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具体数据,无法计算当事人可以领取多少基本养老金。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鲁政发〔2006〕92号)规定,山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有视同缴费年限的,除上述两项外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一、基础养老金:以参保人员退休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之和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含视同缴费)每满1年发给1%。
基础养老金=(退休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累计缴费年限×1%。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本人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三、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3%×建立个人账户前的缴费年限。
过渡性养老金,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国发[2005]38号文件实施后退休的参保人员属于“中人”。由于他们以前个人账户的积累很少,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计算。
⑵ 山东省2017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什么时候调整
【调整范围】
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
【调整标准】
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1 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和制度统一,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养老金。
2 挂钩调整(主要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按以下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
A、按2017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8%确定月增加额。
⑶ 2017年济南退休职工的养老金平均多少
2000元左右。
济南市连续第13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凡在2016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和建国前老工人,均在本次调整范围。
这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也就是说,要把三项调整钱数相加,才能得出最终每月涨多少养老金。
第一项: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55元。
第二项:挂钩调整,与调整前的养老金和退休前的缴费年限挂钩计算养老金调整额。
(一)按2016年12月份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2.1%计算增加。
(二)企业退休人员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缴费年限每满1年,按1.7元确定月增加额。其中,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第三项:适当倾斜。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高龄人员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人员再给予适当倾斜调整。
高龄人员: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定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提高15元、30元和60元。
(3)企业退休金2017山东扩展阅读
领取条件
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二、累积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
我国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
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⑷ 山东省企业退休2017年退休金涨工资什么时候发到位
国家规定,今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1月1日开始执行。由于这次调整养老金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今年组织实施工作呈现出几个特点:一是国家部署时间相对较晚,比往年延后了4-5个月;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正在深入推进,边改革边调待,增加了工作难度;三是国家对调整水平和办法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需各省结合实际,做大量的分析测算和研究论证工作。因此,从国家部署到各地落实到位,需要一定的时间。目前,我省各地正在加紧开展工作,确保及时足额将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可以确定的是,调整养老金的执行时间不会改变
⑸ 山东省2017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吗
2017年山东省企业退休人员是按照平均5.5%幅度上调退休工资的,但具体的调整方案还要根据国家人社部、财政部及山东省陆续下发的文件规定执行。
⑹ 山东省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通知
山东省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通知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共同印发《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通知内容如下。
各市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各中央驻鲁 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 通知》(人社部发[2017]30 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 退体、退职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这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 合的办法。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55元养老金。
(二)挂钩调整。按以下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盘:
1.按2016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2.1%确定月增加额。
2.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执行下述挂钩调整办法:
(1)企业退休人员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缴费年限每满1年,按1.7元确 定月增加额。其中,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增加的年 限;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l年计算。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本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下同)挂钩调整。 根据职务层次不同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以31元为基数乘以不同的调整系数 确定月增加额 。各职务层级的具体调整系数,遵循衔接平衡原则,另行确定。
(三)适当倾斜。2016年12月31目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 续时按规定确认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 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5元、30元和60元养老金。
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年龄、不同情况人员以往年度倾斜的养老金累计标准 ,对达到相应年龄的有关人员,分别补齐累计标准差额。其中,2016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企业一次性 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 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机关事业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 别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三、资金列支渠道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 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 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
四、相关问题处理
(一)按相关规定办理退体手续的建国前老工人,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另行 制定。
(二)按本通知调整基本养老金的退职人员,系指按《劳动保险条例》第13 条丙款、国发[1 978]l 04号、鲁革发[1 972]143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并按 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人员。
(三)本通知所称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系指按鲁政办发[2011]64号等 文件规定办理一次性补缴参保手续的人员,以及按鲁人社发[2015]29号等文件 规定以个人身份补缴、补缴前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没有可以认定的视同缴费 年限、补缴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后领取基本养老金 的人员。
(四)确定本人月基本养老金基数时,企业退休人员按鲁劳社发[1999]82号 文件及有关规定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鲁人社办发[2015]78号文件及 有关规定应当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待遇项目确定。
(五)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 一律计算到元,不足1元的按1元增加。
五、组织实施
本次调整退体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 广大退体人员的亲切关怀,直接关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市,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养老保险管理工作规范、基础信息齐全准确的,经统筹 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由负责统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办 理。尚不具备条件的,可由单位或单位主管部门协助办理。各市要按照省统一 部署,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对调整养老金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进度、资金保 障等作出周密安排,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进行。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⑺ 山东泰安2017年12月退休自己交够16年能领退休金多少钱,不要公式
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版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权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 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7月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加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998年7月1日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按月领取: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 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以上两项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注意:基本养老金每年7月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方案实施年度调整。
⑻ 山东企业退休工资标准
山东企业退休工资标准具体如下:
1、基本工资工人按照工人资格定:10年工龄2000元,15年工龄2300元,20年工龄2500元,25年工龄2800元,30年工龄3000元,40年工龄3500;
2、工龄工资:每年30元,随着工龄增长。工龄工资的实行这不仅是对老工人的照顾问题,更重要的是鼓励终身从是工人,有利于工人队伍的建设和工人队伍的稳定;
3、工作工资:补贴按照实际按劳取酬原则;
4、绩效工资:月份和年奖金(取代职称工资)。这部分奖金,只能占工资的10%左右。大家推荐竞比实绩,每年年奖金,不终身制。每个工人积极努力年年有希望。主要是激励工作出成效,优质优得,不仅要激励多工作,更要激励劳动人民。
5、特优津贴:全体工人公认的特别优秀工人,无名额限制,县市以上部门高标准考核认定,象领国务院津贴领县/市政府津贴,不终身制。主要是对那些在劳动工作在有特殊研究成果,并得到很好的推广,可根据影响范围的大小确定等级,或者说是以国家及,省级,地市、县确定不同的标准,使那些有才华的工人得到应有的报酬,真正起到激励作用。
6、工人的退休金:按工龄,每工作一年100元。依此类推工龄10年的退休金是1000元。参加工作20年的退休金是2000元,参加工作30年的退休金是3000元,工龄40年的退休金是4000元。不分高级工,中级工,还是普通工人。退休金一律平等。公务员也要不分职位高低一律平等。和工人的退休金一样。三年以内执行完成。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 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