措施,确保所有人缴纳养老保险后当期工资都有增加。

养老金并轨有什么好处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今年就会缴纳,与机关事业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是同步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介绍。

“职业年金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补充养老保险。”金维刚说。办法明确,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国家适时调整单位和个人职业年金缴费的比例。

“我最关心的就是缴费基数是多少!”国家某部委公务员王钦任职正科3年,月收入5400元左右,其中工资只有1900元左右,其他都是津补贴。“要是按照1900元的工资缴费,那就亏大了。”他说。

人社部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公务员和参公人员,缴费基数是上一年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补贴和已经规范后的津补贴;对于事业单位人员,缴费基数是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补贴以及绩效工资。“改革性的补贴、奖励性的补贴暂时不纳入缴费基数。”这位负责人说。

职业年金基金将实行市场化投资

职业年金的钱从哪里来?办法规定,对于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单位缴费部分由财政支出,根据单位提供的信息采取记账方式,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工作人员退休前,本人职业年金账户的累计储存额由同级财政拨付资金记实。

而对于非全额供款的单位,单位缴费由单位实际承担,采取实账积累。由此形成的职业年金基金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按实际收益计息。

职业年金也能跨单位跨地区转移

办法规定,变动工作单位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职业年金或企业年金制度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运营。这解决了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升迁、调动后的职业年金接续问题。

办法规定了领取职业年金的几种情况,其中工作人员退休后,可以选择两种方式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一种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然后按保险约定按月领取待遇;另一种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

此外,参保人如出国(境))定居,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工作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案例

以一名月薪6000元的.基层公务员为例,其每月参加职业年金的缴费数为6000×4%=240元;而单位虽然是以工资总额的8%缴交,但具体到个人,实际上也为这名基层公务员缴交了6000×8%=480元的职业年金。

再如一名60岁退休的公务员,其对应的计发月份数为139月,其职业年金滚存总额为30万,那么其可以按月领取300000/139=2158.27元。除退休金外,该参保人的职业年金收入再增加2000多元每月,连领139个月。

职业年金咋管理

采用个人账户方式管理,个人缴费实行实账积累,也就是你缴的年金全部进入看得见摸得着的个人账户,“我的是我的,单位交的退休后连本带息也是我的”

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单位缴费部分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息,非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单位缴费部分划入核定账户形成职业年金基金,按投资收益计息。

职业年金基金咋投资

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按实际收益计息,遵循谨慎、分散风险的原则,保证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具体投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委托具有资格的投资运营机构作为投资管理人,选择具有资格的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必须与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的自有资产或其他资产分开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换单位咋办

新单位已经建立职业年金或企业年金制度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转移,升学、参军、失业或新单位没有实行职业年金或企业年金制度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运营

咋领取

退休后一次性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然后按保险约定按月领取待遇,退休后选择按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发完为止。

1和2为单选项,参保人选定后不得更改,出国(境)定居,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在职期间死亡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咋交税

事涉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带来的退休金收益,按社保法规定,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什么时候开始交

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也就是说要从去年10月起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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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退休养老金双轨制是什么意思

退休养老金双轨制的情况如下: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和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金。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当时主要针对城镇企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员职工,而这两者的养老保险制度并没有实质性的差别,都是有国家和单位承担大部分养老责任。
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起,为配合国有企业改革,减轻企业负担,我国开始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经历了几次分分合合,最终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改为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负担缴费的模式,即部分积累制的养老保险模式,也称通胀结合的制度。而公务员和参公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仍然沿袭上世纪五十年代建立起来的退休制度,国家承担养老责任,只有符合退休离休条件,就可以办理从单位即国家财政中领取养老金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退休养老金双轨制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和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金。

4. 养老金“双轨制”带来什么问题都能发放吗你如何看待呢

“养老金双轨制”导致除开保障机制的“双轨”难题外,其实和收入分配改革密切相关。更改不公平“养老金双轨制”,务必把他置入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收入分配改革里,才可以理清国民收入分配,变小不科学差别。

