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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聘退休人员工资是否申报社保

发布时间:2025-06-21 05:46:16

Ⅰ 聘用退休人员工资按什么申报

退休人员有很丰富的工作经验,个人又有想发挥余热的心,很多企业也乐于员工退休不离岗。退休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后,与任职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自动解除,且不得再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这就造成关于退休返聘人员的工资的很多问题,比如:
1、退休返聘人员的工资按“劳务报酬所得”申报个税、还是“工资、薪金”所得申报个税?
2、退休返聘人员的工资是否属于工资总额,按工资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3、退休返聘人员是否要再缴纳社保?退休返聘人员的工资是否属于单位缴纳社保的基数?
4、退休返聘人员工资是否属于三项经费计提基数?
现在我们就带大家来一起解开迷题。
一、退休返聘人员工资个税问题
国税函[2005]38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2、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3、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茄氏亏训及其他待遇;
(自2011年5月1日起,单位是否为离退休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再作为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条件)
4、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二、退休人员工资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三条规定 本准则所称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向企业所提供服务与职工所提供服务类似的人员,也属于职工的范畴。
颤神根据统计局令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明确“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不属于工资总额;
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不属于工资总额,但“聘用、留用的离退休人员的劳动报酬”属于工资总额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明确,企业因雇用返聘离退休人员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所以,公司退休返聘人员的工资可以适用员工工资在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规定:
“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核李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三、退休返聘人员的社保问题
我们都知道,员工在单位上班,单位需要为员工缴纳社保。其中社保缴费中包含单位缴费与个人缴费两部分。单位职工本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原则上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而单位缴费部分的基数怎么确定呢?
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规定,参保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可以为职工工资总额,也可以为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工资总额基数之和,但在全省区市范围内应统一为一种核定办法。
职工退休后,开始按规定领退休金的,与单位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劳动合同终止后,退休返聘员工个人不需要再缴纳社保。依据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规定,社保单位统筹部分的缴纳基数如果以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会包含退休返聘人员的工资;如果以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工资总额为基数,那返聘人员的工资不会包含在内。
据我们了解到,从2019年起,我国大部分省份已陆续发文明确社保单位统筹部分的缴纳基数以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工资总额为基数,不包含退休返聘人员的工资。
四、退休返聘人员工资适用基数的问题
1、工会经费
《中国工会章程》规定,会员离休、退休和失业,可保留会籍。保留会籍期间免交会费。
而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企业因雇用返聘离退休人员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退休人员不需要缴纳工会经费,那退休返聘人员是否需要缴纳,要以当地工会的要求为依据。如果当地要求缴纳的,那以退休返聘人员工资为基数计算缴纳的工会经费可以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2、职工教育费和福利费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规定,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素质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提取,列入成本开支。
另外参考个人所得税法规中对“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时,要求受雇的退休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培训及其他待遇,是否可以理解因为耗用相关的经费、享受相应的福利,对应的资就应当作为职工教育经费与福利费的基数?
而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也明确“企业因雇用返聘离退休人员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所以,没有特别规定的,退休返聘人员的工资为基数计算的限额内的实际发生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3、残保金
《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明确,计算缴纳残保金时,“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
因为退休返聘人员与任职单位不能再签订劳动合同(协议),应当不纳入残保金计算的职工人数。
天津地区明确退休人员依法自社保正式领取退休金的(不包括内部退养等非正式退休人员),劳动合同已经终止,如接受用人单位聘用,与用人单位虽具有劳动关系,但依法不应再签订劳动合同(服务协议),因此,不计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缴纳残保金。
其他地方建议与当地残联沟通确认。
以上与是退休返聘人员工资相关一些问题的规定和个人理解,希望能帮到被这些问题困扰的伙伴们。

Ⅱ 閫浼戣繑鑱樹汉鍛橀渶瑕佺即绾崇ぞ淇濆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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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退休返聘人员的工资要交个税吗有社保吗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发现很多达到退休年龄的人选择继续工作。关于退休返聘人员的问题,最近有粉丝咨询,为什么退休返聘人员不能签订劳动合同?以及工资发放和社保缴纳等问题。今天我们就来解答这些问题。
1. 退休返聘人员的合同问题
退休返聘人员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因为根据劳动法,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因此,退休返聘人员通常应与企业签订劳务合同,而非劳动合同。实践中,有部分用人单位虽已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未办理退休手续,仍继续用工,按劳动关系处理。这种情况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劳动局。同时,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有明显区别。
2. 退休返聘人员的个税问题
退休返聘人员取得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而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则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上述补贴不包括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再任职收入,也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依据,应注意:给予退休返聘人员的工资,应区分“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相关扣除标准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3. 退休返聘人员的社保问题
由于退休返聘人员与单位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因此,单位无需为退休返聘人员缴纳社保。若未缴满法定年限,返聘人员需自行缴纳至法定年限。提醒社保经办人员,若存在满足退休条件但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员工,应及时办理社保减员,并提醒员工以个人名义向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申请继续参保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或职工医疗保险,以免影响享受养老保险或医保保险。
此外,关于退休返聘人员的病假、年假等工资问题,病假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可以在劳务合同中协商一致并明确,按照合同约定执行。退休返聘人员无法享受法定带薪年休假,因此,单位可以与退休返聘人员在合同中约定相关带薪假期。

Ⅳ 退休返聘人员用交社保吗

退休返聘人员不需要交社保。具体原因如下:

  1. 已享受养老金待遇:退休人员如果已经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则无需再继续购买社保。这是因为他们已经获得了退休养老金的保障,再次购买社保没有意义。

  2. 无法建立劳动合同关系:退休年龄之后的人群,在法律层面上无法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因此,企业没有义务为退休人员购买社保。

  3. 社保费用无需承担:退休人员返聘时,只需领取工资,无需承担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在内的各类社保费用。

综上所述,退休返聘人员在法律上和企业实践中均无需再交社保。

Ⅳ 退休返聘人员是否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

当工作成为了一种习惯后,突然不工作可能就会非常不习惯,这时候一部分已经退休的职工,便想要再次回到职场工作,那么退休的人还可以找工作吗,还需要和之前一样缴纳社保吗?
网友咨询:
退休返聘人员是否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
律师解答:
退休以后再工作了,是不能再缴纳社保的,已经领取养老金了,社保局已经有记录了,是不可以再缴纳社保的。退休返聘人员是不需要购买社保的。社会保险是建立在劳动关系基础之上的,退休返聘人员一般是与招用单位形成劳务关系,所以,单位是无需为退休返聘人员缴纳社保的。退休返聘人员的工作能力较强,工作经验十分丰富。身体健康允许其继续上班的,一般多为原来单位里的技术骨干,或是管理干部,特长往往比较突出。而对于单位而言,退休返聘人员的使用成本也是相对较低的,比如不用缴纳社保公积金、用工关系的建立与结束也有较大的灵活性。此外,因为退休返聘人员本身有养老金,其对薪资的心理预期也不高。
律师补充:
超过退休年龄了还想再缴纳社保的,具体情况可见下方:
1、从来没交过社保的:
(1)在户籍地的:
符合要求的,可以选择一次性补缴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或新农保;
(2)不在户籍地:
符合要求的,可以选择一次性补缴职工养老保险;
2、缴纳过社保的:
(1)无论你是在户籍地或者非户籍地,只要缴纳过社保但到退休年龄未达到缴费年限的,符合要求的,都可以在当地申请延缴;
(2)社会保险法(2011年)实施之前参保的,延缴5年后还没有到15年的,可以申请一次性补缴;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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