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正团级多大年龄不能提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规定:
第十四条
作战部队的军事、政治、后勤、装备军官回平时任职的最高年答龄分别为:
(一)担任排级职务的,三十岁;
(二)担任连级职务的,三十五岁;
(三)担任营级职务的,四十岁;
(四)担任团级职务的,四十五岁;
(五)担任师级职务的,五十岁;(注:55岁必须转业)
(六)担任军级职务的,五十五岁;(注:副军职58岁退休,正军职60岁退休)
(七)担任大军区级职务的,副职六十三岁,正职六十五岁
任职的最高年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师级和正军职军官延长的年龄最多不得超过五岁,副军职军官延长的年龄最多不得超过三岁。
1991年新疆军区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师团职干部队伍建设的措施》。《措施》对选拨干部作了具体要求:
原则上规定提任正师职干部,作战部队不超过45岁,其他部队不超过50岁;提任副师职,作战部队不超过43岁,其他部队不超过45岁;提任正团职不超过
40岁,副团职不超过38岁。
B. 正团职干部干到45岁必须退休吗
部队的来提升制度没有具体源的规定 因为部队担负的任务都比较特殊 所以有破格提升的现象 一般正常提升是3---4年 等级制度是军队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对部队的正规化建设、制度化管理、调整军内各种人员之间的利益关系、调动广大官兵的积极性具有重要作用。 排职晋升副连职为三年,副连以上为四年,但是,如果个人表现及能力素质突出,而且有晋升位置空缺,在任满本级最低任职年限(两年)后,可提前晋升职务,如果个人未任满本职最低任职年限的,且确实需要提前晋升职务的,或者跃级晋升的,可先下达代理职务命令,待任满本级最低任职年限时,再下达正式任职命令。比如,正排级军官任职满两年后直接提升正连职军官,则先下达副连职代理正连职命令,在副连职满两年后,再下达正连任职命令。另外,副连职军官任职不满两年提升正连职时,先下达代理正连职命令,待副连职任满两年后再下达正连职任职命令。
C. 部队什么级别才能在部队退休
1、军队关于
退休年龄的规定与地方相当:军官、文职干部或者高级士官,服役满30年或租圆者年龄满55岁,即符合退休条件。
2、一般弊睁塌情况下,军官得干到师级,文职干部得干满中级,士官得干到一级(二级)军士长,才能符合退休条件。
3、团级(包括正团)、初级专业技术、三级军士长以下,不管服役年限、最高年龄基本都早衡够不上退休这道杠。
D. 部队退休政策
我们知道国家推迟了公民的退休年龄,不仅许多公职人员需要退休,很多的军队也是有退休的规定,而且国家的进步,相应的政策也会进行调整,接下来我就来为大家介绍,一起跟着我了解这方面的规定是做了什么要求。
一、士官退休最新规定离休年龄一般为60周岁,在一定职务以上的干部为65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离休人员离休年龄,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在学术造诣和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专家,经国务院批准,可暂缓离休,继续从事研究等工作。退休就简单了,就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
所以,简单说,离休老干部就是解放前参加革命工作,现在已经离职休养的老干部。
退休干部就是解放后参加工作,并从岗位上退下来的老干部。
二、士官退休的条件有哪些根据好悉国务院、中央军委国发〔1999〕27号通知规定,退出现役的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作退休安置:
(一)年满55周岁的;
(二)服现役满30年的;
(三)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特等、一等伤残等级的;
(四)服现役期间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并经驻军医院诊断证明、军以上卫生部门鉴定确认的。
三、移友启乎交政府安置的军休干部生活待遇标准(一)离休费
1.离休时离休费:干部本人在职时计发的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军龄工资、教护龄津贴。
教护龄津贴:1985年7月参加工资制度的军队干部,离休退休时享受教龄、护龄津贴的,教龄、护龄津贴从1986年9月1日起作为计算离休退休费的基数;离休退休时未享受教龄、护龄津贴的,不执行这一规定。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已享受的教龄、护龄津贴,从1994年1月起,全额计入离休退休费。
2.离休后增加的旁配离休费:1979年起实行,1985年6月底以前离休的干部享受的副食品价格补贴;1985年7月起实行的23元生活补贴费;1988年10月增加的30至40元工资;1989年10月、1991年5月、1992年3月、1992年7月、1992年10月、1993年10月、1997年7月、2001年10月、2003年7月增加的离休费;1994年—2005年每年1月定期增加的离休费。
(二)退休费
1.退休干部: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地区津贴,按规定的退休费比例计发;基础工资、军龄工资和护教龄津贴,按全额计发。
