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到退休年龄单位不给退休怎么办理
一、如何处理达到退休年龄单位不办理退休手续的情况?
1. 退休手续通常由劳动部门的养老保险机构负责办理。当企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单位需事先向社保机构提交审批。如果单位不履行这一程序,社保机构不会主动介入,因为延迟退休能减少养老金的支付。
2. 因此,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单位。职工可以停止工作,迫使单位支付工资或办理退休申报,并按照规定发放养老金。
3. 如果单位既不支付工资,也不办理退休手续,职工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以单位拖欠工资为由进行申请,这样的理由劳动监察部门会予以受理。
二、特殊工种退休所需材料和程序
所需携带材料:
1. 职工原始档案
2. 身份证、户口本
3.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的)
4. 职工个人申请
5. 《济南市企业职工从事特殊工种退休核定表(表一)》三份
6. 从事特殊工种期间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特殊工种退休办理程序:
1. 企业需到市社保办养老处审核档案。退休审批经办人将严格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审查待退人员的人事档案,确认是否符合退休条件。符合条件的,出具《济南市企业职工从事特殊工种退休核定表(表一)》、《拟核定从事特殊工种退休人员情况一览表》,并由经办人签字盖章。
2. 处室负责人或其委托人复核签字盖章。如需分管主任审批,则报分管主任签字。
3. 企业进行公示、公告,公示期为10天。
4.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企业将公示表回执交至养老处,并加盖退休审批专用章。
5. 企业携带《济南市企业职工从事特殊工种退休核定表(表一)》到缴费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减员、账户结清及复核手续,养老处(退管科)出具《济南市城镇职工养老待遇核定表》。
总结:现代人们相较于古代,退休生活有了更多期待。不再是一出生就劳作至终老,而是可以在工作期间规划退休后的生活,不再一味地劳作。
㈡ 到了退休年龄单位不给办退休违法吗
法律分析:违法。办理退休属于劳动部门的养老保险机构办理,企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要事先报社保机构审批,如果单位不报,社保机构是不会管的,也希望退休推迟,这样能少支付养老金。所以关键在于单位,可以在年龄到达之日停止上班,这样单位要么支付工资,要么给办理退休申报,并按规定发放养老金。如果单位既不支付工资,又不办理退休手续,就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理由就是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这样的理由劳动监察部门就会受理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七条 年龄达到男60岁,女干部55岁、女工人50岁,连续工龄(含折算工龄,下同)10年的应当退休。因公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是因病或非因工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50岁,女45岁,连续工龄10年三是特殊工种(井下、高温,高空、特繁工种、有毒有害工种)男55岁、女45岁,连续工龄10年的提前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又不具备退休条件的退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