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退休保障 > 退休工资和统筹资金

退休工资和统筹资金

发布时间:2020-12-14 10:58:32

Ⅰ 如果社保交了十年不交了,统筹基金也用过,到退休年龄还可从退还个人本金吗

未到退休年来龄不幸去世,养老缴费的源个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额返还!可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经办人的身份证、死者身份证、火化证、死亡证明,经办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办理手续,社会保险支付丧葬费、抚恤费、返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本息。我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计发月数是139个月,也就是个人账户中的钱分139个月发完,按照60岁退休计算;职工领自己的钱要到71.5岁才能领完,在此之前死亡的,个人账户里的余额都可继承。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是可以取出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继承,办理死亡手续,参保人员退休前死亡,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和建立个人账户前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

Ⅱ 浙江嘉兴。退休后医保门诊报销比例是多少,报销是多少医疗费起报的(统筹资金),是按单次医疗费还是一年

你好,
统筹按单次,
报销金额=(总费用-自费金额-自付金额-门槛费)X 报销比例

具体回比例报销分新农合和城镇答职工社保:
1、城乡居民(新农合)报销比例:乡镇医院90%,一级医院87%,二级医院80%,三级医院65%。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根据医院级别比例支付:三级医院85%,二级医院90%,一级医院92%,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了住院医疗服务协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
,在些基础上,年满50岁的增加2%,年满60周岁的增加4%,年满70周岁的增加6%,年满80周岁的增加8%,年满90周岁的增加10%。年满100周岁的报销比例为100%。

Ⅲ 事业单位收到统筹资金管理部门拨付的退休金时,列入哪个账户

事业单位收到统筹资金管理部门拨付的退休金时,列入其他应付款。

目前中国的养老保险分为三种,一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三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比起城乡居民的平均养老金差距非常大。

总体来看,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最高,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水平第二,城乡居民养老金水平第三。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是四五千元,而人社部发布的数据显示,全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水平2016年是2362元,现在应该接近3000元了。

(3)退休工资和统筹资金扩展阅读

统筹账户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主要部分。为养老金合理衔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规定了10年过渡期,使这期间退休者的统筹账户养老金的计算相对特殊而复杂。

本文根据各年龄参保人群适用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分别对财政全额供款单位和差额供款单位参保人建立精算模型。测算2015年初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账户养老金的财政负担,并对影响因素进行敏感性分析,据此提出完善该养老保险制度、减轻财政负担的政策建议。

Ⅳ 每个退休职工,一年有多少金额的补充统筹基金。

养老保险,企业每月应该缴税前工资的%,个人需要缴税前工资的8%,总计是28%。其中11%属于个人账户,其余属于统筹。

退休以后,对于累计缴满15年的,可以领取养老金。领取金额为20%的退休前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个人帐户储蓄额/120,一直领到死亡。

如果死亡后,个人账户仍有余额,可以一次性领取。

医疗保险,对于普通门急诊的在职员工,先由个人医疗帐户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支付门急诊自负段,超过部分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和附加基金按一定比例分担。附加基金的比例对于不同的年龄段都会不一样,最低为50%,最高为70%。

对于普通门急诊的退休员工,也和在职员工一样,只是自负段金额较低,附加基金的比例,也根据医院的等级由45%到90%不等。

职工在门诊大病医疗时所发生的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在职职工由统筹基金支付85%;退休人员由统筹基金支付92%。统筹基金支付后的剩余部分由个人医疗帐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现金支付。在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附加基金支付80%,个人自负20%。

职工在一个医保年度内住院、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以及门诊大病或者家庭病床医疗费用,在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由统筹基金按规定的支付比例支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附加基金支付80%,职工自负20%。

2008年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70000元。

Ⅳ 养老保险的个人缴纳部门进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的部门到哪里去了

根据国家的规定,参保人个人缴费的,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20%缴纳回养老保险,其中个人答账户划入8%,其余的12%作为统筹资金,由社保部门根据国家政策统筹使用。
虽然是不属于你个人账户,但是这个资金,你依然有获得的权利,但是要根据国家政策来分配给你,你退休之后,个人账户只占你退休金的一部分,并不是你退休金的全部,很大部分是由统筹资金来支付的,例如你的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以及各种调节金等等。
在你退休之后,每年调整的退休金增加的部分,发放的取暖补贴部分,个人账户领取完毕,参保人依然存活需要继续发放的部分,以及退休死亡之后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等等,都是由统筹资金来支付的,当统筹资金不足时,国家会给予补助兜底。
很多人误解为单位缴纳的部分,全部做了贡献,是错误的,应该说全部用在了参保人的身上,并且资金不足时,国家给予兜底解决。

