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调研
改革肯定对老人好,因为中年人交的保险还享受不上,都给上一辈提前享受了。
由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起步晚,待遇水平仍不高;由于各地财政承受能力和基金结余分布不均,且统筹层次仍偏低,社会保障互济功能发挥不够,导致地区之间待遇差别较大;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仍实行单位退休养老制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双轨”运行,待遇差距矛盾突出,社会反响强烈。
由于我国社保体系建设采取先城镇后农村、分人群渐次推进的方式,再加上农村社保制度实施时间不长,而且实行自愿参保政策,目前全国还有1亿多人没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主要是部分非公经济组织员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以及部分农村居民等。[3]
中国在职公务员数量约为700万,126万个各类事业单位在职人员30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无需自己支付,直接由财政统一支付,而社会企业单位则由单位和个人按照一定标准缴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对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做了调研,根据调研报告提供的数据,49%的被调查者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金与企业职工养老金差距大表示不满。
今年5月开始全国人大财经委成立了调研组,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社会救助制度等几个方面为重点,进行了专题调研。
调研报告指出,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双轨制亟待解决。这一结论是依据调研组在中国人大网一份问卷调查得出,据悉,根据这份调查问卷,49%的被调查者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金与企业职工养老金差距大表示不满。
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的企业养老保险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并未参加,虽然后来一些地方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试点,但多数仅是在形式上缴纳社保费,体制机制没有根本改变。在调研中,各地也反映双轨制是当前社保制度不公平方面的突出问题。
调研报告还指出,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金和企业职工养老金的差距逐步拉大。甘肃省有关部门向调研组反映,2014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费水平为月人均3227元,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金水平为月人均2065元。一些国有企业的退休职工,当时接受国家分配到企业工作,退休后养老金远低于机关事业单位和自己条件相当的干部职工的退休金,对双轨制很有意见,企业管理人员和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退休职工意见更大。
另外,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的丧葬补助等福利标准不同,进一步拉大了待遇差距。
调研报告还指出,双轨制也影响了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的流动。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不用缴纳养老保险费,也没有个人账户。企业职工要缴费,有个人账户。人员流动时存在缴费记录的差别,影响到将来的养老保险待遇。从完善制度体系的角度看,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也是养老保险制度最后未覆盖的领域,应该将各类人群纳入到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体系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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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养老保险断保调研报告
关于我市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情况的调研报告根据市政协2010年度工作安排,3月份以来,在市政协副主席赵南军的带领下,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以市区为重点,就我市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专题调研组听取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民政、财政等有关部门情况通报;赴各区和江都市召开部门以及街道(乡镇)、村(社区)等基层单位负责人座谈会,了解我市养老和医疗保障情况,听取意见,并赴外地学习考察。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市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的基本现状
近些年,我市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城乡发展的进程中,坚持民生为本,初步建立起以养老和医疗为核心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努力使全体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
1、党委政府重视,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工作情况进展较好。自2002年以来,市委、市政府连续9年以一号文件形式关注民生、保障民生和改善民生,就养老、保障、医疗、住房、教育等在内的民生问题出台有关政策意见,逐步构建了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水平不断提高。2009年,市委、市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推进市区率先统筹城乡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加快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水平提出了明确目标。同年,维扬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区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的意见》,初步形成全覆盖、多层次、可接轨、可转换的社会保障局面。市和各县(市、区)公共财政向民生倾斜,农村养老和医疗保障方面的投入在财政支出中所占比例逐年提高,从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各级财政给予每人每年一定比例的缴费补贴,如新农合的各级财政补助从2003年的人均20元/年提高到2010年的人均120元/年,从无到有,逐步增长;据统计,市、区两级财政2009年用于城乡居民参保补贴的开支为8659万元。各有关部门积极履行自身职责,强化服务,积极推动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工作。社会保障部门不断完善社会保险政策,通过稽查和服务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卫生部门不断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网络,全面部署推进新农合信息系统网络化建设,努力监管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统筹卫生资源配置与医疗服务提供,以满足农民的医疗服务需求,让更多的农民得到实惠;民政部门加强了社会救助工作力度,全面建立了城乡五保、特困医疗、临时救助等政策相配套的补充养老及医疗保障的社会救助体系,实施城乡“三无”老人养老补贴工程,标准逐步提高、范围不断扩大。
2、城乡养老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且对接通道开始打通。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构成了覆盖城乡的基本养老保障体系。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实行多年,制度较为完善,目前覆盖了市区各类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32.14万人,9.25万退休人员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待遇连续9年递增,目前市区人均1395元/月。2005年开始建立包括养老在内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即征即保率达100%,覆盖了市区7.3万名被征地农民。“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方筹资,“个人帐户与统筹帐户”相结合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2007年在我市启动,市区参保农民8.9万人。为统筹城乡发展,维扬、江都积极探索,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接方面建立了通道,制定了农保转城保的接续办法,打开了农保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转换通道。