新计算方法就是跟现行标准公司货摊退休职工同样的计算方法来决定自已的养老保险金,那样老计算方法就是过去行政事业单位原有计算方法来决定养老金的计算方法,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而言,那样都会慢慢的完成这一双轨的并轨工作任务。

5. 2019“养老双轨制”并轨为延迟退休扫清障碍

如果说“渐进性”和“弹性”是推进延迟退休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那么,“养老双轨制”并轨和鼓励延迟退休的制度设计,就是延迟退休改革顺利实施的前提条件。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这意味着以延迟退休为突破口,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乃至社会保障制度将面临再次调整。然而,延迟退休年龄关乎每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政策细节可谓众口难调。延迟退休究竟是决策者的一厢情愿,还是大势所趋?

延迟退休政策信号为何“遇冷”

要问民意舆情对延迟退休是支持还是反对,坦率地说,多数人对延迟退休抱有抵触态度。无论是官方调研,还是民间媒体的社会调查,结论大都表明,多数人并不支持延迟退休。而上海市“柔性延迟领取养老金”政策,自试点以来,仅有数千人自愿参与,与上海现有的数百万退休职工相比,这一可怜的数字表明大部分在职员工对延迟退休“新政”并不感冒。

实际上,每一项政策的实施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不同群体的利益,甚至会形成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再分配。高层不断释放延迟退休的信号,却频频遇冷,表明普通劳动者对延迟退休会损害自身利益的担忧。

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确立了针对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制度,与之前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金制度并立,形成了极具社会转型色彩的“养老双轨制”。在“养老双轨制”下,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金不需要本人在退休前缴纳,全部由财政负责;而企业退休员工的养老金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在其退休前共同缴纳。而且,从现实来看,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金可达到在职工资的八九成,而企业退休员工的养老金只能达到在职工资的四至六成,替代率严重偏低。

“养老双轨制”犹如一道藩篱,人为地将劳动者划分为体制内和体制外。对于体制外的普通企业员工,特别是劳动强度大的员工而言,延迟退休将意味着他们在退休前要缴纳更多的养老保险费,退休前的生活负担因此而增加,虽然理论上退休后会获得更高的养老金,但“羊毛出在羊身上”,而且,领取养老金的时间缩短了。对于体制内的退休人员,延迟退休不仅意味着他们正在享受的零养老保险费待遇得到延长,还意味着他们的权力、声望等身份属性能够继续得以保有,而退休后却可以享受多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退休金。况且,延迟退休政策的制定者又恰恰属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范畴,这也难怪为何高层屡次以延迟退休试探民意,却得不到大多数民意舆情上的支持。

从主观方面来看,企业和企业普通员工对延迟退休的积极性都不高。对于在企业低层次岗位工作的群体来说,他们的在职收入较低,养老金和在职工资差距不大,作为理性人,都不愿意延迟退休,多缴纳几年养老保险费。对于在企业高层次岗位工作的群体来说,退休后往往可以被用人单位返聘,可以获得养老金和返聘报酬双重收入,他们显然更愿意按时退休。而且,企业返聘退休员工的人工成本,由于不必为其支付养老保险费,反而更低。

另一个反对延迟退休的群体来自需要就业的年轻人,特别是高校毕业生。虽然延迟退休人员的工作岗位和性质,与刚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的工作岗位和性质,并不一一对应,但从就业岗位总量上看,延迟退休还是减少了闲置岗位的供给,而且减缓了年轻人的晋升步伐。国家人社部的研究数据表明,我国每年新增的1000万左右就业岗位中,三分之一来自退休人员的更替。延迟退休年龄,不仅是年轻人不愿接受的,主管全国就业工作的人社部也将承担巨大的压力。

如此说来,延迟退休的决策似乎是一厢情愿,然而,《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人社部官员面对媒体时的多次表态,却为何多次表明准备实施延迟退休政策的坚定立场?其实,静心推敲,不难理解这背后的政策焦虑。

