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退休档案审核步骤
将预审退休职工的人员档案送至企业养老保险科;企业养老保险科审核相关材料后,将原始资料扫描上传,并标明已审核对比档案信息,将其中的错误信息即时更改。审核无误之后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一、退休的条件: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
二、退休的程序:
1、申报人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及申报退休的相关材料;
2、申请人向所在单位、申报,企业存在的去企业、失业人员去辖区就业局申报;
3、企业、就业局向当地人社部门申报;
4、合格后、档案转入当地社保局、社保局负责核定待遇;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⑵ 社保办理退休手续流程
【法律分析】
社保到期了办理退休手续流程,一般有五个步骤,具体如下:
1、申请人需要到社保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进行预约,按预约时间和窗口排队办理退休审核手续;
2、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的窗口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3、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符合退休条件的,请带退休审批表,本人身份证到个人缴费窗口修改基础信息,确认缴费情况;
4、需要到指定银行办理养老金代发借记卡;
5、办理完退休手续的次月底,需要到社保局基金审核科领取。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
(二)从事井、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使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⑶ 职工退休,社保局审核要多久
人社局审批退休要一个月左右。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一般资料齐全,当月呈报,当月批准,在次月上旬前即可确定待遇并录入数据库,在规定的时间开始支付基本养老金。
⑷ 退休审核审批需几天
办理退休一般需要在提交材料之后3~7个工作日进行审核,通过以后就可以在次月以现金或银行划账领取养老金。一般来讲,当企业职工快要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应该在生日对应月的上个月向单位人事或劳资科提出书面退休申请,人事或劳资科在接到退休职工的书面申请后,会对你的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办理退休手续流程如下:1、到社保服务中心办事大厅预约,按预约时间和窗口排队办理退休审核手续;2、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的窗口办理退休审批手续;3、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符合退休条件的,请带退休审批表、本人身份证到个人缴费窗口修改基础信息,确认缴费情况;4、到指定银行办理养老金代发借记卡;5、办理完退休手续的次月底到社保局基金审核科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计算表》。从批准退休到拿到退休证,一般需要1个月的时间,退休真的是人们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我们必须提前做好准备。在办理退休的时候,通常应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后,由单位经理填写退休人员批准表、退休人员批准名册,并携带认定文件到社会保障局初审,然后到地方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政务经初审通过后,经厅批准,需公示批准一周。公示结束后,公示表必须要加盖工会、监察、人事部门印章,然后才能送到人事劳动保障政务厅审批。这个过程在一到两周的时间。审批通过后,再经过一周的时间将审批表寄至社会保障局。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三条 患二三期肺病离职修养的工人,如果本人自愿,也可以退休。退休费按本人标准工资的90%发给,并享受原单位肺病人在离职修养期间的待遇。患二三期肺病离职修养的干部,也可以按照本条的办法执行。第五条 不具备退休条件,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应该退职。退职后,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40%的生活费,低于20元的,按20元发给。第七条 工人退休、退职的时候,本人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前往居住地点途中所需的车船费、旅馆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都按照现行的规定办理。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