Ⅵ 社保退休工资计算公式

养老保险待遇计算公式: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计发月数

(6)退休工资和统筹资金扩展阅读:

退休金(Pension Plan),是企业或事业单位职工或工作人员退休后一次或分次支付给职工的服务酬劳的一部分。企业制订的退休办法,应有利于提高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使其老有所依,对社会的安定和提高企业效益均有益处。

简介

退休金指的是一个人因为年龄或其他因素从某一工作退下来。公司或雇主必须给予的一次性较大额酬劳。

退休在不同的地方及职业有不同的指定年龄或年资,超过此年岁的职员,被视作想再继续工作也不合适,所以可以自行选择要不要继续工作,此时雇主必须给予一笔大额金钱作为劳工劳苦一生的奖励,并以此作为不工作后的养老生活费和医疗费来源。

弊端

由于世界市场竞争的激烈化,使得有些企业为了降低人事成本,避免付出大笔退休金给退休的员工,而以工读、人力派遣等非常规雇用取代正职员工。甚至以各种手段,如任意调动工作、减薪或是逼退等,让届退劳工自行离职,逃避退休金给付而造成许多社会问题。

尤其是部分国家的退休金计算法偏向长期在同一雇主下工作的劳工,所以当资方倒闭或是转换资方时,退休金的年资计算引发很大的纷争,常常劳工都是受损的一方。

有些国家采用制度改革法律防止这些行为,并推动国民年金(national pension plan)等年金式国民保险制度,由政府托管定期提拨的金钱,等劳工退休后由政府将退休金转交劳工,以加强基本的保障。

基本信息

商务印书馆《英汉证券投资词典》解释:退休金英语为:pension。亦为:养老金。由政府、公司、金融机构等向因年老或疾病失去劳动能力的人按月支付的资金。作为生活来源由失去劳动收入者定期领取。养老金本着国家、集体、个人共同积累的原则积累、运作。

当人们年富力强时,所创造财富的一部分被投资于养老金计划,如美国的401(K)、加拿大的RRSP等,以保证老有所养。加入养老金计划是最重要的投资手段之一。

Ⅶ 交满15年社保到退休能拿多少工资

按最代标准交满年社保,可以肯定的是,在你退休后拿不到多少退休金,可能这点钱连生存都成困难,为什么这么说呢?

一个人退休时能领到多少养老金在不考虑通货膨胀的情况下,基本是在职时候工资的50%~70%,看看当地所在最低社何缴纳基础的标准你就算得出来了。

Ⅷ 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是怎么计算的

每个地区医疗保险缴纳的比例都不同,但是个人缴纳的比例基本上都是2%;单位缴纳的比例差异大一些,北京、广州、深圳等地单位缴纳8%,上海地区单位缴纳9.5%,天津、南京地区单位缴纳9%,杭州地区单位缴纳11.5%,这个对大家来说并不是很重要,因为这里面大部分都要纳入统筹账户。大家要记住的一点就是,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这个要根据参保人工作状态和年龄来确定,具体如下:
不满35周岁0.8%,35周岁以上不满45周岁1%,45周岁以上2%。此外,不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4.3%划入个人账户,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4.8%划入个人账户。
如果你的工资(社保缴费基数)是8000元,今年28岁,那么每个月你的个人账户中有8000×(2%+0.8%)=224元。

