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可以一次交齐吗?”相关信息供您参考,希望对您有帮助。养老金可以一次交齐吗养老保险只能补缴以前年度的,不能预缴以后年度的,有熟人也不行。社会养老保险可以一次*齐吗社会养老保险不可以一次*齐,对于退休未达到缴费年限的可以一次性补缴。根据《养老保险缴纳规定》,不允许一次*齐。对于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年龄较大的市民,根据政策可以进行一次性缴纳10年的养老保险金,但是剩余5年的保险金则需要每年累积交齐,政策优惠的年龄为女50岁(包括50岁)以上,男55岁(包括55岁)以上。养老保险不足缴费年限的补缴:
须填写参保人员补缴申请表,送市社保中心领导审批后,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窗口打印缴费核定通知单,然后到相应的地税办税服务中心办理缴费手续。1、补缴超龄养老保险费的计算办法:
调入时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月)×(30%超龄年限×1%)×超龄年限。超龄年限=调入时实际年龄-规定年龄。(超龄年限中的月份数,6个月以下的按半年计算,7个月以上的按一年计算)
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年龄:
获得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的人员:男50周岁、女工人40周岁、女干部45周岁;获得初级职称和未获得职称的人员:男45周岁、女工人35周岁、女干部40周岁。
退休后没交齐的社保,可以一次性补齐吗?补齐后可以马上享受退休领取养老金吗法定退休年龄是男60岁,女50岁,女干部和灵活就业人员55岁。所以如果是普通女员工,50岁退休前必须累计缴纳15年养老保险,这样才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但是在退休前如果没有缴纳足够15年,可以趸交,即一次性补交15年的养老保险费用。这样就可以在退休后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到了退休年龄没交齐可以一次性补齐吗现在不可以了,一般情况下不能往前交,只能往后交,到了退休年龄,交费年限不够,只能延迟退休,继续交纳养老保险,直至交够15年再办理退休。养老保险可以一次全交齐吗从2011新规定:男的65女的60可以一次*养老保险金,手续办完后次月就可以拿退休金了。社会养老保险一次*齐需要多少钱?社保一次*举例:最低缴纳9万=社平工资2500x20%x12月x15年
所交的钱分成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两部分,社保养老设计上致少 领取 16年以方能回本,上如果还没有领够出了事,只返还个人账户的那一部分和丧葬费。所以即使可以,也请不要一次交完!商业保险一次*清,不论什么情况是保本的
⑵ 个人交养老保险如没交到退休年龄就没了怎么办
等到退休人就不在了,养老保险只退还个人帐户部分,也就是所缴总额缴纳的8%
⑶ 没交过养老保险到退休年龄怎么办
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补足15年的,可以补足15年,办理退休,按月版领取基本养老金。
《社权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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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没交过养老保险到退休年龄怎么办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时,社保缴费机构明确无法补缴,导致员工无法正常办理退休手续的,员工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一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同时,依据江苏省高院、省仲裁委《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 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请求用人单位赔偿养老保险待遇损失。
且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实不能补缴或者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自该用人单位依法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之日起,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未满十五年。
用人单位应按照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养老保险待遇赔偿。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
用人单位应按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以当地最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缴费基准,并按其应当缴费年限确定养老金数额,按月支付劳动者养老保险待遇,并随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调整而调整。”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时,社保缴费机构明确无法补缴,导致员工无法正常办理退休手续的,员工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上述规定的标准赔偿损失。
(4)养老没交到退休年龄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七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属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解除服务协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