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私企到50岁不给办退休怎么办
无论私企还是国企、外企,退休年龄的规定都一样: 男性60周岁、女性工人50周岁。未到法定退休年龄阶段是办不了退休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管劳动合同是否到期,劳动合同都终止了。 达到退休年龄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不应当支付赔偿金。员工达到退休年龄,由单位代办退休手续,员工愿不愿意退休,单位都要替员工办理退休,员工退休劳动合同自动解除。退休后员工愿意留职,单位需要可以留用,可以再签劳务关系合同。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的,该劳动者仍属用人单位职工,与其他劳动者享有同等待遇。
无论私企还是国企、外企,退休年龄的规定都一样:
1、男性60周岁、女亮慎性工人50周岁(管理技术岗位的55周岁);在同一个城市,养老金计发办法都一样,没有区别。
2、拿孝已经60岁以上的,不能参加社保;女性工敬敏敬人50周岁以上的,也不能参加社保。
3、假设58岁的,参加社保,到60周岁时缴费不满15年,要么继续缴纳(继续缴纳的话,单位同样要负担企业应该负担的部分,个人负担自己应该负担的部分),要么转到新农保或城居保退休;
4、现在退休不讲工龄,那是以前的概念,现在讲的是全部缴费年限。
根据当地建立养老保险个人制度之前的连续工龄,经过社保部门认定,视同缴费年限;建立养老保险个人制度之后,交一个月的社保算一个月的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缴费年限=全部缴费年限。社保法规定,全部缴费年限累计至少满15年,到龄才能退休。
5、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符合退休条件的,单位可以不再录用该员工。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⑵ 公司不给员工办理退休怎么办
如果公司不给员工办理退休,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向公司提出退休要求:
收集证据并投诉:
申请劳动仲裁或诉讼:
要求赔偿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
⑶ 到退休年龄单位不给退休怎么办理
一、如何处理达到退休年龄单位不办理退休手续的情况?
1. 退休手续通常由劳动部门的养老保险机构负责办理。当企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单位需事先向社保机构提交审批。如果单位不履行这一程序,社保机构不会主动介入,因为延迟退休能减少养老金的支付。
2. 因此,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单位。职工可以停止工作,迫使单位支付工资或办理退休申报,并按照规定发放养老金。
3. 如果单位既不支付工资,也不办理退休手续,职工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以单位拖欠工资为由进行申请,这样的理由劳动监察部门会予以受理。
二、特殊工种退休所需材料和程序
所需携带材料:
1. 职工原始档案
2. 身份证、户口本
3.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的)
4. 职工个人申请
5. 《济南市企业职工从事特殊工种退休核定表(表一)》三份
6. 从事特殊工种期间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特殊工种退休办理程序:
1. 企业需到市社保办养老处审核档案。退休审批经办人将严格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审查待退人员的人事档案,确认是否符合退休条件。符合条件的,出具《济南市企业职工从事特殊工种退休核定表(表一)》、《拟核定从事特殊工种退休人员情况一览表》,并由经办人签字盖章。
2. 处室负责人或其委托人复核签字盖章。如需分管主任审批,则报分管主任签字。
3. 企业进行公示、公告,公示期为10天。
4.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企业将公示表回执交至养老处,并加盖退休审批专用章。
5. 企业携带《济南市企业职工从事特殊工种退休核定表(表一)》到缴费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减员、账户结清及复核手续,养老处(退管科)出具《济南市城镇职工养老待遇核定表》。
总结:现代人们相较于古代,退休生活有了更多期待。不再是一出生就劳作至终老,而是可以在工作期间规划退休后的生活,不再一味地劳作。
⑷ 到退休年龄单位不给退休怎么办理
一、到退休年龄单位不给退休怎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