Ⅸ 缴纳的劳保统筹基金如何返还,返还比例是多少

一、劳动保险制度 1948年12月东北行政委员会公布《东北国营企业战时暂行劳动保险条例》和1951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时,哈尔滨市建筑企业刚刚组建,不具备实行"条例"的条件,1953年国家将实施范围扩大到建筑企业。同年,在哈尔滨市的国家建工部工业建筑公司,重工业部有色局建筑公司,一机部电工局第二建筑公司,松江省第一建筑公司,以及哈尔滨市第一建筑公司,第二建筑公司,土木工程公司等国营建筑企业,按"条例"的规定,实行了劳动保险制度。 1978年6月2日国务院发布国发〔1978〕104号《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哈尔滨市国营建筑安装企业按104号文件规定执行。集体所有制建筑企业,按1979年省建委、省劳动局根据国发〔1978〕104号通知精神制定的《黑龙江省基本建设系统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职工退休、退职暂行办法》,执行退休制度。 二、职工退休、退职待遇 国营建筑施工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待遇,1953-1958年按国家劳动保险条例执行。1958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工人、职员退职处理的暂行规定》,各企业职工退休退职按这两个文件执行。1978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后,各企业职工退休、退职改按这两个文件规定执行。 1978年以前市属住宅二公司(原市房地局维修公司)执行劳动保险制度,其他集体企业均不实行劳动保险制度。 1979年7月黑龙江省基本建设委员会、黑龙江省劳动局,以黑建企字〔1979〕第26号、黑劳险字〔1979〕7号文件印发了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省建筑材料工业局、省建设局共同制定的《黑龙江省基本建设系统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职工退休退职暂行办法》,哈尔滨市集体所有制建筑施工企业职工开始实行退休退职待遇。1989年实行劳保费用统筹后,扩大到全部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退职条件,按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退休和退职生活费的标准,根据企业经济状况,按标准执行:经济条件好,资金有积累的企业,职工退休、退职生活费标准,按国务院〔1978〕104号文件执行;经济条件稍差,资金积累不多的企业,职工退休、退职生活费标准按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逐项减少10%(因工致残者除外),但低于25元的按25元发给;经济条件差,资金没有积累的企业,按国务院文件规定的最低额,即职工退休费每月按25元发给,退职生活费按20元发给。 文件印发后,各集体施工企业,给应退职工办了退休退职手续。达不到退休退职最低标准待遇的,都按最低标准发给。 1990年,国家给退休退职人员提高工资。根据哈政发〔1990〕12号文件退职职工生活费每月不能低于40元,退休职工退休费每月不能低于50元,因工致残退休职工每月不能低于60元的规定,市建工局所属集体企业(市住宅二公司除外)给未达到最低保证数的2924人(占退休职工的91%)增加退职生活费和退休费。每月增加金额52772元,年增加金额633264元,平均每人月增加工资18元,年增加工资216元。 三、职工疾病和非因工伤残待遇 1953-1985年,国营施工企业,职工疾病和非因工伤残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1985年以后,企业实行改革,有的按国家规定报销药费,有的把医疗费分到人头,作为辅助性工资发给职工。集体企业,病假不开支,药费有的分到人头,有的既不分到人头,也不报销,疾病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医疗费全由职工自理。 四、职工因工伤残待遇 国营企业,因工伤残完全按国家规定执行。集体企业,市住宅二公司与国营企业一样。其他集体企业因工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退休时其待遇低于国家标准10%。有的企业因工伤残治疗期6个月以内与国营一样,6个月以后按标准工资60%开支,伤势较重或生活不能自理的仍按国家规定执行。 五、职工死亡及直系亲属供养 职工非因工死亡,国营企业与集体企业同样按国家劳动保险条例执行。职工因工死亡,国营企业按劳保条例执行,集体企业参照国家规定一次结清。 1989年5月,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对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死亡待遇的12号令规定:职工不论因工死亡或非因工死亡,其丧葬费一律发给500元,因工死亡发给抚恤费1000元,非因工死亡发给救济费500元。此外,职工因工死亡生前供养的直系新属,家居城镇的每人每月发给50元抚恤费,家居农村的每人每月发给35元抚恤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家居城镇的每人每月发给40元救济费,家居农村的每人每月发给30元救济费。 建筑企业对因工死亡的职工,国营、集体企业均按文件执行。对非因工死亡的,国营企业按文件执行,集体企业只发丧葬费、救济费。对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救济费,省属国营企业按令执行,市属国营企业延至1990年才执行,集体企业没有执行。 六、劳动保险费用行业统筹管理 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的劳动保险费用,是根据黑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管理费用定额》的规定标准,由企业各自提取、各自负担。