延迟退休是“情非得已”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人口老龄化形势愈发严峻,人均预期寿命不断延长,并且继续延长的趋势还将长期存在。国家统计局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数据表明,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为74.83岁,而2000年我国这一数字仅为71.4岁。我国现行的退休年龄政策基本沿用了上世纪50年代的规定。人均预期寿命有了大幅提高,退休年龄却仍然根据60多年前的人均预期寿命标准确定,这也确实有违人口和社会发展规律。因为,人口预期寿命的延长,意味着领取养老金的群体不断扩大,单个退休劳动者领取养老金的年限也将增加。而延迟退休可以很好地缓解这一状况。

老年人口占总人口和劳动者总数的比重越来越大,等待领取养老金的群体规模不断膨胀,较低的退休年龄使得个体退休者获得的社会养老保险总额相对较大,这使得我国社会养老保险支付面临的压力骤增。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先富后老”是应对老龄化形势的理想状态。而目前,我国面临的是“未富先老”的窘境,由于人口基数过大,人均财富还远不足以支撑建立雄厚的社会养老保险。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逐渐建立起来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由于种种原因,在其成立之初就存在很多“空账”。社会养老保险支付压力大,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先天不足,这就是我国在迎接老龄化社会到来时的真实处境。而延迟退休则可以在减轻养老保险支付压力的同时,为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赢得时间。

推进延迟退休实施的另一个客观因素,是我国劳动者受教育年限的延长。高校扩招以来,我国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的规模空前扩大,劳动者为在就业市场中获得更强的竞争力,倾向于不断接受更高层次的教育,参与更广范围的培训。这使得我国初次就业劳动者的平均年龄,较之以前有所推迟,继续维持目前的退休年龄政策,意味着我国高校扩招以来初次就业群体的劳动年限缩短。而这些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劳动者,在临近退休时,他们的经验、技能和专业素质仍有年轻劳动者无法比拟的优势。因此,从长远来看,延迟退休对于我国劳动者人力资本的开发和充分利用具有积极意义。

这样来看,延迟退休的确是适应我国人口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之大势。分析国外退休年龄改革政策实践,美国、日本、法国和巴西等国,大都选择延迟退休年龄来应对老龄化快速发展带来的财政养老压力。考虑到激进地延迟退休政策会对社会不同阶层群体利益带来冲击,国外延迟退休改革均采取渐进式,政策实施之前较长时间的“预告期”也有效地减轻了改革推进的阻力。同时,富有弹性的退休年龄政策,有利于劳动者自由选择自己的退休年龄。此外,为了鼓励劳动者延迟退休,实施在经济上富有激励效果的阶梯式退休金领取制度也必不可少。

遵循两个原则,实现“双轨制”并轨

国外的施政经验和国内人口、社会发展大势,都凸显出推进延迟退休实施的必要性。然而,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的现实,却使得我国延迟退休改革面临的形势尤为复杂。

“渐进式”和“弹性”是其他国家在探索延迟退休年龄改革实践中普遍遵循的原则,这两条带有普适性的经验,同样适用于我国的退休年龄制度改革。“渐进式”可以起到“缓冲剂”的效果,为倾听和吸收民意以及政策的及时调整创造空间,从而减轻政策实施阻力。而“弹性”原则可以尽可能地照顾到不同群体的利益,尊重不同个体自由选择退休年龄的权利,从而减少反对的声音。

但要真正扭转民意舆情对延迟退休改革的抵触态度,还要在“养老双轨制”并轨和鼓励延迟退休的激励机制上下功夫。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鼓励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商业保险。这意味着,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为契机,备受争议的“养老双轨制”并轨将有可能取得实质性进展。“养老双轨制”并轨,并不是单纯地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统一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中来,更不是将企业退休人员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金体系,而是建立一个统一的、覆盖体制内外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具体来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障体系由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构成,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障体系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商业保险构成。其中,所有劳动者都享有的基本养老保险体现了公平性,而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体现了体制内外公益性和营利性的差异。

