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省劳模有什么待遇
法律分析:
省部级劳模退休待遇,各地标准不一。 受表彰的省部级劳模,应享受的待遇包括4项:1.发给1万元奖金;2.在职时可奖励晋升一个级别工资档次或薪级工资;3.退休时仍保持荣誉的,退休费比例可提高5—10%;4.退休后每月享受80元荣誉津贴。
法律依据:
《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办法》
第三条 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包括:劳模生活困难补助、特殊困难帮扶、春节慰问、重要节日和纪念日走访慰问、疗休养和健康体检补助、荣誉津贴,以及经财政部批准的其他支出。
第四条 补助资金按照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实行逐级申报、分级负责、“一卡化”发放。..................................................................
❷ 江苏省劳模退休待遇新政策
法律分析:劳动模范(以下简称劳模)是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的优秀代表。关心劳模、爱护劳模,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有利于在全社会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营造尊重劳动的浓厚氛围。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调整省以上劳模(含省劳模、部劳模及享受同等劳模待遇人员,下同)待遇标准通知如下:
一、调整省劳模春节慰问金标准
省劳模春节慰问金由每人500元调整为1000元。所需资金由省财政支出,全省各级工会具体发放。
二、调整省劳模特殊困难帮扶资金标准
省劳模特殊困难帮扶资金标准由每人3000元提高到5000元,并按10%困难面计提。所需资金由省财政支出,全省各级工会具体实施帮扶。
三、调整省以上劳模荣誉津贴标准
对离退休并保持荣誉的省以上企业劳模发放荣誉津贴,对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的省以上农民劳模发放荣誉津贴。全国劳模荣誉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省劳模荣誉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荣誉津贴不计入低保收入,所需资金原则上由劳模所在单位解决,农民劳模和破产、改制及特别困难企业劳模所需资金,由劳模所在的市、县(市、区)财政解决,同级工会发放。省以上劳模的就业、医疗、住房等待遇仍按有关规定执行。各地已出台的劳模优惠待遇高于上述规定的,可按原规定执行。提高劳模待遇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❸ 扬州劳模退休单位有补贴政策吗
有。
根据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通知可知,对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农民劳模原荣誉津贴为每人每月120元,荣誉津贴不计入低保收入。汪肆
劳模在职时可奖励晋升乎悄一个级别工资档次或薪级工资,退休时仍保持荣誉的,退休困顷轿费比例可提高5—10%。
❹ 江苏省省劳模退休后待遇情况
原来有政府文件规定江苏省省劳模退休后退休工资可以增加10%。后来就取消了,不执行了。内周总理在的时候容,政府是言必信,行必果;现在都改革了。最可怜的是企业劳模,退休工资普遍低下,甚至只有高级公务员的1/10。或者只有机关看门员的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