3、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覆盖城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构成了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运行质态良好,报销待遇稳步提升,2009年底,市区参保职工46.23万人,在职职工与退休人员医保目录范围内平均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80%与90%。2007年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职工医保范围之外的“老年居民、特困居民、未成年居民、一般居民”通过不同缴费、补贴标准的居民医疗保险,纳入医疗保障,实现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上的全覆盖,2009年底,市区25.9万人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其中包括7.7万名在校大学生,筹资水平400元/年,目录范围内报销达6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2009年为人均120元,其中个人交纳30元,由于个人缴费标准低、住院补偿为主兼顾门诊,平均报销补偿率为45%,大病报销支付上限一般为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最高可达10万,因而得到了广大农民的认可,参合积极性提高,2009年底,参合率达99.8%,有效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深受广大农民欢迎。
二、推进我市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工作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畅通城乡社保通道,推进城乡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发展,扩大统筹范围,实行省级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已迫在眉睫。当前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为推进城乡养老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机遇和奠定了重要基础,但由于我市老龄化程度高,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8.57%,财政补贴压力增大、逐年出台的政策之间衔接不够等原因,使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推进面临一些亟需解决的矛盾和问题。
1、覆盖不全面,养老和医疗保障尚未完全实现应保尽保。养老保险方面:一是新农保实施后,城乡居民中还有两类对象未纳入养老保障体系,一种是男60岁、女55岁以上不到70岁的城市无业居民,一种是2005年前被征地农民中的非就业人员,养老制度上还有空白点。二是仍有少数开发区(园区)企业、流动性强的餐饮娱乐服务企业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尚未为所有应参保职工缴纳保险;原已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改制企业一次性买断工龄的职工、部分失业人员因续保的缴费标准偏高而断保。三是城镇无业居民和部分低收入就业人员虽可选择自由职业者参加社保的方式,但因没有经济能力而游离于社保之外。四是我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刚刚进入准备阶段,相关实施细则尚未出台。医疗保险方面:一是由于已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不能参加缴费水平较低的居民医保,导致部分低收入就业人员在养老保险续保难的同时,失去医疗保障;二是部分困难企业职工退休时没有能力一次性补交最低参保缴费年限差额和“余命年”费用,面临断保的可能。
2、发展不平衡,养老和医疗保障水平城乡差距较大。一是城乡基本养老保障待遇差距有扩大趋势。城镇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连续9年以10%的速度递增,目前市本级企业退休职工人均养老金达1395元/月。而农村的养老保障待遇较低,参加新农保的基础养老金人均60元/月,失地农民的养老补助平均也仅140元/月,尚未达到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二是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有差距。近年来,虽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使绝大多数农民每年自缴30元就能享有医疗保障,但由于大部分优质医疗资源集中在城市,而新农合报销比例则随医院级别的提高而递减,农民进城看病的大部分费用仍由自己负担,大部分地区还不能即看即报,因而农村居民享有的医疗保障实际待遇低于城市居民。三是城乡信息化建设差距大。城镇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投入相对较高,基础较好,社会保障工作的管理效率较高;而农村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还较为滞后,工作方式及管理方式还不能适应现实需求。
3、政策不衔接,社会保险难以有效接续转换。一是目前养老医疗保险工作维扬、广陵、开发区已与市社保中心联网申报,有关制度和政策相对统一。但邗江区政策规定与市不统一、征缴基数、征缴比例、享受待遇与市不一致,信息数据系统与市社保中心不衔接,市级统筹没有实质性形成;区域内在农保转城保方面也未建立通道。二是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各不相同,且缺乏可持续性。2005年之前被征地农民没有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设置,而2005年后设立的基本生活保障根据一次性划转金额的不同,最低享受60元/月、最高享受230元/月,其他多为110元、135元、170元/月等补偿标准,由于划转的土地补偿金额是有限的,逐年用完后,将难以为继。三是社会保险制度自成体系,缺乏有效衔接机制。我市扬府发[2008]140号文《关于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的意见》中对被征地农民、户籍农民及参加农保者参加或转入城保,以及对城镇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进入、有效衔接都进行了原则性规定,但实际操作过程中缺乏配套的实施细则,存在诸多资金和技术上的问题,如被征地农民个人帐户如何折算城保缴费年限,折算缴费年限后的城保费用如何缴纳,医疗保险相对独立,缴费年限也不能相互确认等,因此无法实现真正融通和有效接续。四是管理资源分散,政策机制“碎片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卫生部门主管,而城镇职工医保与城镇居民医保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管,社会救助则由民政部门负责,相关政策规定及工作机制不尽相同,各有一套互不相连的独立数据库管理系统,出台政策时缺乏沟通协调,存在管理成本浪费和政策之间的冲突。如新农合要求以家庭为单位参保,导致外出务工就学的家庭成员重复参加医保,而政策又明确规定不能重复报销,又如乡镇企业职工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新农合,但却不能转入城市居民医保。
4、宣传不到位,相关政策普及不够。一是对公共财政普惠城乡居民,加速推进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的紧迫性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对近年来中央到地方密集出台的一系列法律、规定和政策,如劳动合同法、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方案、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全国范围内转移、流动人员医疗保险跨地区跨制度转移办法等培训宣传还不到位,调研中,社区干部普遍反映对具体政策缺乏了解,面对群众咨询难以解答。
三、推进我市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工作的建议
推进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工作,让全体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市委“坚持以民为本,建设幸福扬州”目标,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为此,调研组提出如下建议:
