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聘用退休人员,还要办社保吗
不需要办社保。
退休人员可以不买社保,单位也不违反劳动法。按照相关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即不再属于劳动法所调整的狭义劳动者的范畴,不再与单位形成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调整。
退休且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再次聘用时不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因此万一发生工伤,也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退休人员返聘属劳务关系,不能上工伤保险,不在人保局职责管理范围内,返聘属于劳务关系,出现纠纷等应适用民事法则,可通过法院等途径解决。
退休再上岗,尽管被聘用者仍是为用工单位提供劳动,但已经不具备法律上的“劳动者”身份。退休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由劳动关系转变为劳务关系。双方签的是聘用协议,非劳动合同,在某些领域不具备强制性。
(1)北京退休人员还要交什么社保扩展阅读:
人保部发布《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或退休手续,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根据《条例》的规定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中,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的情形的,就有“受伤害人员是用人单位聘用的离退休人员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规定。
㈡ 企业雇佣退休人员还需要给退休人员缴纳社保吗
社会保险是建立在劳动关系基础之上的,退休返聘人员一般是与招用单位形成劳务关系,所以,单位是无需为退休返聘人员缴纳社保的。
退休返聘是否构成劳动关系要区分为一般与特殊两类情形
1、一般情形是,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退休人员,根据最高院相关司法解释,此类人员再就业的,不属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者,与招用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而构成劳务关系,双方可签订劳务合同;
退休返聘人员无法再参加养老保险,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8%的个人缴存部分。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因此部分省份企业缴纳养老保险部分是根据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缴纳,也就是“工资总额”中企业缴纳部分还是包括返聘的退休职工工资。
2、特殊情况是,对于虽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但用人单位未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仍继续用工,且未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上海地区的司法实践是按劳动关系处理。
《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62条规定:“用人单位聘用的退休人员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参照本办法规定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
1、退休员工从原单位取得退休工资以外的津贴需要缴纳个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取得单位发放离退休工资以外奖金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8]723号)规定:
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2、退休人员在工作中受伤
需要明确的是,退休返聘人员在工作中受伤并不意味着单位就完全不需要承担责任。
单位应按照《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承担雇主赔偿责任,该赔偿范围既包含财产损失,还包含精神损害赔偿等工伤保险待遇中未涵盖的费用,最终用工单位支付的赔偿标准会高于同等条件下的工伤赔偿。
㈢ 请问要想在北京退休除了社保交十年以上是不是医保需要在北京市交15年如果是十
非京籍户口在北京办理退休要满足四个条件:
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女性版50周岁,男性60周岁;权
女性干部为55周岁,干部一般为机关单位干部,对于大部分普通参保人员无需考虑,还有就是一些特殊工种,特殊工种及干部身份,需要由档案审核。
②社保账户不是临时账户;
男性50周岁后,女性40周岁后缴纳的即为临时账户。就是说男性50周岁前,女性40周岁前,需要在北京已经参保。
③退休年龄前累计缴纳15年及以上,其中10年是在北京缴纳的;
④由单位办理退休。
这条需要提示下,目前非京籍户口在北京办理退休,需要由参保单位提出申请,也就是说,满足以上条件后,在退休之前的一段时间,是需要正常在北京参保的。
㈣ 外地户口在北京上满15年社保,退休后是按北京的标准拿退休金还是按原籍的
你在哪个地方申请退休就按照哪个地方的退休养老金和退休医保待遇
在京外地人交社保的可以在京申请退休,但好像有很多条件,需要你户籍地一些部门配合,但现实很多地方不配合,如无法申请就只能迁移社保回户籍地在户籍地那申请退休待遇
注意还有退休医保呢,累计缴纳25年如不够申请补缴,这更重要
自己去北京市外地人申请退休的指定单位去咨询申请去,如感觉不符合求就及时转回户籍地去申请退休
不够15年和25年退休当年申请补缴,但如何办理请退休前一年或前两年提前去相关办理退休部门咨询清楚了,别耽误事。网上问不准
以上仅供参考
㈤ 外地职工退休后落户北京,社保怎么转可否享受北京市退休职工待遇
无法转社保。不可以。
外地职工如果户口不在北京,无法转社保,只能在工作所在地退休,在本地享受退休医疗待遇。
参保人退休之后,迁居到新的地址依然按照原来参保地的待遇发给,不再办理转移。非京籍人员将社保关系转入北京后,如果要享受北京市的退休待遇,需要继续在本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其缴费年限需在本市实际累计满10年。
006年1月1日以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被保险人,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偿金,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5)北京退休人员还要交什么社保扩展阅读:
