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退休人员异地落户医保怎么办
退休的人迁户口,社保和医保无法异地调转,原地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根据规定,符合条件申请养老金参保人员,如社保转回老家、到达退休年龄时就可在老家申办养老金。如不转回、在达到退休年龄时、提供户籍所在地社保部门的没有在户籍所在地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存折复印件、填写养老待遇申领表到参保的社保部门申办即可。办理异地就医的,需提供以下的资料:
1、填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异地派出所开具的参保人员居住证明(原件)或暂住证复印件、领取养老金工资存折复印件。
2、异地安置人员如发生住院,须在异地定点医院住院,住院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凭《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医保证、社保卡、住院病历、医疗费用明细表、出院小结、
3、费用发票、诊断证明由本人或委托承办人到医保处医审科办理审核报销(当年发生的费用必须在次年3月份以前办理报销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B. 退休后户口迁移医保怎样迁移
户口迁移后医保转移手续的办理: 1、当事人带上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到户口迁入地的社保部门开具一份社保关系接收函; 2、然后当事人拿着社保关告空裤系接收函和上述相关的证件去原户口所在地的社保局开具社保转移证明; 3、最后带着转移证明和上述证件去到户口迁入地的社保局提交资料,申请续交社保。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参保人员有权要求定点医药机构如实出具费用单据和相关资料。参保人员应当妥善保管本人医疗保障凭证,防止他人冒名使用。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参保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享受医疗保障待遇,不得袜简重复享受。亏姿参保人员有权要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供医疗保障咨询服务,对医疗保障基金的使用提出改进建议。
C. 退休后户口迁出医保社保如何处理
在达到 法定退休年龄 前(未领取养老待遇或未退休)发生的户口迁移,参保人只需要将起之前的社会保险关系及其资金按照规定办理转移手续,待新户籍地接收并处理完转移手续后,即可在新户籍地继续按照当地的规定参保即可;若户口迁移时,已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1、户口迁移时,已在原户籍地办理了退休手续,享受当地的 养老保险待遇 及职工医保待遇,则户口迁移不会影响社保; 2、户口迁移时,已在原户籍地办理了退休手续,享受当地的养老保险待遇及非职工医保待遇(如居民医疗),则户口迁移不会影响养老待遇,世手但可能会影响 居民医疗保险 (因居民医疗与职工养老分属于不同的社会保险类型,部分地区以当事人在外地享受职工养老为由,不得再次参加迁入地的医疗); 3、根据参保人的缴费情况,原户籍地或新拟迁入户籍地可以确定为本人的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一般为累计缴费达到10年及以上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已建立社保关系的户籍地)搜此嫌,则无影响。 参保人应先到原参保地开具《转出申请书》,再持《转出申请单》到新参保地办理转入手续(已缴纳下一年度居民医保费用的,该年不能办理转移手续)。
《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二条 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扒兄定予以保障。
D. 退休后转户口医疗保险怎么办
法律分析:退休的人迁户口,社保和医保无法异地调转,仍在原地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第二十二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E. 退休人员户口转移之后医保和社保怎么办
参保人退休后再办理户口迁移的,社保中的养老保险待遇只能根据本人申请退休时的社保关系所在地的标准给付,并在当地社保部门指定的机构办理报销及享受其他医保待遇。
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
退休年龄规定: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第四十三条
(一)参保人员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二)继续在原参保地领取待遇,待遇领取资格核对工作由户籍迁入地社保机构协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