如果说“渐进性”和“弹性”是推进延迟退休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那么,“养老双轨制”并轨和鼓励延迟退休的制度设计,就是延迟退休改革顺利实施的前提条件。在扫清了体制和机制上的障碍之后,延迟退休就可水到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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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养老“双轨制”当年如何形成经历哪些变迁

养老双轨制由来已久,58年后退出历史舞台 建国伊始,养老双轨制已存在。企业职工和公职人员的依据不同制度,公职人员的养老待遇优于企业职工。1958年,《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出台,工人和公职人员的养老标准得到统一,养老双轨制暂时退出历史舞台。 养老双轨制建国初已存在,公职人员养老标准优于企业职工养老金“双轨制”由来已久。建国初期,企业职工的养老根据195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而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人员则根据其他条例来退休的。譬如,1950年颁布的《中央级直属机关暂行供给标准》中,就规定了公职人员的养老事项;1955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办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处理暂行办法》等条例陆续颁布,正式规定了公职人员的退休标准。自此,公职人员的养老自成世界,且其养老标准优于企业职工。 58年国家统一职工和公职人员养老制度,养老“双轨制”暂退出舞台养老金“双轨制”一刀把公职人员和普通民众划分成两个世界,普通民众真金白银缴纳养老保险,而公职人员半毛钱不花却享受比普通民众更高的养老待遇。尽管养老金“双轨制”招致了无数的口诛笔伐,但仍然屹立不倒。养老制度的统一看似是遥不可及的。 但其实它曾短暂退出过历史舞台。 1958年《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出台,统一规定了职工和公职人员的养老。根据规定,企业职工及公职人员都不需缴纳任何费用,费用源于财政,退休待遇与工作年限挂钩,以退休时工资按一定比例计发。 之所以统一养老标准,是要降低公职人员的养老待遇,进而减轻财政负担 1958年出台养老新规后,公职人员的养老待遇便下降了。时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部长马文瑞说得最清楚: “这个规定(即《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编者注)的第四条规定,一般年老退休人员的退休费,按照本人连续工龄的长短逐月发给本人工资的50%到70%,这和‘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是相同的。……新规定的退休费标准比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本人工资的50%至80%),对于少数人来说(即公务员人员,编辑注),是稍降低了一点;对于有特殊贡献的人员的优惠待遇也由’可以酌量提高‘改变为‘不超过本人工资的15%’。为了和企业单位待遇一致,免得相互影响,这样略加调整是必要的。”…[详细] 当时高层要通过统一企业职工和公职人员的养老,来降低公职人员的退休标准。马文瑞坦承新规定的出台,目的之一就是“节约”,换言之就是减少政府的财政负担: “总的看来,新规定的退休以后的待遇和现行的规定出入不大。这里既要考虑力求节约,又要考虑能够使应该退休的职工乐于退休。因此,我们认为新规定的待遇标准是比较适当的,不宜再提高,也不宜再降低。如果将来职工的工资水平有了更多的提高,这个暂行规定中所定的退休人员的待遇标准,还可作相应的改变。” 当然,统一养老标准不能忽略当时的时代背景。“节约开支”是当时的主题,在1958年前后,工人和干部的福利开支越来越大引起了高层的担忧。1957年周恩来八届三中全会上时说:“我们确实为广大职工办了许多必须办的好事,但是,主要缺点是走得快了一些,办得多了一些,与我国人口多、底子穷、广大农民生活水平还比较低的现状不相适应。……公费医疗中的严重浪费可以充分说明这种情况。由于福利费使用不当,群众意见很多,特别是有些单位将福利费过多地用于领导干部,造成了领导干部脱离群众的不良影响。但是,有些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对于职工生活中某些应该解决而又可能解决的困难问题关心不够的现象,也是必须注意纠正的。”(《在中国共产党八届三中全会上的报告》,周恩来,1957年) 但养老城乡依然有别,农民养老没保障虽然职工和公职人员之间养老标准统一了,但城乡之间的养老差别依然存在的。建国以来,农民为工业化发展做出了巨大的牺牲,理应获得国家的保障。遗憾的是,农民养老只能自生自灭了,只有极少数老弱孤寡残才获得集体的保障。1956年开始施行五保户制度,对农民孤寡老人进行救济,但享受五保救济的农民只占少数,据研究统计,1958年享受“五保”待遇的有519万,占当年农村总人口的0.9%。