定额规定的标准,国营企业为自行完成工程直接费的1.7%,集体企业是1.61%。1985年国家计委〔1984〕29号文件取消集体企业的劳保取费,1986年黑龙江省调整了劳保取费,国营企业为3.1%,恢复集体企业1.61%。 建筑企业的劳保负担畸轻畸重,全市建筑企业1.3万余名离退休职工,全部集中在51户60年代以前成立的老企业中。据市建工局调查统计:省、市所属8户大中型建筑企业,1982-1986年劳保费用超支1560万元,超过企业定额收入的1.26倍。 1986年,市建工局所属4户国营建筑企业按定额提取劳保费302万元,实际支出483万元,超定额支出181万元。4户集体建筑企业实收劳保费只有74万元,实际需要344万元,企业只支付248万元;市区所属11户老建筑企业,有退休职工4909人,不能按期如数领到劳保工资。其中拖欠半年以上的近2000人,拖欠时间最长的市住宅二、三、四公司达一年又两个月,个别的达36个月。 1987年,省.市所属8户国营建筑企业参加市劳动保险公司“国营企业职工退休基金统筹”(简称社会统筹),按企业工资总额的20%向保险公司缴纳统筹基金,保险公司按统筹项目(主要是劳保工资)按月拨给企业。由于建筑企业的平均工资较高,8户企业每年要比实际需要多缴200-300万元,使本来就收不抵支的劳保费用更加超支,加重企业负担。8户企业有退休职工4800人,占全行业离退休职工总数的37%,其余63%的离退休职工仍由企业各自负担。 1988年6月,黑龙江省又一次调整《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管理费用定额》的劳保费率:国营企业地市以上的为3.5%,区、县级为1.2%。由于各建筑企业任务不足,产值下降,劳保费率虽提高而企业实收的劳保费却下降,加之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在职职工的工资都难以支付,企业拖欠劳保工资的数额加大,时间拖长,大批退休职工生活难以维持。 为解决建筑企业劳保费用问题,市建工局向市政府提出"关于哈尔滨市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用实行行业统筹管理的申请",经与市劳动、财政、税务、建行、建委等部门多次沟通,1988年12月29日,由宫本言市长主持的第41次市长办公会议决定: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的劳保费用实行行业统筹管理。 1989年1月市建工局根据哈尔滨市政府的决定,组建哈尔滨市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用统筹管理办公室(简称统筹办,处级事业编制,定员10人),在市劳动局的监督指导下,负责哈尔滨市建筑行业劳动保险费用的统筹管理。市建工局根据市政府制定的《哈尔滨市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用统筹管理办法》,会同市劳动局,市建委、建行,相继制定了《哈尔滨市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用统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哈尔滨市建安企业劳保支出费率的规定》、《哈尔滨市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用统筹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等具体统筹办法。凡在哈(不含阿城市、呼兰县)登记注册,并按《黑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间接费用定额》提取"劳保基金"的建筑企业,包括原已参加社会统筹的8户国营建筑企业,均划入建筑行业的统筹管理。当年按期如数支付全行业14743名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还补发了统筹前拖欠的劳保工资。 按照统筹办法的规定,统筹基金按建筑企业实际完成的产值结算,退休职工的劳保工资由统筹办全包下来。这样,退休职工的退休金不再依赖于本企业的兴衰存亡,实现了全建筑行业的统收统支,建筑企业间劳保负担的畸轻畸重问题已不存在。由建筑企业缴纳劳保基金改由建设单位按投资项目预缴,建筑企业无力缴纳的现象不再发生,统筹基金得以全额收缴。 规费是经法律法规授权由政府有关部门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登记、注册、颁发证书时所收取的证书费、执照费、登记费等。规费是现代社会许多国家在对一部分单位和个人提供特殊服务时所收取的带有工本费性质的一种收费。这种收费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补偿在服务中所耗费的实物成本(如证书成本、登记账表成本等),至于服务中的人工成本一般不在规费之中,因为提供服务的人员是国家公务员,他们的劳动补偿由财政拨款解决。

规费的计算公式:规费=计算基数X规费费率

Ⅹ 退休后公积金里的统筹资金和个人帐户资金都全部取出来吗

你说的没错,退休以后,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里的住房公金全部取出来,因为退休以后不用再缴纳住房公积金了。

阅读全文

与退休工资和统筹资金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父母爱看什么电影 浏览:267
成年男染色体检查需要检查什么 浏览:236
现在的孩子怎么跟父母沟通 浏览:723
领失金养老保险怎么办 浏览:173
最伤人的父母是哪些 浏览:246
养老院安葬费是多少 浏览:722
背着父母投资被发现怎么解释 浏览:533
长治超过法定退休年龄退休 浏览:624
福佑安康可转换养老金 浏览:110
老年大学的幸福年 浏览:822
高考体检代码三4是什么 浏览:119
养老院收到表扬信 浏览:312
六十岁左右的老人如何补钙 浏览:618
第1次去女朋友家和父母怎么沟通 浏览:546
父母亲老了如何关心他们 浏览:270
你老年痴呆 浏览:773
湖北2017退休工资 浏览:84
老年人腿痛肿怎么办 浏览:785
怎么跟父母说不找对象 浏览:395
温馨的重阳节说课稿 浏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