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九江市退休工资是每个月几号发
九江市企退人员养老金一般是每个月中旬(10-15号)的样子发放,若遇到延迟时可电话或者到市社保局咨询查询。
九江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简称市社保局)
地址:九江市浔阳区浔阳东路89号
邮编:332000
九江社保局社会保险统一查询电话:(0792-8584150),内容包括:社会养老保险金缴费基数、比例查询,社保卡余额、明细查询等。
从2015年1月1日起,按照略高于全省去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10%的水平,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是江西连续第11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本次调整对象为全省内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这次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定额调整即每人每月增加100元。挂钩调整则根据本人定额调整后基本养老金水平不同分成八档,其中,1500元以下的(不含1500元)增加最多,每人每月增加105元。二是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鼓励缴费,体现多缴多得。同时,在定额调整与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对高龄人员倾斜调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每月分别增加60元、70元。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赣府厅发〔2010〕29号、赣府厅发〔2011〕37号、38号文件有关规定,选择一次性缴费32500元至10000元参保的超过退休年龄人员,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同时,为进一步完善按年龄一次性缴费人员调待政策,更好地保障其基本生活,年满70周岁的人员全额参加高龄倾斜调整。此外,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以及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军队退役士兵在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同时,每人每月再适当加发生活补贴,并随同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一起发放,所需资金从省级企业军转干部解困专项资金中安排。
㈡ 都昌交社保跟九江交社保,退休后有什么不同
根据1978年抄6月国务院颁发袭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