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河北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法律分析:按照上年全省平均工资的60%至300%为缴费基数,自主选择缴费基数,按选择的缴费基数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由灵活就业人员本人负担。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2021年调整后的缴费标准为649.08元/月-3245.4元/月。灵活就业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可以按月、按季缴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⑵ 湖南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2020年度长沙市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参保人员在缴费基数基准值的 56.57%至300% 之间自愿选择缴费档次, 缴费比例为20% 。 (仅56.57%一个非整数缴费档次,60%至300%按每10%递增。 )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 5054元/月,以此作为2020年度缴费基准值,2020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区间为2859 元/月(56.57%,为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至15162元/月(300%),参保者可以在此区间内任意选择基数缴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⑶ 2021年山西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根据晋社保局发〔2021〕26号文件精神,2020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4708元。以此为依据,确定2021年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下限为3235元(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60%),上限为16176元(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300%)。缴费人员可从上限与下限之间自由选择缴费金额。
凡2021年前已经按灵活就业参保并缴费的人员,2020年度因疫情没有缴费的,可以按2021年度任意标准补缴2020年度养老保险费。
具体缴费标准
● 60%的年缴费金额为7764元(基数为3235元);
● 70%的年缴费金额为9057.6元(基数为3774元);
● 80%的年缴费金额为10351.2元(基数为4313元);
● 90%的年缴费金额为11647.2元(基数为4853元);
● 100%的年缴费金额为12940.8元(基数为5392元);
● 150%的年缴费金额为19411.2元(基数为8088元);
● 200%的年缴费金额为25881.6(基数为10784元);
● 300%的年缴费金额为38822.4元(基数为16176元)。6月11日,山西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省医保局公布2021年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在缴纳社保时,可 该标准。
按照省统计局提供的相关数据计算,_2020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4708元,月平均工资为5392元。以此为依据,确定2021年全省参加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的下限为3235元,上限为16176元。
另外,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在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对2020年自愿暂缓缴费的,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1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即月缴费基数在3235元至16176元之间,由缴费人员根据收入状况自主选择申报。
⑷ 2020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灵活就业缴费费率为20%,月缴费额=缴费基数×0.2,即最低月缴费679.52元,最高月缴费3605.65元。
法律依据:《关于做好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工作的通知》2020年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按2018年自治区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5257元的60%核定,最高按2019年的自治区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5688元300%核定,分为7个缴费档次。
对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实有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缓缴。在2021年补缴2020年欠缴时,补缴基数在2021年的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助选择。
⑸ 城镇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法律分析:本人可根据自己的收入状况,按照上年全省平均工资的60%至300%为缴费基数,自主选择缴费基数,按选择的缴费基数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由灵活就业人员本人负担。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2021年调整后的缴费标准为649.08元/月-3245.4元/月。灵活就业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可以按月、按季缴费,也可按半年、年度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在自然年度内未缴费的,未缴费期间视作中断缴费,不允许跨年度补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⑹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金领取计算方法
法律分析:1、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退休时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195月、55岁170月、60岁139月)
法律依据:根据《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被保险人,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养老保险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养老保险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调节金组成。基本养老金计发标准如下:(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所在市(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含利息,下同)除以120;(三)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为:以被保险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乘以被保险人1998年6月30日前缴费年限的百分之一点二(缴费不满十五年的为百分之一)为基数,并从2001年7月1日起每年按所在市(区)退休人员过渡性养老金调整办法调整;(四)调节金月标准为所在市(区)1997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十五。离休人员基础养老金加发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从事过特殊工种的被保险人,按其1998年6月30日前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增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百分之零点二。被保险人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的,每提前一年,减发本人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及调节金之和的百分之二。
⑺ 山西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法律分析:山西省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8969元,以此作为山西省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1月至12月,以2448元作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工资基数;高出300%的,以12242元作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工资基数。
山西省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已确定。1月至12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月缴费基数分为三档,分别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60%和40%,即4081元、2448元和1632元,对应金额为9794.4元、5875.2元、3916.8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⑻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法律分析: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法律依据:《关于2021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一、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金额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自2020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原社保所)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基数可以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和上限之间适当选择。未按期办理申报手续的,其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依据本人上一年度的缴费基数确定,低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的,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 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26541元,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5308.2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318.49元。 3.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3613元,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722.6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43.36元。 4.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按照下限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216.78元、失业保险费7.23元。
⑼ 湖南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法律分析: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确定为高、低两档:1、高档为4491元/月,缴费比例为20%。高档缴纳标准:4491×20%×12=10778.4元(898.2元/月);2、低档为2695元/月,缴费比例为20%。低档缴纳标准:2695×20%×12=6468元(539元/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⑽ 长沙市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2022
法律分析:2022年长沙灵活就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比如,灵活就业基本养老保险:按缴费基数基准值的60%为缴费基数的缴纳标准:3604×20%×12=8649.6元/年(720.8元/月);按缴费基数基准值100%为缴费基数的缴纳标准:6006×20%×12=14414.4元/年(1201.2元/月);按缴费基数基准值的300%为缴费基数的缴纳标准:18018×20%×12=43243.2元/年(3603.6元/月)。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公布前,以税务部门暂定数设置缴费基数下限),自主选择申报缴费工资基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