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山东菏泽申请退休后多久可以领钱
退休职工正常办理退休手续费后,在5到6个月的时候就可以领取到退休金了。
也就是说,退休职工不是在第一个月就能领取到退休金的,是需要在退休的5个月左右才能享受到退休金。需要注意的是,虽然退休金延迟发放,但金额并不会少。而且退休金延迟发放,会在2-7月份的退休金会一次补发给本人。总的来说,办理退休后5个月左右才能享受到退休金。延迟退休金的发放主要是因为社会平均工资的数据没有及时更新,所以退休金的实际领取时间要以地区的政策为准。如果是下半年生日即达到满期领取标准的,可以在上半年即6月30号前提前办理申请。
养老保险领取时间是: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且已缴满15年的养老保险费用。
领取养老金有返斗两个条件:
1、缴纳养老保险的累计年限最少达到15年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现在是男士60岁,女士55岁,以后有提高退休年龄的可能。
每月领多少养老金这个问题就复杂了,我只能告诉你这取决于你缴费的基数、缴费的时间和领取养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拍蚂险法》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袭世埋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⑵ 菏泽退休教师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
退休教师属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修订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丧葬费补助标准的通知 》(鲁财综〔2003〕40号)、人社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42号)规定,菏泽退休教师死亡的:
一、丧葬费按1000元发给,举行告别仪式费用由生前单位报销;
二、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月退休金20个月发给一次性抚恤金。
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
《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
人社部发[2008]42号
一、关于一次性抚恤金(工亡补助金)标准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
(二)离退休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基本离退休费,即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修订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丧葬费补助标准的通知 》
鲁财综〔2003〕40号一、国家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包括离、退休职工)逝世后,不分职务级别,丧葬费补助标准为每人1000元,包干使用,节约归家属。
二、举行追悼会的费用,包括租礼堂、花圈、遗像放大等开支,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据实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