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有企业女干部退休年龄新规定
国有企业女员工法定 退休年龄 是女干部满55周岁,女员工满50周岁。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 退休 、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 工龄 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 》(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 伤残 的,保留 劳动关系 ,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 伤残津贴 ; 工伤 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 养老保险 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 工伤保险 基金补足差额。
《公司法》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第七十八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 央企领导退休年龄
央企领导的退休年龄通常是60岁,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延长至63岁。根据国家规定,男性企业职工的正常退休年龄是60岁。女性职工,特别是在企业管理岗位工作的,如果连续在管理岗位工作超过10年,可以享受55岁的退休年龄;而在工人岗位工作的女性职工,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可按照50岁退休。
中组部和国资委的规定表明,央企领导的正常退休年龄是60岁,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放宽至63岁。通常情况下,60岁是央企领导的退休门槛,而央企的副职领导通常在这个年龄退休。央企的一把手通常是副部级官员,副部级官员的退休年龄是60岁,最高退休年龄是63岁,虽然有特殊原因可能导致延迟至65岁退休,但这种情况非常罕见。大型央企一把手的退休年龄通常是60岁。
据中组部内部人士透露,副部级央企一把手的履职年龄不应超过63岁,达到这一年龄后必须退休。这些信息基于《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该规定明确了退休的条件,包括年龄和工龄的要求,适用于工人和基层干部,并对因工作条件有害健康而提前退休的情况做出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