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女干部延迟退休方案
2025年1月1日起执行的女干部延迟退休方案如下:

- 厅局级、县处级及相当职级层次女干部和高级职称女技术人员:退休年龄与男性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同步,即每4个月延迟1个月,从之前的60周岁逐步延迟到63周岁。县处级(含相当职级层次)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如本人申请,也能按照每4个月延迟1个月,从55周岁逐步延迟到58周岁退休。她们可选择延迟法定退休年龄退休或弹性提前退休,但不能弹性延迟退休。
- 一般女干部:通过15年将现行的55岁退休年龄延迟到58岁,从2025年1月起每4个月延迟1个月。过渡期涉及1970 - 1981年出生的人,1982年出生的人退休年龄直接为58周岁。例如,1970年1 - 4月出生的人延迟1个月,实际退休年龄为55岁1个月。延迟退休需本人自愿,若不愿意仍可55岁退休。
- 县处级女公务员提前退休政策:有三个提前退休政策可选。一是按相关政策,本人申请最早55周岁退休;二是距延迟后的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本人愿意可提前退休,最早能提前到50岁1个月;三是工作年限满30年,本人愿意可提前退休,若18周岁参加工作,最早48周岁退休,正常情况下大部分最早提前到51周岁以上退休。
㈡ 处级女干部退休年龄包括副高级职称女技术人员吗
处级女干部退休年龄的调整方案同样适用于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女技术人员。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这一调整方案旨在逐步延迟退休年龄,以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挑战,并保障社保基金的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