1、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实现养老和医疗保障由制度的广覆盖到对象的全覆盖。一是持续强力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工作。根据保基本、广覆盖的原则,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和条件出发,全面贯彻实施市政府2008年140号文件精神,细化政策措施,制订配套规定,消除保障盲点,继续扩大养老和医疗保障范围。一方面,针对劳动密集型的民营企业、服务行业参保率低的现实状况,按照市政府文件精神,通过分期缓缴等方式,鼓励参保,将更多的就业人员纳入城镇社保体系;另一方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进一步通过强化劳动监察、社保稽核等途径,督促所有用人单位及时参保和足额缴费。二是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加快推进市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要积极筹措新型农保基金,保证资金到位,在有条件的地方,出台政策鼓励农村居民参加更高水平的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在不断扩大覆盖面的基础上,稳步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三是区别对象,将助保制度落实到位。采取积极措施推动城镇困难居民参加社会保险,使中断社保关系的特殊群体,社会保险关系能够接续。如对于年龄偏大、收入偏低、就业能力偏差的下岗失业人员,出台优惠政策,通过认真落实我市相关社保补贴政策鼓励参保;对因其他历史原因未能参保的边缘人群,加大助保力度,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建议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具体政策,对城镇无业居民,按照有关条件,纳入基本养老保障范围,保证其老有所养。四是切实解决居民医保问题。破除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壁垒,通过加强审核等方式允许困难职工和经济承受能力较低的灵活就业人员选择城镇居民医保,解决其医疗保障从无到有的问题;调研中了解到,为解决部分以灵活就业身份退休的职工和困难企业退休职工的医保缺失问题,2005年广陵区通过“三三制”筹资模式,即财政、集体、个人共同出资方式,较好地解决了区内所有退休职工病有所医的难题,这一做法可以推广。
2、加大投入力度,缩小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待遇差距。一是加快经济发展的转型升级,通过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财政投入及城乡居民收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二是加大农村资金投入,合理配置财政资源,建立健全公共财政投资重点向农村倾斜的机制,逐步加大新增财政用于养老和医疗等民生方面的社会保障支出。根据扬州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城乡养老水平,在承认城乡待遇合理差别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农村居民的养老待遇,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医疗报销比例,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待遇适当均衡。三是研究失地农民、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这是当前市区需要解决的突出个性化问题,调研中了解到,如果被征地农民的养老和医疗及其他社会保障问题解决不好,三五年后将会给当地带来沉重的财政负担,成为复杂的社会问题而影响稳定。建议政府加强对失地农民、被征地农民,包括即征即保制度实施前人员情况的深入调研,采集信息,摸清底数,针对实情,通过增加筹资途径,逐步建立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就业培训等一体的保障制度,创造条件,尽快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以解决后顾之忧。四是统筹城乡医疗保障资源。发展农村公共卫生事业,建立和完善稳定的机制,将优质卫生资源从城市引向农村,加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引导高水平的医疗技术人才支持农村,解决乡村医生待遇问题,提高基层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增添必要的医疗设施,加强基层合管办力量配备和信息化建设;加大对医疗机构特别是市级以上大医院的监管力度,完善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考评机制,江都市通过签订新农合协议的方式对各定点医院实行动态管理的方法取得了很好效果,可予以借鉴推广;畅通简化登记、缴费、申报、结算、核报等程序,让农民能就近享受到更好更高的医疗资源,得到更多实惠。五是实施城乡70岁以上居民老年补贴以后,根据财政承受能力,逐步实行60---70岁城乡居民老年补贴制度。
3、加大创新力度,切实实现不同养老医疗保障制度的有效转换。一是建议政府对我市的各不相同做法进行研究归类,梳理各地遗留问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在市域内逐步制订相互衔接,相互贯通,原则统一,灵活多样的政策措施。根据社会保险省市统筹的相关实施意见,围绕“统一制度政策、统一缴费标准、统一支付项目、统一计发办法、统一管理规程”的目标,尽快做到市区范围社保政策“同城、同标准、同待遇”,首先要解决好邗江区进入市级统筹问题,为过渡为省统筹创造条件。二是“立足于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基本原则,积极探索解决我市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相衔接的方式方法,对已有的相关原则性规定,配套有关操作细则,畅通社会保险转移接续的渠道。建议借鉴已在外地实行的相关做法,逐步打破身份界限,建立统一制度体系下的城乡养老医疗保障制度,充分考虑城乡居民收入的现实差距,按照权利和义务相对等的原则,摸索创立多形式的社会保障“套餐制”,设置多层次的缴费标准和多档次待遇的选择,由城乡居民依据自己需求,自主选择缴费,最终在待遇上体现多缴多得少缴少得的差别。三是充分发挥社会保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定期召开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围绕社会保障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加强调研,研究相关政策,制定工作措施。对养老、医疗等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社会保障政策出台前,通过“公示制”、“听证制”等多种渠道,以民主的方式保证公众的知情权与参与权,真正使城乡居民知情受惠、好事办好、好事办实。明确牵头部门,强化工作权威,保证出台的政策之间连续,部门与部门之间政策衔接,做到决策科学化。四是建立互通管理信息平台,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从我市实际出发,寓监督管理于一体,理顺我市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之间的管理关系,避免政出多门和多头管理。加强包括新农保、新农合在内的养老医疗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建议利用“金保工程”系统,建立市区信息数据库,做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参保人员“同人、同城、同库”,医保实现“一卡通”,业务流程和经办服务规范化,逐步实现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的相互转换和衔接。
4、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养老和医疗保障工作的认知程度和有关政策的普及程度。一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推进城乡社保工作,健全城乡养老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城乡养老医疗保障制度,对于促进城乡发展与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建议领导干部政绩的考核,既要考虑GDP,更要关注民生,考核杠杆逐步向民生方向倾斜。二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主流媒体,创办社保专栏、专版、专题等节目,利用社区橱窗等形式,积极广泛宣传各类养老医疗保障政策的目的意义和具体规定以及有关操作程序等,使惠及民生的社保政策深入人心,引导企业职工等各类就业人群及全体城乡居民了解支持相关政策并积极参保。三是加强对基层工作机构人员和各类企事业单位的政策业务知识的培训,通过对国家、省及我市出台的养老医疗等各类社保政策法规,特别是新出台的政策法规的深入学习,提高他们的政策业务水平,使他们深刻理解掌握各类社保政策,增强工作主动性,通过扎实的基础工作,促进我市城乡养老医疗保障工作走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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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云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现状调查及推进研究的总结报告怎么写
你是想知道养老新政策是吧?我来告诉您,具体情况如下: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
国发〔2009〕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决定,从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现就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基本原则
新农保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逐步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四是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二、任务目标
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三、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四、基金筹集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地方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五、建立个人账户