7. 养老金双轨制

退休养老金双轨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从总体上说,退休养老金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双轨制”的弊端越来越明显,同等学历,同等职称,同等职务,同等技能,同等贡献的人因退休时的单位性质不同,退休金也不同,企业比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养老金低两三倍。

2012年3月,这一制度在全国“两会”上引起代表委员们的关注和热议,对当前的养老体制进行改革、取消养老金“双轨制”的呼声高涨。

前一种,按照现行的制度,公务员退休后能拿到退休前工资90%的退休金。后一种是由企业缴纳占工资总额的20%,职工缴纳个人工资的8%,退休后,职工养老金的多少就与个人和单位的缴费额直接相关,一般来说,按正常工作年龄,据相应的缴费比例,退休后每月拿到的养老金约为在职工资的60%。

机关事业单位退下来的养老金和企业人员退下来的养老金,具体讲表现为三个不同:
一是统筹的办法不一样,即企业人员是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机关事业单位的则由国家财政统一筹资;
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样,即企业人员由自筹账户上支付,而机关事业单位则由国家财政统一支付;
三是享受的标准不一样,即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标准远远高于企业退休人员,差距大概是3~5倍。养老金待遇最高相差50倍,从被访者来看,最低为200元,最高为10000元。

8. 并轨后养老金计算方法案例

并轨后养老金计算方法案例如下:
分为三种情况
一、
1、“老人”:保持现有养老金待遇
2、新规:本决定实施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3、案例:公务员老王在2022年10月1日前已经退休,假设老马退休工资收入为5000元,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金替代率(养老金占退休前工资收入比例)一般在80%-90%之间,那么老马的退休金约为4000元-4500元,并且以后还会进行调整。
二、
1、“中人”: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2、新规:本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本决定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执行。
3、案例:公务员大刘今年40岁,在2014年10月1日前已有15年工龄,还有20年退休,假设大刘的缴费工资为5000元,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也为5000元,且保持20年不变。
缴费的计算方法:按本人缴费工资8%计算,每月大刘要交基本养老保险5000×8%=400元,每年大刘的个人账户将存入400×12=4800元。(注:按照新规,个人还要交缴费工资4%的职业年金,因职业年金办法尚未制定,本文未将此项计算在内。)
领养老金的计算方法:大刘退休后的养老金将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组成。按照规定,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因此大刘的基础养老金为(5000+5000)/2×35%=1750元;
在不考虑收益率情况下,大刘60岁退休时个人账户积累为4800×20=9.6万元,除以139个计发月数,每月个人账户养老金约为691元。
上述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项合计2441元。除了每月2441元外,大刘还能领过渡性养老金,但是能领到多少,由于具体办法还未出台,所以无法计算。但是,由于官方明确“中人”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参照上述老马4000元的标准,大刘在2441元养老金外,预计还将获得1559元的过渡性养老金。
三、
1、“新人”: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2、新规:本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3、案例:小李今年25岁,2014年10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距离60岁退休还有35年,假设其月缴费工资为5000元,社会平均工资也为5000元,也保持20年不变。
缴费的计算方法:按本人缴费工资8%计算,每月小李要交400元,每年小李的个人账户将存入4800元。
领养老金的计算方法:小李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按照规定,小李的基础养老金为(5000+5000)/2×35%=1750元;35年后小李的个人账户积累16.8万元,除以139个计发月数,每月领1209元个人账户养老金。
上述两项合计2959元。值得一提的是,同样是35年工龄,但小李交了35年养老保险,大刘交了20年,因此,小李的2959元基本养老金比大刘的2441元高出不少,体现出多缴多得的原则。
养老金并轨:
养老金并轨是指原双轨制的养老金被取消,企业退休人员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享有一样的养老金待遇。退休人员退休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八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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