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要求规定:
1、基本养老金实行正常调整制度。具体调整方案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执行。
2、被保险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标准,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随本市经济发展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3、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被保险人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被保险人死亡后,个人账户储存额或者余额中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其利息可以依法继承,其余部分并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㈥ 外地人在北京社保必须“连续”交满10年社保,才能在北京办退休是这么回事吗
可以办理退休。
在京办理退休的主要条件:
外埠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能否在京退休,首看身份、再看年限,需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
1、身份:外埠职工在社会保险库中人员标识为“一般账户”。
一般账户中一般是指女性在40周岁之前、男性在50周岁前在北京正常缴纳养老保险的人员;即使女性在40周岁之前、男性在50周岁前只在京正常缴纳了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其身份也会被认定为一般账户。女性在40周岁之前、男性在50周岁前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均为补缴的,不能认定为一般账户。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等文件规定,临时账户人员无法在京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北京退休待遇。通俗的讲,女性在40周岁、男性在50周岁之后才开始在京缴纳养老保险的,即使缴纳了200年养老保险,依旧无法在京退休。
2、年限:外埠职工在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必须达到10年以上。
(1)办理退休。外埠职工(一般账户人员)在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10年以上,且总工龄(视同工龄+实际缴费)累计满15年以上的,可直接申请办理退休手续。
(2)继续缴费。依据《关于参保人员延长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自2014年1月1日起,外埠职工(一般账户人员)在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10年以上,但总工龄不满15年的,外埠职工可申请延长补足不满年限后(在京延长缴费至满15年时),办理退休手续。
(6)北京退休人员还要交什么社保扩展阅读:
办理退休流程:
1、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金缴纳至退休当月,由企业劳资工作人员到社会保险中心退休管理科(或养老待遇福利科)申报退休停缴,打印养老保险清单。
2、企业劳资人员呈报所需材料,进行退休审批。 需呈报材料:
(1)职工档案;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二代身份证原件;
(4)企业职工退休核准表;
(5)社会保险缴费发票。
3、退休金计算方法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以上两项a b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基本养老金每年七月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方案实施年度调整。
4、法定退休年龄 法定退休年龄是指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2)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网络_退休
㈦ 外地户口在北京交社保,能在北京退休吗
一、外地户口在北京交社保,在法定退休年龄时在北京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合计缴费在15年以上,可以在北京退休。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你在北京缴纳医保,可以在北京享受医保待遇,在法定退休时,如果缴费满规定年限,可以在北京终身享受医保待遇,不再缴纳医保。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十一条 本规定施行前已退休的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本规定施行后参加工作,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的人员,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本规定施行前参加工作施行后退休,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前款规定年限的,由本人一次性补足应当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职工的连续工龄或者工作年限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㈧ 北京离职后社保缴纳及北京退休问题
北京的工作你已经离职,并回到石家庄工作,这种情况你社保办理增减员是有一定风险的。
最好的办法是你把你在北京的社保转入石家庄,你还不到40岁,离退休时间且远呢,放在北京存在很多不可控的变数,转入你目前的工作地石家庄,合法合规,不会有任何问题。
你在北京的社保只交了10年,退休后是不可以在北京领取退休养老金的,目前全国各地的要求社保缴纳的年限最低都是15年,而且你的最终退休地应该在石家庄而不是在北京,所以,你只能在石家庄领取退休养老金。
你的社保转入石家庄后,继续在石家庄缴纳社保,你还不到40岁,离退休至少还有20年时间,到你退休你的缴纳年限就是10年+20年有余,这样你的缴纳年限就是30多年,养老金的领取数额跟缴纳年限的长短是有直接关系的,所以最后你在石家庄领取的养老退休金还是很是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