国家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六、养老金待遇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七、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要引导中青年农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具体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规定。
八、待遇调整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九、基金管理
建立健全新农保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新农保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试点阶段,新农保基金暂实行县级管理,随着试点扩大和推开,逐步提高管理层次;有条件的地方也可直接实行省级管理。
十、基金监督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基金的监管职责,制定完善新农保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新农保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社会监督。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试点地区新农保经办机构和村民委员会每年在行政村范围内对村内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十一、经办管理服务
开展新农保试点的地区,要认真记录农村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存;建立全国统一的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试点地区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整合现有农村社会服务资源,加强新农保经办能力建设,运用现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新农保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新农保基金中开支。
十二、相关制度衔接
原来已开展以个人缴费为主、完全个人账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称老农保)的地区,要在妥善处理老农保基金债权问题的基础上,做好与新农保制度衔接。在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制定。要妥善做好新农保制度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工作,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
国务院成立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相关政策并督促检查政策的落实情况,总结评估试点工作,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工作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农保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试点地区也要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试点工作。
十四、制定具体办法和试点实施方案
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试点具体办法,并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要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周密测算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试点实施方案,按要求选择试点地区,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试点县(市、区、旗)的试点实施方案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十五、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建立新农保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重大举措,是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基础性工程,是实现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谐、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惠民政策。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加强对试点工作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的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导适龄农民积极参保。
各地要注意研究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和总结解决新问题的办法和经验,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把好事办好。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国务院
二○○九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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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关于人口老龄化的调查报告
《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研究报告(全文)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7-12-17 发表评论>>
2006年,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并委托中国老龄科研中心具体承担《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任务。此次调查是在2000年首次进行《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一次性抽样调查》的基础上,组织全国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的。本次追踪调查的标准时点为2006年6月1日零时。抽样调查结果中个人问卷的有效样本为19947人,社区调查问卷为2874份。本次调查按国家统计局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加权后的结果,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可信性和代表性。通过调查,全面了解了近年来我国城乡老年人基本状况的变化和老年人养老保障与服务需求的增长情况,也深入掌握了城乡老龄事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党和国家研究制定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了科学的依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追踪调查的主要数据结果
以下公布的为本次调查经加权处理后的数据(截至2006年6月1日零时)。
1、老年人口基本背景情况
(1)老年人总数及城乡分布
60岁以上老年人口总数为14657万人(按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到2006年底增长为14901万人)。其中城市老年人3856万人,占26.3%,农村老年人10801万人,占73.7%;按户籍分类,非农业老年人口4019人,占27.5%,农业老年人口10619人,占72.5%。
(2)老年人性别和年龄结构
老年人口中,男性占48.9%,女性占51.1%,女性老年人略多于男性老年人。
按照年龄结构分组,全国60-64岁老年人占全部老年人的比例为30.3%, 65-69岁占25.5%,70-74岁占20.6%,75-79岁占13.1%,80岁及以上占10.5%。
(3)老年人口的教育程度
从受教育程度上看,城市没上过学的老年人占16.4%,私塾占2.4%,小学占34.1%,初中占23.9%,高中(中专)占15.9%,大专以上占7.3%;农村没上过学的老年人占51.4%,私塾占4.1%,小学占34.7%,初中占8.3%,高中(中专)占1.3%,大专以上占0.2%。农村老年人口的受教育程度明显低于城市。
2、老年人家庭结构及居住意愿
(1)老年人家庭户结构
城市老年人独立居住的比例占49.7%,其中独居户占8.3%,夫妻户占41.4%,与其他家庭成员一起居住的占50.3%;农村老年人独立居住的占38.3%,其中独居户占9.3%,夫妻户占29.0%,与其他家庭成员一起居住的占61.7%;城市空巢老人家庭增加较快,农村中与其他家庭成员共同居住的老年人比例明显高于城市。
(2)老年人居住意愿
城市老年人愿意与子女住在一起的为37.2%,无所谓21.0%,不愿意的为40.8%;农村老年人愿意与子女住在一起的为54.5%,无所谓24.0%,不愿意的为20.5%;农村老年人更倾向与子女生活在一起。
(3)愿意入住养老机构比例
城市地区老年人中愿意入住养老机构的占16.1%,平均每月可承担费用为710元;农村地区老年人中愿意入住养老机构的占15.2%,比城市略少,但平均每月可承担费用仅为121元,对比城市则有巨大落差。
3、老年人收支情况及养老保障覆盖率
(1)老年人领取退休金(养老金)的比率
城市老年人为78.0%,农村为4.8%。城市享受退休(养老)金的老年人平均月退休金为990元;农村684元。
(2)老年人平均年收入和支出情况
