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在北京交社保15年可以在北京退休吗
在北京交社保15年可以在北京退休。
退休办理手续如下:
从单位退休的参保人员,退休手续由员工企业单位的社保专员负责办理。
1、用人单位持职工已签字的《养老保险手册》,到社保分中心打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及平均工资指数情况单》;
2、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退休待遇审批手续;
3、将审批后的《广州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档案》等材料送交社保分中心进行退休待遇审核。
缴费年限如下:
1、养老保险。按照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并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是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的;
2、医疗保险。对于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根据各地区政策不同,其缴费年限也会不同。一般为男职工为30年,女职工为25年。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其缴费年限会比较短,如北京,男职工为25年,女职工为20年;
3、生育保险。职工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应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根据各地政策不同,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如长沙生育保险参保人要连续缴费10个月以上,并且生育时要处于参保状态下才能享受生育待遇;
4、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以上,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5、工伤保险。只要在符合规定上班时间内发生工伤事故,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❷ 北京交社保多少年以后可以在北京领养老金
十五年。
1、对于外地户口在北京缴纳社保年限满10年、和在外地缴纳社保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外地户籍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后就可以在北京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
2、对于在北京缴费年限确实满10年、但整个缴费年限又不满15年的这部分外埠户籍人员,不足15年者可通过延长缴费社保费的方式以满足退休的必要条件。外埠参保人员应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月提出延长缴费书面申请,并于次月开始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直至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条件,即达到15年的缴费年限。
3、对于延长缴纳基本养老保孝信险费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外埠参保人员,仍不满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男满25年,女满20年)可自愿申请一次性补缴差额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4、对于符合在北京市延长缴费条件的参保人员,如果因工作需要单位继续留用,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留用时间及有关事项,报市或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并将备案后的书面协议在社保经办机构留存。留用期间企业和职工双方应继陆段续按本市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法律依据:
《关于参保人员延长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外埠户籍参保人员在本市延长缴费办法
(一)适用范围
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前在本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1年7月1日(含)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本市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0年,全部缴费年限不满15年,且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的外埠户籍参保人员,本人自愿,可申请在本市延长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上述人员在本市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累计满10年的,本人自愿,可申请在本市延长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早慎誉险费按以下规定缴纳
延长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外埠参保人员,仍不满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可自愿申请一次性补缴差额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五)外埠参保人员可以申请补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至本通知实施前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且缴费中断不属应缴未缴情况。在本市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累计满10年的外埠参保人员,可以申请补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至本通知实施前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且缴费中断不属应缴未缴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