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五七工的养老保障
解决“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养老保障问题既有历史意义,又有现实意义。
第一,解决“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的养老保障问题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也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步骤。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因此,解决“五七工”、“家属工”养老保障问题是完善各省社会保障体系的必然要求,不把这部分群体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起码城镇养老保险制度体系是不健全的。
第二,将“五七工”、“家属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是保障民生的需要。农村人口一般有土地作为养老保障,尽管土地保障在市场经济环境下遇到了很多困难,但确能给广大农民提供最起码的基本生活保障。而“五七工”、“家属工”作为城镇人口,他们没有土地作为养老保障,也没有制度性的养老保障。
第三,将“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是各省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清盘”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在国际金融危机形势下拉动内需、刺激各省经济发展的有效措施。
第四,有利于全民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实现全面小康! ★为什么要求“五七工”、“家属工”工作满三年以上?
这项规定主要是考虑在计划经济时期企业用工一般先从学徒开始,学徒期一般为一年至两年左右,之后可能转为长期工或正式工。所以一般的“五七工”、“家属工”工作年限至少应该在三年以上。 ★为什么“五七工”、“家属工”必须具有本省城镇户口?
对“五七工”、“家属工”采取特殊办法将其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时,各级政府首先要承担20%的补助,如果将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出现支付困难,各级政府还要承担管辖范围内人员支付的相应责任。他们的养老保障问题所在省市也会有相应的解决措施。 ★为什么以城镇个体劳动者办法将“五七工”、“家属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 由于“五七工”、“家属工”没有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按照基本养老保险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只有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纳一定的费用后才能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五七工”、“家属工”原所在企业大多早已解体或不存在,因此只能按照个体劳动者的参保办法将其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
★“五七工”、“家属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缴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缴费年限必须满15年并达到规定退休年龄后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根据测算,从1996年1月1日实行“统账结合”制度至2008年,以历年全省社平工资为基数,按照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至今,缴费年限为13年,不足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必须满15年的规定;考虑到这部分群体绝大多数都已超过规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剩下两年的缴费以2008年全省社平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趸缴;按以上办法每个人应当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为36474元。
考虑到”五七工”、“家属工”身份和年龄等方面因素,年满75周岁及以上人员,按10000元标准缴纳;75周岁以下人员在10000元的基础上,按与75周岁每相差1年(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增加1500元的标准缴纳。其中缴费额度的80%由个人承担,20%由各级政府和相关中直行业、系统企业承担。
★政府和企业为什么要给予一定的缴费补贴?
政府和企业为这部分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给予一定的补贴,主要是考虑到这部分人员在历史上曾为我省做出一定的贡献,与纯粹的城镇个体劳动者有一定的区别。
这部分人员由于未享受到制度性养老保障,没有固定收入,年龄又较大,所以他们大多数生活比较困难。由各级政府承担补贴,主要是为了体现当地政府对这部分人员的养老保障承担最终责任;相关企业给予补贴主要是考虑这些企业仍然存在,他们是解决这部分人员养老保障问题的责任主体,这也可以说是从计划经济时期延续下来的责任。
★“五七工”、“家属工”基本养老金是怎么核定的?
按照城镇个体劳动者参保缴费办法,以“统账结合”后历年全省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含按2008年工资基数趸缴两年部分),共需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为36474元。按照这一缴费额度,根据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为368元/月;鉴于全省城镇企业退休人员都已经领取了45元/月御寒津贴,这部分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后也应当享受这一待遇,因此这部分人员纳入后实际核定基本养老金标准为413元/月。
★将“五七工”、“家属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后基本养老金如何调整?
鉴于“五七工”、“家属工”这一群体的特殊性,在以后按国家规定调整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这部分人员作为一个整体统一调整。其中普遍调整部分,所有纳入人员执行同一标准定额调整;特殊调整部分按以后国家及省调整基本养老金时的相关倾斜政策执行。
★基本养老金如何发放?
纳入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由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在指定的银行办理存折或银行卡,并按月将基本养老金划拨到户。
★政府和企业补贴后仍然无能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怎么办?
对于各级政府和中直行业、系统企业给予个人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额度20%后,个人仍然缴不起费用的人员,可采取银行贷款的办法解决,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最低基准利率。
★纳入人员死亡后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如何继承?
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人员死亡后,按比例扣除已支付的基本养老金后个人缴费部分仍有剩余的,剩余部分退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比如,75岁以上人员个人缴费8000元,假如纳入后1年死亡,退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剩余部分是8000元-413元/月×12×1=3044元。
★丧葬补助金如何发放?
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人员死亡后,其丧葬补助金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基金支付,标准与其他参保城镇企业退休人员一致。
★具备条件人员如果不想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怎么办?
将“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解决其养老保障问题,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大决策,是一项惠及民生的工程,将“五七工”、“家属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后就为他们提供了终生的制度性养老保障。因此,具备纳入条件人员应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号召,尽可能按照有关规定缴费后纳入到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如果本人确实不愿意缴费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有关部门在对他们详细讲解相关政策后如果当事人还不想参加,可以遵从其本人意愿。
★“五七工”、“家属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如何管理?
“五七工”、“家属工”个人一次性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建立个人缴费账户,个人缴费账户储存额按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记息。
★为什么要对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五七工”、“家属工”进行生存认证?
“五七工”、“家属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后,与其他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一样管理,一样要进行生存认证。进行生存认证的主要目的,是防止参保人员本人死亡后其他人员冒领基本养老金,这是保证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不流失的一项措施。
★如何能保证将“五七工”、“家属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公正、公平?
一是我们严格制定工作程序,从认定、审核、审批环节上严格把关;二是落实责任到人,谁签字谁负责;三是必须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对拟纳入人员实行为期一周的张榜公示;四是实行灵活的跟踪监督检查。
2. 说到五七工我们就会想起家属工,五七工家属工养老待遇是怎么解决的呢
五七工、亲属工既不属零工,也不属宣布职工,也不属集体所有制职工,要在非常时期存有的独特状况,这类独特主要包括那么好多个表达形式。一是在计划经济时代企业计划用人不足的情况下的一种特殊劳派;二是这类劳派含有浓郁的政治色彩,中后期有些领域或单位出自于政冶必须有意识的造就或保存了这一人群;三是参加工作时间一般都在1980年之前。
依照河北省的相关规定,补交范围和黑龙江省的相关规定差不太多,补交标准的也是依据国家补贴20%,本人担负80%,凡是在2009年12月31日以前女士做到55岁以上,男士做到60岁以上都能够补交,依照100%补交的每个月养老保险金485元,依照60%补交的每个月养老保险金355元,从补交完成后的第二个月逐渐领取养老金,之后每一年参与城区职工养老金的变化。
3. 五七工养老金发放标准
法律分析: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五七工家属工、被征地农民,每人每月增加50元。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