城市老年人平均年收入为11963元,支出为10028元,其中由自己承担的医药费平均885元;农村老年人平均年现金收入为2722元,支出为2691元,其中由自己承担的医药费平均287元。
4、老年人健康和医疗保障状况
(1)老年人健康状况自我评估
城市老年人认为自己健康状况很差的占4.2%,较差的占15.6%,一般的占52.3%,较好的占22.9%,很好的占5.0%;农村老年人认为自己健康状况很差的占5.8%,较差的占20.7%,一般的占50.4%,较好的占19.2%,很好的占3.9%。城市老年人自我评价的健康状况好于农村老年人。
(2)医疗保障覆盖率
城市老年人享受各类医疗保障的占74.1%,不能享受任何医疗保障的为25.9%。农村老年人享受各类医疗保障的有44.7%,不能享受任何医疗保障的为55.3%。可见农村老年人缺医少药、看病难、看不起病的现象还很严重。
5、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及照料、服务需求
(1)生活自理能力
城市老年人生活能够完全自理的占85.4%,能部分自理的占9.6%,完全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占5.0%;农村老年人生活能够完全自理的占79.0%,能部分自理的占14.1%,完全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占6.9%。城市老年人生活自理状况好于农村老年人。
(2)日常生活照料需要
城市老年人中认为自己日常生活需要照料的为9.9%, 79岁以下的老年人中认为自己日常生活需要照料的占6.7%,而80岁以上则为33.1%;农村老年人中认为自己日常生活需要照料的为9.3%, 79岁以下的老年人中认为自己日常生活需要照料的为7.5%,而80岁以上则占30.4%;高龄老人需求明显高于总体水平。
6、老年人的幸福感与生活满意度
城市老年人中感觉幸福和比较幸福的占56.9%,差不多的占39.4%,较不幸福的占3.7%;农村老年人中感觉幸福和比较幸福的占33.1%,差不多的占56.2%,较不幸福的占10.7%;城乡差异明显。
城市老年人对自己生活满意的占56.8%(非常满意的10.5%),一般的占32.3%,不满意的占10.9%(很不满意的4.3%);农村老年人对自己的生活满意的占42.0%(非常满意的5.0%),一般的占45.5%,不满意的占12.5%(很不满意的4.1%);城市老年人对生活的满意度好于农村老年人。
7、基层老龄工作和为老服务状况
调查的1000个城市居委会(社区)中,66%有老年人活动场地,77%举办过健康知识讲座,49%定期组织老年人体检,77%组织老年人文化娱乐活动,67%组织志愿者服务,81%开展过普法宣传;在调查的1000个村委会中,30%有老年人活动场地,31%有老年人活动室,24%举办过健康知识讲座,48%开展过普法宣传,21%定期举办老年文化娱乐活动,22%有为老年人服务的工作人员。
调查的320个城市街道中,有77%开展过面向老年人的健康知识讲座,有56%组织老年人定期体检,有82%开展过普法宣传,有69%组织过志愿者服务,有85%开展过慰问老人活动;在调查的320个乡镇中,有53%能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有41%能为老年人减免相应收费,有72%能为特困老年人提供生活补贴,有49%能向特困老人提供医疗救助。
本次调查所涉及的80个城市老龄工作部门都组织发放了《老年人优待证》;在80个县老龄工作部门中,有72%组织过为老年农民提供农副业技术服务
二、城乡老年人基本状况的变化与改善(2000年至2006年)
将2000年和2006年两次调查结果进行比较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城乡老年人基本状况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变化,老年人基本生活状况也有了比较明显的改善与提高。基于调查数据,做出以下几点基本判断:
1、老年人口规模及其社会人口学特征发生显著变化
从2000年到2006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从1.26亿增长到1.49亿,占总人口的比例也从10.2%提高到11.3%;全社会的老年抚养系数从15.7%增长到16.4% ;80岁及以上的高龄人口从1199万增长到1619万 ,增加了35.0%,占老年总人口的比例从9.2%增至10.7%,年龄结构的高龄化趋势越来越明显。
我国城乡老年人的受教育水平发生了显著变化,城市未上过学的老年人比例从2000年的26.7%下降到2006年的16.4%,同期农村从60.7%降到51.4%;城市老年人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从2000年的39.7%提高到2006年的47.1%,农村同期从5.6%提高到9.8%。
2、养老保障和收入水平提高,基本生活有保障
城市老年人享受退休金(养老金)的比例由2000年的69.1%上升到2006年的78.0%,年平均收入从7392元提高到11963元,增长了61.8%;同期老年人年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比例由2000年的4.9%下降到2006年的3.5%;认为自己经济有保障的比例由74.7%上升到80.5%;
农村老年人享受退休金(养老金)的比例由2000年的3.3%上升到2006年的4.8%,年平均收入同期从1651元提高到2722元,增长了64.9%。同期老年人年收入低于当地救助标准的比例同期由31.9%下降到23.9%。绝大多数老年人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3、老年人医疗保障得到一定改善
近年来社会普遍反映看病难、看不起病的问题较为突出。党和政府通过不断建立和完善各类医疗保障制度、医疗救助制度和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使老年人医疗保障状况得到很大改善。2000年到2006年,城市老年人各种医疗保险覆盖率从51.6%上升到74.1%,没有享受任何医疗保障的老年人比例从48.4%降为25.9%;农村推行了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老年人的基本医疗保障同期也从8.9%上升到44.7%,没有享受任何医疗保障的老年人比例从91.1%降到55.3%。比较而言,农村医疗保障覆盖率虽然上升很快,但城乡间差距仍很显著。
4、老年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不断发展
各项养老社会化服务,在城市都有较大提高,在农村也有一定程度的提高。
从2000年到2006年,城市老年人享受各种社会福利补贴和社会救助的比例由16%上升到19.3%,农村老年人则由15%上升到19.7%;城市老年人领取老年优待证并享受各种优待的比例由40.5%上升到63.9%,享受到特困救助的城市老年人由1%上升到2.4%,得到政府救助的农村老年人比例从5.4%提高到8.9%。
城市社区增加了老年人活动室和托老所,覆盖的老年人分别由51.2%和11.7%上升到70.8%和31.2%;城乡社区都增加了运动健身场地,提高了覆盖老年人的比例,城市由41.7%提高到64.5%;农村则由10.6%提高到18.4%;
5、老年人居住和生活环境改善
老年人现居住的房屋产权属于老年人自己或配偶的比例,在城市由67.6%上升到75.4%,在农村由38.8%上升到56%;对自家住房状况不满意的比例,城市由22.3%下降到15%,农村由21.6%下降到15.1%;
居所附近提供家政服务所覆盖的老年人比例,城市由45.6%提高到68.2%,农村由3.6%提高到6.8%;附近有提供上门护理服务所覆盖的老年人比例,城市由36%提高到55.1%,农村由3.6%提高到8.2%;城市社区提供老年人饭桌或送饭服务的覆盖率由7.6%提高到19.5%。城乡老年人居住区的各项服务设施进一步规范和便利,社区服务功能得到加强和改善。
6、老年人社会参与水平逐步上升
调查显示,城乡老年人在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参加社区活动、表达群体诉求等方面的意识和的能力在逐步增强。从2000年到2006年,城市老年人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活动的比例由38.7%上升为45.1%;农村老年人了解集体经济状况的比例从11.9%上升到18.8%;愿意与周围有困难的老人聊天解忧的老年人比例,城市同期由50%上升到60.7%,农村的升幅不大,从66.1%升为67.5%;愿意参加社区组织的老年人活动的比例,城市同期由56.4%上升到66.2%,农村从54.0%上升到61.4%;城市中愿意代表老年人向上级组织反映实际问题和心声的同期由52.7%上升到65.5%。
城市老年人继续工作和再就业的比例不是很高,但他们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能力增强,很多人仍以各种方式更加活跃地参与指导生产、参与投资、炒股等社会经济活动;农村老年人很多仍在以各种方式经常性地参与经济活动,坚持干农活的占45.5%,比2000年多1.2个百分点;务工、做生意的占5.4%,比2000年多2.5个百分点, 增加了近1倍。
三、城乡老龄事业发展面临的严峻挑战
1、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趋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压力不断增大
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规模庞大,占全球老年人口的21.4%,居世界首位,约相当于整个欧洲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总和。且老龄化增长速度快,年均增长率高达3.2%,几近总人口增长速度的5倍。根据《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百年预测》结果 ,2010年老年人口将达1.74亿,占总人口的12.8%,2020年进一步增至2.48亿,占17.2%,呈加速增长之势。老年人口数量剧增必然要对养老保障制度和为老服务体系的建设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
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和高龄化加速的趋势,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压力是巨大的,特别是2030年以后将进入最严峻的时期。那时人口红利期也将结束,人口总抚养比和老年抚养比双双冲高,经济和社会发展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
