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长春市2024年退休金是怎样调整的
长春市2024年的退休金调整办法尚未公布,但根据以往的政策,调整通常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特殊调整”三种方式。以下是调整办法的详细内容:
1. 定额调整:每位退休人员每月退休金增加36元。
2. 挂钩调整:
- 与缴费年限挂钩:根据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不同年限部分增加的金额不同。缴费年限不满一年部分按一年计算,具体增加金额如下:
- 缴费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满一年增加1.0元;
- 缴费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满一年增加2.2元;
- 缴费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满一年增加3.6元;
- 缴费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满一年增加4.8元。
- 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金额为2023年底本人月基本养老金数额的1%。
3. 倾斜调整:
- 高龄倾斜:根据退休人员的年龄,不同年龄段增加的金额不同。具体增加金额如下:
- 年满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
- 年满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50元;
- 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 企业退休军队转业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后,若基本养老金达不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则补足至该水平。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基于2023年的政策描述,2024年的具体调整办法可能会有所不同。退休金的实际金额将根据个人的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确定。
❷ 长春市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
法律分析: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规定,(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6元。(二)挂钩调整:1.与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挂钩。2.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三)倾斜调整:以下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1.高龄退休人员。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满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满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2.艰苦边远地区范围的县(市、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3.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后,基本养老金达不到调整后当地(所在市、县,省直管统筹单位为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该水平。
法律依据:《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一)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增加36元。
(二)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挂钩。退休人员缴费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0元;缴费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2元;缴费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6元;缴费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4.8元。上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计算。按照“五七家属工”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参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
2.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为2020年底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不含职业年金)数额的1%。
(三)倾斜调整
以下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
1.高龄退休人员。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满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满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2.艰苦边远地区范围的县(市、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
3.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后,基本养老金达不到调整后当地(所在市、县,省直管统筹单位为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