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已退休职工如何办理社保跨省转移
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社保转移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社保转移申请资料:
一、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1)《申请》(附件二)、(2)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5)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7)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一),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三、办理基金转移手续
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四、办理接续保险手续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3、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② 退休时异地养老保险转移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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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社保政策规定,在哪里参保,专就在哪里办理退休属。异地参保人员在到达退休年龄时,不能将养老保险转回户籍地。如果你非要转移会户籍地,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接受地不认可,因为你已经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二是继续在户籍地缴费5年以上,也就是五年后才能在户籍地办理退休。
如果你不相信,可以到社保窗口咨询,也可以拨打社保电话12333咨询。
③ 退休跨省医保转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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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医保跨省可以转。版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是指按权照户籍政策取得居住地户籍的长期居外退休人员,他们普遍年龄大、医疗负担重,长期不返回参保地,异地就医报销时的“跑腿”和“垫支”问题对他们的影响最大,因此对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的需求最为迫切。
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可自愿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异地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申请,登记备案后,其住院医疗费用可以在居住地实行直接结算。
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医保关系转移:
办理程序:
(一)办事对象先到原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填写《威海市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备案表》3份,领取《社保基金个人账户结转单据》;
(二)持资料办理:
1、参保人社会保障卡;
2、身份证;
④ 退休了异地社保怎么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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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在单位所在地退休,可以不用管,直接到年纪单位办退休
如果准备回老家退休,辞职后把社保转移回老家,再去社保局办退休
在哪退休按哪标准领,如果工作地缴费标准高于老家,回老家养老金标准相对也高
⑤ 社保跨省转移需要怎么办手续
第一步: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暂停的手续,并切让原参回保地社会保答险经办机构地出具《参保凭证》。
(5)退休社保跨省转移流程扩展阅读:
社保转移须知事项:
在社保转移前要检查有无社保欠费。须先结清所有欠费后才予申请转出业务。因而在平时就应注意按时、足额缴社保,免得欠费再去补缴的麻烦。
关于社保是否存在有效期这一说?人社部门表示,只要在退休前合并转来就行,缴费凭证最好是申请办理时再去打印,特别是涉及省外参保地。转移社保关系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就可以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也将累计计算。
⑥ 退休社保转移怎么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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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转移流程手续
一、转移年龄规定:
男性参保人满50周岁,女性参保人满40周岁,不用立即办转移,等到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再将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转到待遇领取地。如果男性参保人不满50周岁,女性参保人不满40周岁,到外地就业参保的,可将原工作地的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转移到新的就业地。
二、社保转出手续:
方法: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参保地的社保服务窗口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在外地就业并参保后,可向新参保地的社保机构出示原工作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将原工作地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社保转移流程手续
三、社保转入手续:
方法: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异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但单位的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异地的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新旧参保地的社保机构通过在国家或省的信息平台进行联系以及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一般情况下,参保人不用两地跑。
四、跨省转移的基金转移标准:
1、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之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
2、统筹基金(单位缴纳):以本人1998年1月1日之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一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⑦ 跨省社保转移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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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参保人离开本市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离职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社保卡到本市社保局或本市各镇(街)社保办事处打印本人在本市参保的《参保缴费凭证》;
2、申请转移接续
参保人持《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
后面所有手续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之间处理。
3、社保跨省转移流程
1)、到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暂停手续,并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出具《参保凭证》;
2)、由本人或用人单位携带《参保凭证》、转移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前缴费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
3)、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受理申请后,对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与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理转移后续业务;
4)、参保人员前往当前缴费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出业务,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转移申请;
5)、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接到参保人员书面申请及身份证复印件后,为其出具《参保凭证》;
6)、参保人员将《参保凭证》送到接收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7)、接收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转入申请后,将与本市社会保险管理分局联系办理转移后续业务;
8)、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社会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拓展资料: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1.《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3.第五十二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⑧ 本省内退休人丨社保关系异地转移如何办理
社保异地转移手续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8)退休社保跨省转移流程扩展阅读:
社保异地转移申请资料
一、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1)《申请》(附件二)、(2)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5)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7)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一),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三、办理基金转移手续
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四、办理接续保险手续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3、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