2、全社会的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不完善,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权益亟需作出妥善的制度安排
数量剧增且规模巨大的老年群体,最首要最直接的需求就是养和医的基本保障。调查表明,从2000—2006年,城乡老年人在养老保障的选择上发生了较大变化,把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作为养老意愿首选的比例,城市由23.4%升至50.3%,农村由5.1%升至11.8%;而优先选择依靠子女养老的比例同期均有大幅度下降,城市由52.3%降至18.4%,农村由80.8%降至64.6%。这不仅反映出传统的养老观念正在改变,而且更表达出老年人对社会养老保障的期望。可实际上我国的养老保障制度目前还处于建立过程中,不仅覆盖面窄,而且保险金额较低,特别是广大农村基本上还被排除在制度保障的范围之外。调查表明,城市老年人养老金(退休金)保障覆盖率2000年男性为85.6%,女性为53.6%,2006年男性为89.1%,女性为64.6%。而农村则仅有4.8%的老年人享有养老金保障;城乡老年人尤其是农村老年人收入的总体水平和增长幅度仍然偏低。城市中有近20%的老年人年收入处于不足4600元的低水平,低于城市老年人年均中位收入的50%,并且仍有135万城市老年人的收入低于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线;农村中有27%的老年人年收入处于不足750元的低水平,低于农村老年人中位收入的50%,并且仍有2160万农村老年人收入低于农村困难救助的水平。调查中农村老人非常担心没有生活费来源的同期从12.4%升至14.2%。
从我国老年人2000—2006年消费结构的变化程度上也能反映出老年人收入偏低的状况。消费主要还是以温饱为主。2000年城市老年人日常生活支出在消费结构中占63.3%,农村老年人占77.2%;到2006年以日常生活支出为主的消费结构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仍分别占64.2%和75.5%。
医疗保障方面,城市老年人的医疗保障离全覆盖尚有较大差距,而农村则不足一半。2000年到2006年,城市中的男性老年人享有医疗保障的比例从67.3%增加到82.9%,女性从36.9%增加到65.9%;农村中的男性老年人享有医疗保障的比例从10%增长到44.2%,女性从7.9%增长到45.2%;2006年城市老年人医疗费支出(已扣除非本人承担医药费)在消费结构中占8.8%,农村老年人更占到10.7%;农村老年人中非常担心生病时没钱医治的比例同期从17%上升到了20%。基层医疗卫生资源仍然比较匮乏,城市社区居委会中,有59%缺乏全科医生,56%缺乏护理指导人员,49%缺乏护理员,38%缺乏照料人员,34%缺乏志愿者。农村村委会和自然村在这些方面更是亟待建立和加强。这说明建立切实保障全社会老年人的医疗保障制度还任重道远。
3、老年人的长期专业护理和社区照料服务需求迅速增加,而社会的为老服务体系还未能真正建立健全起来
老年人对多种多样的养老服务需求也在日益增长,不仅失能老人对长期照料和专业护理的需求十分迫切,而且众多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对社区服务和社区照顾的需求也更加强烈。
就长期照料和专业护理的服务需求来讲,近年来城乡日常生活完全失能或部分失能老年人的相对量虽然变化不大,但绝对数量和规模却明显增加,随之而来的需求也急剧增长。
2000—2006年,随着高龄老人和“空巢”老人的增多,城市由2000年的42.0%上升到2006年的49.7%,农村同期由37.9%微升至38.3%;城乡老年人日常生活需要全护理和照料的比例已由6.6%升至9.8%,其中城市由8%升至9.3%,农村由6.2%升至9.9%;全国目前完全失能的老年人由799万增加到940万,其中城市由154万增加到194万,农村由645万增加到746万;部分失能老年人同期由1461万增加到1894万,其中城市由260万增加到370万,农村由1201万增加到1524万。由此使得家庭和社会对失能老人长期照料与护理的责任明显加重。城乡愿意到养老机构长期住养的老年人总量增加,按照调查测算,对机构养老床位的潜在需求量从2000年的1821万张上升到2006年的2261万张。但我国社会养老机构现有的床位数仅为149万张,与此相差甚远,尚不及需求的1/12。
相对于少数在机构养老的老年人,居家养老的是绝大多数。当由家庭成员无法承受全部或部分老年人照料服务时,必然期待着社会及社区提供照料服务和指导,以弥补家庭照料功能的不足或缺失。城市老年人对热线服务、老年饭桌(送饭)等服务的需求分别上升了6.1和3.5个百分点,农村老年人非常担心需要时没人照料的从11.3%升至13.4%。这些都给以社区为依托的老年人长期照料和社会为老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可是我国社区服务和社区照顾的发展状况且很不乐观,调查表明,城市社区居委会中,有老年人活动场地的占66%,农村村委会中则仅有30%设有较为简陋的老年人活动场地,31%设有老年人活动室;城乡社区中能够提供家政服务所覆盖的居家老年人比例,城市为68.2%,农村仅为6.8%;城市社区提供老年人饭桌或送饭服务的覆盖率仅为19.5%;能够提供上门包护服务所覆盖的老年人比例,城市为55.1%,农村仅为8.2%。
所有这些都表明,在我国尤其是农村地区,面临着老年人长期照料的严峻挑战,建立包括生活照料、文化娱乐、健康护理和精神慰籍在内的全方位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迫在眉睫。
4、老年人的心理问题和精神需求需要引起全社会的严重关切
在物质生活不断提高之后,老年人的精神生活能否改善显得尤为重要。总体上,我国老年人的心理和精神状态是健康积极的,而且还在不断改善中;但是,我们依然要看到他们还有许多的心理和精神健康的问题需要得到关注和重视。
调查表明,城乡老年人感到自己越来越跟不上社会发展的比例到2006年时仍高达73.6%,只比2000年下降1.2个百分点,并且单就农村来讲,这个比例反有上升;目前,常感孤独的老年人,在城市为18%,农村为30.9%;特别是不喜欢结交朋友的老年人比例五年来有所上升,城市从2000年的20.4%上升到2006年的23.0%,农村同期从26.8%升至29.8%;有过自杀念头的老年人,在城市占2.6%,农村为4.9%。
这说明老年人在心理和精神健康方面需要关怀、辅导的要求迫切,社会有义务帮助他们积极面对生活、积极参与社会、促进代际和谐。
总之,调查中反映出的老年人在相关自身养老问题上的种种担忧,一方面表明了在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形势下,老年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建设给传统养老模式带来的冲击还未完全适应,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我国在养老保障制度和为老服务体系建设上存在的严重滞后和明显缺陷。这些问题正是我们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要不断着力研究和解决的重点课题,也是我国老龄事业努力创新和发展的不竭动力。
四、发展城乡老龄事业的政策性建议
1、加快建立和完善保障城乡老年人基本生活权益的社会保障制度
我们要按照十七大的要求,在建设“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过程中,把广大老年人的养老保障问题摆到重要位置,当前要着力解决老年人最迫切、最需要解决的“养”和“医”的问题,把城乡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和城市医疗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以及城乡贫困老年人的医疗救助、生活救助制度真正建立健全起来。在此基础上,再逐步发展和完善遗属保险、护理保险、以房养老等新的保证措施,使城乡老年人都能尽快做到最基本的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2、努力构建城乡兼顾、全方位的社会为老服务体系
要在加强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建设和加强为老服务与管理等方面下工夫,构建覆盖城乡全体老年人的为老社会服务网络,真正建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照顾为依托、机构供养为补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要坚决贯彻十七大精神,“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必须注重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推行公共财政政策,加大政府对老龄事业特别是农村和边远地区老龄事业的投入,按照社会福利社会化、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思路,加快城乡老年院舍及专业护理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为老服务网点、文化娱乐场所、健身场所及路径等设施的建设,为满足老年人的多种服务需求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当前亟需要把“爱心护理工程”的建设摆上日程,尽快为众多失能老人提供专业化的长期照料和护理服务。同时还要加强对各项为老服务内容的设计推行、服务过程的控制监督和服务结果的评估检查等项管理,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大胆创新,实现服务质量的全员管理和全过程控制,保证老年人的多种服务需求都能得到有效的满足。
3、全力推动边远落后地区和广大农村老龄事业的跨越式发展
调查显示,我国大部分老年人生活在农村,但农村的老年社会保障和为老服务却处在一种相对缺失的状态,一些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更是处于保障水平低下、服务几近空白的状态。要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中央财政须加大对广大农村和边远地区老龄事业的投入,加大转移支付的份额,增加资源分配的倾斜力度,把这些边远地区、贫困地区老年社会保障和服务设施建设的责任更多地担负起来,特别是把农村老龄事业发展纳入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予以重点照顾和扶持,尽快缩小城乡二元体制造成的巨大反差,逐步达到构建和谐社会所要求的城乡协调、地区协调发展的目标。当前亟需结合农村社区建设的开展,把乡乡镇镇建有五保敬老院和老年福利服务中心、村委会建有老年活动室及为老服务站、基层普遍建立老年协会并开展志愿互助服务活动提到关注民生的高度抓紧办好,使农村老年人也能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文明成果。
