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病退不足15年可补缴
法律分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② 补缴养老保险怎么补缴
现在是没有办法补交养老保险的,因为养老保险断交以后是不能够补的,不像过去能补了,现在已经不能补了,只能是继续交。直到交够15年以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才可以办理退休。
③ 我想办理病退养老保险交够15年了,现在还能补交15年,是多交就多开工资吗
领取养老金是和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有相关行的,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的增加会提升要老金水平,建议如果条件允许,身体健康状态好,补缴有利
④ 医保病退一次性补缴
1、企业职工申请病退鉴定,应符合以下条件:养老保险缴费原则上满15周年,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一般类疾病住院出院后满1年;恶性肿瘤、尿毒症、肢体瘫等难以康复的严重性疾病住院出院后医疗期满;精神类疾病住院出院后年满5年,且有5年系统治疗诊断记录。
2、职工在申请病退鉴定报名时须提交《病退鉴定申请表》、《病退鉴定须知》、本人签字的申请书、正规住院病历和住院医疗费报销凭证以及市、县两级医保中心医疗保险费支付单。
3、需要注意的是,如个人存根丢失,可提供医保中心存根复印件并加盖医保中心印鉴,未参加医保的单位可提供单位财务医疗费报销凭证。
4、对于年龄达不到病退要求(即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5周岁),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如果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可以办理退职,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如果年龄达到病退要求,但缴费年限不满15年或过渡期内缴费不满10年的,退职待遇一次性支付,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5、办理病退找所在工作单位咨询具体情况,需要补缴至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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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病退养老保险不满15年怎么办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版会养老保险或者权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规定: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5)德清病退养老保险补缴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规定: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⑥ 病退后还能续交养老金吗
病退属于退休,退休前如果已经累计满十五年养老保险的,就不能再续交养老保险了,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规定: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6)德清病退养老保险补缴扩展阅读:
病退和正常退休的区别:病退每提前一年退休扣减退休金2%;正常退休不扣减。 特殊工种退休和正常退休的区别:在于特殊工种可以提前5年退休,其它与正常退休相同,都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
第十四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符合下列条件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一)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且缴费已经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
(二)已经达到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年龄的。
⑦ 浙江省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是什么2022
法律分析:参保后缴费中断的允许补缴。退役士兵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出现欠缴、断缴的,允许按不超过本人军龄的年限补缴,补缴免收滞纳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军龄未达到国家规定最低缴费年限的,允许延长缴费至最低缴费年限。1、直接提供补交月的工资凭证复印件,加盖财务章和公章,凭证上要有员工的本人签名。2、员工的劳动合同复印件。3、单位起草一份补交申请,就说是经办人员失误之类的原因,补交保险。上面注明员工姓名和身份证号。加盖公章。带上公章,去那现填表四表五,工作人员一般会告诉你缴费比例,照基数乘就行了。表五是不能修改的,要注意。表四一式两份,表五一式三份。到时再选择缴款方式托收、现金还是支票。除了这些,还是需要带着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 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⑧ 病退职工社保缴费不足15年如何补缴费用
向当地的社保部门咨询具体手续,一般可以协商最后补齐再领取,具体地方具体规定会有所不同:您可以参考黑龙江的一个文件:
《黑龙江省基本养老保险若干政策问题处理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对养老保险制度的多项政策进行细化和说明。根据《意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延续缴费至满15年后,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按照原有规定,已达到退休年龄,但因缴费年限不足15年,无法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意见》中规定,这部分人员可以通过延续缴费的方式,一次性或多次缴纳,缴满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可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企业职工可以由本人到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个体劳动者身份缴纳剩余年限的养老保险金。
延续缴费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标准,按照参保人员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当期的计发办法和上一年度的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核定,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按实际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的年龄对应的计发月数确定。
原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但已经将个人账户储存的养老费取出的人员。由原所在单位为其提供原始档案材料,本人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城镇个体劳动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办理延续缴费手续,补缴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后,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已支付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和实际领取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额退还。延续缴费年限满15年后,按当期有关规定核定基本养老金,延续缴费年限满15年之时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期间,按国家规定调整的基本养老金纳入核定的基本养老金标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下月起按核定的标准为其发放基本养老金,并参与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以前的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补发。
有国家承认工龄
可补缴参保
目前,我省有万余名有国家承认连续工龄和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并未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的职工,这部分群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较为模糊。新《意见》实施后,他们可通过补缴的方式参保。
未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有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返城后从事灵活就业的上山下乡知识青年,以及与原国有或城镇集体企业解除关系等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从当地实行个人缴费度之时起,按城镇个体劳动者的参保办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以上人员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仍不满15年的,可以延续补缴到满15年。
多个账户须合并
留个人缴费最高的
随着市场就业机制的日益建立,部分劳动者在一个以上的工作单位从业普遍增多,重复参保的现象也随之增加。新出台的《意见》对此也做了具体规定。
为解决多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问题,《意见》规定,从参保人员最早办理的基本养老保险开始计算,并将其所属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合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重复时期个人账户只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重复时期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数额最高的部分,其他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作为补充间断缴费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如果补缴间断期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剩余的,剩余部分一次性返还给参保人员本人。重复建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中的单位缴费部分不予返还,个人缴纳部分返还个人。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转移
目前,辞职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到外省就业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但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的养老保险问题一直是劳动者在外就业时不得不考虑的现实问题。根据省劳动保障厅新出台的《黑龙江省基本养老保险若干政策问题处理意见》,到外省就业的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转移。
《意见》规定,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在我省按照城镇个体劳动者办法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人员,到外省市企业(单位)重新就业或以个体劳动者身份灵活就业,应当与外省市新就业地协商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如外省市新就业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在当地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参保者可以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如果外省市新就业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同意在当地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参保者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示在我省已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申请不再参加新就业地的基本养老保险,继续按我省的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如果外省市新就业地不同意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要求重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原在我省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当保留,参保者应当继续按照我省的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在外省市就业结束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外省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国家规定为其转回我省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可直接由我省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退还给本人。
⑨ 补交养老保险怎么补缴
法律分析:补缴流程如下:1、在办理补交养老保险前,个人应填写补缴承诺书和申办单,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存档机构提出补缴申请。2、收集填写补交养老保险所需的资料的,例如:单位或职工书面申请欠费补缴、欠费信息注销的函;)填报《养老保险欠费补缴/信息注销申报表》(一式三份,并写上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3、经办人员接收资料后,将当场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即可当场办理,如果不能当场办理的出具《受理回执》,并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说明原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七十二条 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第七十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
⑩ 退休后还能补交养老金
法律分析:参保人员缴费期间可补缴之前未缴费年度的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员到达养老金领取年龄时,缴费未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缴不足15年的养老保险费。2、缴费标准根据办理补缴手续当年的缴费标准最低档次确定,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3、参保人员应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补缴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