教护龄津贴:1985年7月参加工资制度的军队干部,离休退休时享受教龄、护龄津贴的,教龄、护龄津贴从1986年9月1日起作为计算离休退休费的基数;离休退休时未享受教龄、护龄津贴的,不执行这一规定。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已享受的教龄、护龄津贴,从1984年1月起,全额计入离休退休费。
2.退休志愿兵(士官):军衔等级工资和地区津贴,按规定的退休费比例计发;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按全额计发。
四、各项补助补贴标准1.交通费:从2004年1月起,给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发放交通费。标准:军队离休干部每人每月105元(含原来已发的15元),军队退休干部每人每月90元。交通费随离退休费逐月发放。发放交通费后,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个人用车自理。军队退休士官(含退休志愿兵)参照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的规定发给交通费。
2.保留福利补助、保留伙食补贴:军队离退休干部从这次工资制度改革起,保留福利补助60元、伙食补贴50元。退休志愿兵保留福利补助25元、伙食补贴35元。
3.军人职业津贴:从1999年1月起离退休干部各职务(含专业技术)等级军人职业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80—380元。退休志愿兵军人职业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180—280元。
4.公勤费:从2004年10月1日起公勤费按规定享受全费标准的,每人每月800元;半费标准的,每人每月400元;全费四分之一标准的,每人每月200元。公勤费和护理费只可享受一种。
5.服装费: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干部服装费标准,从2000年10月起每人每月调整为:寒区50元。
6.荣誉金:荣获一、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者,每月发给30元;荣获独立功勋荣誉章者,每月发给25元;荣获胜利功勋荣誉章者,每月发给20元。随工资逐月发放。
7.房租补贴:从2004年5月起每人每月房租补贴标准调整为:正军职(含相当职务等级的专业技术和文职离退休干部,下同)120元,副军职105元,正师职65元,副师职58元,正团职50元,副团职45元,营职以下40元;六级退休士官45元,五级以下退休士官40元;1955年前后复员无工作的女同志35元,领取定期生活补助费的离退休干部遗属35元。自购自建住房和维修扩建私房的军人离休退休干部,不交纳住房租金的,不得享受住房补贴。
8.防暑降温费:军队离退休干部每人每年80元,退休志愿兵每人每年40元。
9.军粮差价补贴: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志愿兵的食物定量标准为:每人每天粮食550克,黄豆80克,植物油50克。军粮补贴标准,仍按1999年的标准执行。
10.政府特殊津贴: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由国家人事部批准,每人每月100元。
11.护理费: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护理费标准,按公勤费全费标准执行,每人每月800元。
五、享受条件(1)军队离休干部中第一、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和抗战前期参加革命的,以及抗战后期和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且年满70周岁的。
(2)副军职以下离休干部因战因公伤残,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或因瘫痪、双目失明等生活不能自理的。
(3)退休干部因战因公评为特等、一等残废或者因病瘫痪、双目失明而生活不能自理,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经医院证明和组织批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发给护理费。
因病“生活不能自理”: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所依据的“生活自理障碍程度”,主要是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依赖程度。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五项:1进食;2翻身;3大、小便;4穿衣、洗漱;5自我移动。上述五项均需护理,为生活不能自理。
六、审批机关移交政府安置前,军队离休干部享受护理费由军队大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军队退休干部由军以上政治机关审批。移交政府安置后,由省级民政部门批准,从批准之月起发给护理费。