4、建立健全老年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为老龄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和政策环境
要结合老龄化发展趋势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养老形势和任务的变化,认真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战略研究,在市场化、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从影响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推动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高度,深刻揭示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冲击和影响,把握机遇,科学地提出迎接人口老龄化挑战的国家战略。要认真地研究制定和完善老龄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依法保障老年人的各种合法权益。当前要全力推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修订与完善,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推进养老、医疗、福利、救助、社区服务等老年保障法规、政策的制订、修订与完善,全面认真地抓好贯彻落实,为老龄事业的发展创造更加良好、宽松的法律政策环境。
⑤ 关于农村老人养老保险的调查报告作业
农村老年人生活状况调查报告
——山东省新泰市西洛村调查
刘洋
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有近1.3亿,而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群体是我国最大的人口群体,所以农村老年人口也是我国最大的老年人群体。近年来,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在逐步加快。因此,关注我国农村老年人口,了解他们的现状,积极解决他们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对我国经济发展,建立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我们大学生关注社会、参与社会所应该做的。
一、现状描述
山东省是我国的第二大劳务输出省,所以当年轻人外出打工时,留下的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就更是我们所应该关注的,也是值得调查的。西洛村位于山东中部、泰沂腹地,北依五岳独尊的泰山,南临孔子故里曲阜,东接山东半岛沿海城市。它所在的新泰市是山东省的30强县市之一。西洛村总人口288人,60岁以上老人有36人,占到总人口的8%。为了能够准确地了解该村老年人的生活状况,我利用寒假时间进行了调查。调查以访谈形式为主,辅之以问卷。
(一)该村老年人的健康及医疗状况
调查发现,该村36位老人中,有21位老人身体健康,基本上不怎么生病,占到了老人总数的58.3%,有9位老人身体比较差,时有小病发生,占到25%,而余下的6位老人有病在身,久治不愈.而这些老人的病主要集中在关节炎,风湿病,高血压,等。通过调查,我们可以发现:有近78%的老年人在感到身体不舒服时,会立即找医生。这说明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健康意识较强,但也有两成多的老年人在感到身体不舒服时,选择扛不过去时再找医生。他们中除一部分是自信自己身体很好,头痛感冒扛一下就过去了,不用找医生外,也有部分人是因为家里经济拮据,现在医药费用高,看不起病。有近80%的老年人平时是找村里的医生看病,有15.8%的老年人平时在乡卫生院看病。可见,村里的医生和乡卫生院担负着大多数农村老年人平时看病就医的重任。但有近30%的老年人认为他们村的医疗条件比较差或很差,村里医生少,好医生更少。大量无学历甚至未经过培训的人员充斥着乡村卫生人员队伍,农村老年人所接受的医疗服务质量不容乐观。村里老年人得了病所花的钱,有80%以上的老年人是自己出一小部分,儿女们出大部分或完全由儿女们出。可见该村老年人在医疗上能够花多少钱,主要取决于儿女们的经济状况。他们自己没有积蓄或积蓄很少。但是在访谈中我们也了解到,近几年,该村好多人都买了医疗保险,平时看病所花的钱可以报销近50%,这一举措对他们好多人是受益非浅的。调查发现,该村老年人买医疗保险的有31人,占到了老人总数的86.11%,大大提高了该村老人有病及时就医的比率。
(二)该村老年人住房及经济状况
在对36位老年人的调查中我们发现,其中有30位老人有自己的住房,占到了70%,他们中大多数人对自己目前的住房状况感到很满意或满意。他们的房子大多是改革开放后由自己或自己跟儿女们一起修的。有近三成的老年人没有自己的房子,跟儿女或其他亲戚住在一起,主要是跟儿子住在一起。当有不止一个儿子时就在几个儿子家轮流住。他们多则在一个儿子家住一年、半年,少则三个月、一个月。住多长时间由家庭会议根据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决定。他们中有一半以上的人有过因住房问题而挨媳妇骂或看媳妇脸色的经历。他们中大多数人很想或想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子,对自己目前的住房状况感到不很满意或不满意。调查还发现,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基本没有或有很少的经济来源.他们生活消费所需的费用,一小部分是自身劳动所得,大部分是子女的资助。
(三)该村老年人养老状况
根据我们的调查与访谈,我们了解到,在该村所有被调查的老人中,有97.3%的老人依靠家庭养老,也就是说他们中的大部分都是由子女提供生活费用,或者依靠自己微薄的储蓄与继续劳作维持生计,而只有2.7%的老人是靠退休金养老的,也就是说只有一位老人不是依靠家庭养老的。由于农村中分家情况比较普遍,子女成立新的家庭后与父母家庭之间在经济上相互独立。即使在一些家庭,相当数量的老人与成年子女虽然名义上没有分家并住在同一所房子里面,但他们仍然是靠自己的劳动来维持生存。实际情况也表明,,除因身体原因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外,大多数农村老人都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以获得必要的生活资料。对老人的经济上的“反哺”往往只体现在老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生病需子女照顾等情况中。前面提到该村有比较高的医疗保险投保率,令我们感到欣慰。但是当对该村老人养老保险进行调查时我们发现,该村投了养老保险的老人只有2.7%,也就是那位以退休金养老的老人,他是西洛村所在乡镇矿工厂的退休老干部,退休前单位里统一买的养老保险。除此之外没有一位老人投了该保险。这一结果另我们吃惊不已。我们了解到,曾有人上门推销过养老保险,但是对于该保险,老人们参保投保意识淡薄,在投保问题上思想顾虑重重,怕政策不稳,怕加重他们的负担。可见,农村养老保险在西洛村还是一片空白。
(四)该村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状况
调查发现,在36位老人中,几乎没有一位老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他们的健身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并不强。只有不到10%的该村老年人经常读书看报,这主要:经济原因。很少有农村老年人订报刊杂志,而村里订的报刊杂志主要是给干部们看的;在目前的农村老年人群体中识字的并不多;有部分老年人是因为年纪大了,眼睛老化,看不清楚书上的字。但是他们中看电视、听收音机的比例达到了91%,这是他们获取外界信息的主要渠道。经常打牌下棋的该村老年人所占的比例并不大,而他们打牌下棋的场所主要是附近某户人家的大门底下。同时我们了解到,几乎没有老年人参加过村里组织的老年活动。村里也几乎没有组织过老年人的文化活动。该村也没有老年人文化娱乐活动设施。我们可以看出:有将近一半的农村老年人经常感到孤独、寂寞。可见,该村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还很薄弱,村委会在提高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方面还有许多事要做。
二、启示与建议
通过上述对西洛村老年人的生活现状描述和分析,我认为,要提高农村老年人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使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就必须进一步发展农村经济:从上述的描述与分析中,我们能看得出,不管是老年人的医疗问题还是养老问题,还是精神生活问题,都需要良好的经济作为支撑、作为前提。经济搞上去了,农民的生活富裕了,农村老人的生活质量自然也就提高了,许多问题也随之解决了。其次要进一步发挥村委会的作用:多关注村里老人们的生活情况,不忽略精神生活情况。多举办老人们的活动,积极鼓励老人的参与。而且要有必要的老人活动场所和设施。同时多对村里中年及少年进行关于孝敬老人的宣传和教育。让老人的老年生活真正的幸福起来。最后,要积极地提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投保率,同时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完善合作医疗制度,改善农村的医疗服务。以次减轻子女赡养负担,同时让老人在养老问题上由被动变为主动,也让老人有病及时就医,提高生活质量;当然,说了这么多,还是需要国家政策的支持和扶持的,没有国家政策的支持,可以说一切都是白话,所以我认为,国家的政策应该是最为重要的。
二十几天的调查终于结束了,虽然调查的是我的乡里乡亲,但平日里却没有很多的了解,更谈不上关心,即使见面了,也只是点头微笑。然而,随着调查的逐步进行,给我心里的震撼也越来越大。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每位老人都有着不同的生活和不同待遇,但他们绝大部分生活地不好,这一点却是相同的,了解了他们的生活让我觉得难受和心痛。
