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机关事业单位中人退休金确定了吗
调整后,版全省养老金月平均权上涨126.7元。根据国家部署要求,今年我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调整办法和标准:
①定额调整: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75元。其他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3元。
②挂钩调整:退休(职)人员按照本人2017年12月领取的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按2.3%的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
③倾斜调整: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㈡ 河北省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补发养老标准
河北省从2018年1月1日起,为2017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5%左右增加。
1、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8元,退职人员增加20元。
2、挂钩调整。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年增加1.5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按照本人2017年12月按月发放的月基本养老金的1.5%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3、倾斜调整。一是对高龄退休退职人员年龄70周岁至年满74周岁的,75周岁至年满79周岁的,80周岁以上分三个年龄段,分别增加20、30、40元。二是对艰苦边远地区退休退职人员继续按照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增加养老金。三是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满15至满25年期间的增加6元;26年以上的增加12元。四是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达不到当地(当年)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按照国家文件及我省有关规定补足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五是对1998年9月30日冀劳〔1998〕6号文件实施前,企业因工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工作岗位退休并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养老金的人员,本次调整增资额达不到138元的补足到138元。
㈢ 二o一十八年四川省关于对离退休金调整方案
2018年,根据人社部与财政部发布的第18号文件,全国范围内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养老金将上调。调整幅度原则上为2017年12月底前退休人员养老金的5%左右,自2018年1月开始补发。
在具体操作上,上海率先公布了详细的调整方案,并确保在5月18日前完成发放。四川省也在紧锣密鼓地制定实施细则,预计在5月底前向人社部和财政部提交审批。一旦获得批准,四川省的退休人员将在7月份开始领到调整后的养老金。
此次养老金调整旨在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具体调整方式将依据个人的退休时间、缴费年限及当地工资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各地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符合本地特点的调整方案,确保政策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为确保政策的有效落实,各地相关部门将加强监管,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同时,通过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增强广大退休人员对政策的理解和支持,确保调整工作顺利进行。
此次养老金调整是国家层面的一项重要惠民措施,不仅能够有效缓解退休人员的生活压力,还能进一步提升他们的幸福感和获得感。通过合理调整养老金,不仅能够保证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还能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㈣ 2017年6月退休2018年怎么样调整工资
2018年,国家人社部与财政部联合发布18号文件,决定根据5%左右的总体涨幅,调整2017年12月底之前退休的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此次调整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地政府需在5月底前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上报至人社部和财政部审批通过后,于2018年1月起开始发放调整后的养老金,同时补发2018年1月至调整生效期间的差额。
定额调整主要针对所有退休人员,无论其退休前的职务、级别或工种,每人每月增加一定额度的养老金。挂钩调整则根据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进行调整,以激励长期缴费和高养老金水平的退休人员。倾斜调整则主要针对高龄、艰苦边远地区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等特殊群体。
此次养老金调整旨在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确保其基本生活水平的稳定增长。调整后的养老金将有助于缓解物价上涨对退休人员生活的影响,同时鼓励更多的劳动者长期缴纳社保,为退休后的生活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
各地政府在执行调整政策时,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更加细致和人性化的实施细则,确保每位退休人员都能享受到政策带来的实惠。调整后的养老金发放工作将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以确保每一位退休人员都能按时收到调整后的养老金。
此次养老金调整不仅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调整养老金,可以更好地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增强社会保障体系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进一步提升社会的和谐稳定。
㈤ 上海2018年退休金上调方案
2018年3月5日,人社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18年1月1日起,为2017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
具体办法为:一是每人定额增加60元;二是按本人职保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2元,不足30元的按30元计算;三是以本人2017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2.1%。
另外,为体现对高龄人员的关怀,上海市2018年继续对企业退休人员中2017年底男满65岁、女满60岁的高龄人员在以上三项的基础上再增加20元。
(5)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调整扩展阅读:
中国养老金主要分为两类: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养老金和企业人员退休养老金。二者实行的不同制度,被舆论广泛称为养老“双轨制”,两者待遇差距巨大,是一种歧视性的制度,在中国已经持续20年。具体表现为三个不同:
一是统筹的办法不一样即企业人员是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机关事业单位的则由财政统一筹资;
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样即企业人员由自筹账户上支付,而机关事业单位则由财政统一支付;
三是享受的标准不一样即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标准远远高于企业退休人员,差距大概是300%~500%。
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由于养老保障制度的不同而造成了两者之间待遇差异较大,且这种差异已引起群众的不满,要求缩小差距、统一制度的呼声日益高涨。
资料来源:网络—养老金
㈥ 18年退休中人能补多少
2018年补发40%一直到2024年补发100%。
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是,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
人社部表示,具体到“5%左右”的调整比例,这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全部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总体人均水平,并不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以各自人均养老金水平为基数、都按照5%的比例调整。
一般情况下在下半年办理退休手续的,都不涉及到部补发退休金,因为下半年用来计算职工退休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已经出来了,所以职工的退休金就是实际的退休金,而上半年办理退休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数据还没有出来,所以只能用前年的数据,等下半年数据出来后再补发,一般情况下可以补发100—200左右。
法律依据:《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㈦ 2018退休中人工资额是多少
2018年退休工资计算如下:
1、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乘以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乘以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乘以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乘以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3、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分别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乘以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乘以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按照政府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支付项目好几项,其中第一项是基本养老金=〔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乘以215乘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比例。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