七、报批程序军队离休干部年满70周岁享受护理费的,由安置地市以上安置部门审批,报省备案,从年满70周岁的当月起享受护理费;军队离退休干部因病因残享受护理费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干休所审核,市地以上安置部门审定,报省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中心审批,由省批准之月起享受护理费。
军队离休干部在生活基本能够自理后,经医院证明,由县级民政部门报请省级民政部门批准,停发护理费,改发公勤补助费。
军队退休干部,凡享受护理费的,生活基本能够自理后,由当地县属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经县以上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批准,停发护理费
八、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2011年1月起,中国对个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政府有关方面不断释放出延龄退休的政策意向,民意调查显示,过半受访者反对延长退休年龄,多数主张按规定年龄退休。
E. 军人退休年龄
法律分析:军官退休年龄与职工退休不一样,要根据不同的级别来定,只要达到职务的最高年龄就可以退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第四十六条军官达到平时服现役的最高年龄的,应当退出现役。
军官平时服现役的最高年龄分别为:
(一)担任正团职职务的,五十岁;
(二)担任师级职务的,五十五岁;
(三)担任军级职务的,副职五十八岁,正职六十岁;
(四)担任其他职务的,服现役的最高年龄与任职的最高年龄相同。
F. 部队正团级干部满30年退休待遇
1、军龄满16年的采取自主择业(退役金较以前有所增加,每月发全工资的百分比,并解决住房和医疗问题),也可选择计划安置(参加公务员考试,立功的加分,考试分低者自主择业)。
2、军龄满25年的也可选择退休安置。
3、2010年开始实施本着保护军人利益和兼顾地方经济建设原则,将逐步减少计划安置,加大自主择业名额。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退役军官应当作退休安置:
(1)担任师级以上职务和高级技术职务的军官。
(2)军官未达到服现役的最高年龄,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
具备下列情形的,由本人申请,经过批准,可以作退休安置
(1)军官服满30年以上的
(2)军官服役和参加工作满30年以上的
(3)军官满50周岁以上的。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军官有资格享受离休待遇:
(1)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军队的。)
(2)建国后入伍、建国前在解放后参加革命工作并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
(3)在敌占区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
(4)1948年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干部。
法律依据:
《关于军队干部退休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
军队的现役干部,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或因战、因公致残,积劳成疾,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可办理退休。已达上述年龄的专业技术干部以及其他干部,因工作需要,身体又能坚持正常工作的,退休时间可以适当推迟。
G. 中将和上将的法定退休年龄是多少
依据军《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规定:
军官平时服现役的最高年龄分别为:担任军级职务的,副职五十八岁,正职六十岁。
中将一般任职军级副职,所以法定最高服役年纪为58岁。上将担任军级正职时,法定最高服役年纪为60岁。

拓展资料:
1、军官达到平时服现役的最高年龄的,应当退出现役。
军官平时服现役的最高年龄分别为:
(一)担任正团职职务的,五十岁;
(二)担任师级职务的,五十五岁;
(三)担任军级职务的,副职五十八岁,正职六十岁;
(四)担任其他职务的,服现役的最高年龄与任职的最高年龄相同。
2、陆军上将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现行军衔制中陆军最高军衔。军衔条例规定,中央军委副主席、中央军委委员、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一律授予陆军上将军衔。陆军上将还是正大军区职军官的主要军衔。正大军区职包括副总参谋长、总政治部副主任、总后勤部部长、总后勤部政委、总装备部部长、总装备部政委、二炮司令员、二炮政委、大军区司令员、大军区政委、国防大学校长、国防大学政委、军事科学院院长、军事科学院政委等。
3、陆军中将是副大军区职军官的主要军衔。副大军区职包括总后勤部副部长、副政委,大军区副司令员、副政委、参谋长、政治部主任及其他副大军区职军官。此外,陆军中将还是正大军区职和正军职军官的辅助军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