调查中曾遇到一位阿姨,当和她谈到对公婆的养老问题时,她问我:“当一块石头从上面掉下来砸到脚时,你的眼睛是先看下面还是先看上面?”我没有多想就脱口而出“当然是下面”,因为我觉得这个问题很简单,而且大多数人都会这么回答。这时阿姨说:“对啊,人人都会这样,总是先看下后看上,对孩子,对老人就是这样,总是往下疼,后往上疼。”我无语。
从调查的第一天直到最后一天,我的心都在起伏不平,但是有一点让我更加地坚定,那就是,我一定会好好地孝敬我的父母。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绝对不会只疼下而不疼上,绝对不会让辛辛苦苦养育自己的父母在老年吃任何一点点苦,受任何一点点罪。同时我也非常地希望我村的爷爷奶奶们能尽快过上幸福的生活,有一个美好的晚年。虽然多了点,但你可以自己删,给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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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关于农村老人养老保险的调查报告 (作业)
人口老龄化是21世纪全球共同面临的大难题,我国是世界上老龄人口最多的国家,目前老龄人口已近2亿。农村老年人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的生活状况和社会保障情况更值得我们关注。近期,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政协对全县农村老年人的生存状况进行了调查。
98%的农村老人处于亚健康状态
据调查,全县60岁以上的老人已达6.88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6%,而且每年以0.7%的速度不断递增,其中农村老年人口4.33万人,占老年人总数的63%。
农村老人80%以上都患有农民职业病,如风湿、肌肉关节劳损、胃肠炎、营养不良等,98%处于亚健康状态,小病能及时就医的占48%,承担不起门诊药费和住院费(合作医疗)自费部分的占67%。
70岁以下的老年人,只要不是特殊情况,都过着自食其力的生活,70至80岁以上的老人有一半仍在从事体力劳动,80至90岁的老人有10%处于自给状态,有8%的老人的吃穿用基本需求无法得到满足。
48.8%的农村老人在继续从事生产劳动
据调查,农村有48.8%的老年人在继续从事生产劳动,80岁以上的老年人仍在劳动的达16.3%。
事实上,农村老年人必须尽可能通过自己的劳动来获得经济收入。这是因为:老人无其它生活来源和有效的生活保障;子女们的负担重,尤其是独生子女,无力全面照顾双方的老人。
据对43300多位农村老人的调查统计,发现有28000多位老人是空巢老人,他们一方面要照顾孙儿包揽家务,一方面还要承担繁重的体力活、维持农业生产,人越来越老,精力越来越差,负担却越来越重。
72%的农村老人没有享受过任何养老相关政策
养儿防老曾经是我国农村主要的养老方式。但是这种方式不断受到冲击,依赖传统的大家庭和孝道已难以解决好农村的养老问题。
由于农业科学的推广和家庭生活中科技与文化的应用,农村老年人的经验已无多少用武之地,其长者、智者的权威地位已经发生动摇,在政治、文化、技术上都处于劣势地位,加之没有大笔遗产,农村老年人社会地位逐渐下降。
现代青年人对中国特色的“孝文化”的尊崇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传统的孝道出现了日益弱化的趋势,一部分人把老人当做包袱,弟兄之间为养老人相互推诿扯皮,生活照顾和精神慰藉更是无从谈起。
除了少数五保、特困户由有关部门给予扶养和适当的生活补助,双女户和独生子女户每年有几百元的计划生育政策补助,通过合作医疗能够报销部分医药费外,农村老人中有72%的人没有享受过任何养老相关政策,也没有生活最低保障。
必须探索建立新型农村基本养老制度
依据“木桶理论”,农村养老问题是我国农村地区民生问题的“短板”,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资料表明,丹麦、瑞典、葡萄牙、西班牙、希腊等国家,在经济发展水平相当于我国20世纪90年代时,便已开始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政收入大幅增加,已经具备了发展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条件,因此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大投入,探索建立新型农村基本养老制度。
首先,要建立农村老人基本养老保障制度。要结合各地农村的实际情况分阶段、分地区实施,资金由各级财政按比例分摊解决。还要认真研究和开展农村养老保险,让农民同企业职工一样,从成年开始就缴纳一定数额的养老金,进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
其次,要逐步实行农村老年人集中供养。可由民政部门统一规划,在农村分区域建设供养所或老人院,对无劳动能力的老人实行集中供养,由子女缴纳一定的费用,民政部门将相关资金和社会救助的物资钱财捆绑使用,让农村老年人能够安度晚年。
再次,要建立针对农村老年人的各种救助体系。一是要建立对农村老年人的法律援助制度。二是认真执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坚决制止子女不孝和虐待老人现象。三是将农村低保向老年人倾斜。四是将民政部门的大病救助政策和合作医疗政策进行有机的整合与捆绑,提高报销比例或者免除自费部分,使农村的贫困老人得了大病之后能够得到及时的住院治疗。
最后,要紧扣新农村建设的展开,把孝敬老人、尊崇老人、赡养老人作为乡风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老年协会、妇联、残联等组织要树立典型,倡导“百善孝为先”的传统民族文化。
⑦ 杭州地区养老保险调查报告调查目的是什么
调查报告一般由标题和正文两部分组成。
(一)标题。标题可以有两种写法。一种是规范化的标题格式,即“发文主题”加“文种”,基本格式为“××关于××××的调查报告”、“关于××××的调查报告”、“××××调查”等。另一种是自由式标题,包括陈述式、提问式和正副题结合使用三种。
(二)正文。正文一般分前言、主体、结尾三部分。
1.前言。有几种写法:第一种是写明调查的起因或目的、时间和地点、对象或范围、经过与方法,以及人员组成等调查本身的情况,从中引出中心问题或基本结论来;第二种是写明调查对象的历史背景、大致发展经过、现实状况、主要成绩、突出问题等基本情况,进而提出中心问题或主要观点来;第三种是开门见山,直接概括出调查的结果,如肯定做法、指出问题、提示影响、说明中心内容等。前言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要精练概括,直切主题。
2.主体。这是调查报告最主要的部分,这部分详述调查研究的基本情况、做法、经验,以及分析调查研究所得材料中得出的各种具体认识、观点和基本结论。
3.结尾。结尾的写法也比较多,可以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对策或下一步改进工作的建议;或总结全文的主要观点,进一步深化主题;或提出问题,引发人们的进一步思考;或展望前景,发出鼓舞和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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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农村养老保险的调查报告怎么写标志范文给一篇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等。特别是他提到要发挥失业保险在促进就业方面的作用。他说:“目前失业保险基金有一定积累,我们正在进行调查研究,探...
⑨ 求一篇社会养老的调查报告
我认为 人总是要老的,这是一种客观的不可逆转的趋势。人老的直接后果就是获得生存条件的各种能力逐渐丧失,那么,曾经为这个社会做出过贡献的老人们在其获得生存的能力逐渐失去时,谁应该向老人伸出援助之手,为其提供物质和精神的帮助呢?这就是养老问题。随着计划生育政策在农村的实施,拥有中国大多数老年人口的农村地区将迅速出现家庭小型化的倾向。同时,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流动、农村年轻一代道德观念的下降等因素,都使得传统的家庭养老形式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一、中国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的基础分析 养儿防老是中国农村几千年的传统养老方式,这种以家庭作为最基本的养老模式得以长期存在的基础是什么?对这个问题的深层次研究将成为我们设计今天的农村养老制度的重要参考依据。 (一)家庭养老的客观条件分析 1.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是家庭养老的前提条件 新中国建立以前的两千多年中,中国农村一直处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社会。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是一种不发达的经济形态,低下的生产力将农民紧紧地束缚在一块块土地上而无其它谋生手段,封闭的交往形式又使农民只能依靠自身积累经验而无其它获取知识的途径。于是,对土地和耕作知识的拥有就成了社会继承与世代交替的重要内容。土地是父母的私有财产,父母退出生产领域后,并不放弃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权,子女要想获得土地必须以赡养父母为代价。同时,子承父业是传统农民家庭的突出特点,后代不仅由父母抚养成人,而且还从父祖那里学会谋生的技能,继承一定的产业和土地,这种生活上经济上的高度依赖使得他们自觉服从父辈祖辈的制约,不敢有丝毫违抗。 父辈们靠土地生产生育,培育后代;子辈们靠土地维持生活,赡养老人,土地构成百姓们家庭养老的重要经济来源。为了确保农民拥有土地,历代政府实施了一系列土地分配政策,如井田制,占田制和均田制等。除了土地制度之外,政府还通过法律条文,严禁子孙与父母分家分财。《唐律
⑩ 关于农村老人的社会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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