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原工作单位以某种理由扣我的养老金是否违法行为
不管抄什么原因,扣除养老金都是违法行为。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养老金本着国家、集体、个人共同积累的原则积累、运作。当人们年富力强时,所创造财富的一部分被投资于养老金计划,以保证老有所养。
㈡ 事业单位扣发退休人员工资是否合法
不可能,这是做不到的。退休后养老金是社保发放,单位无法干预。
㈢ 单位没交养老保险,自己的扣了养老保险该怎么办
如果单位没有给你交养老保险,就扣了你个人的养老保险。也没有关系。单位会想法儿把他应该交的那部分交上的。单单是交个人那部分也没法办理社保。
养老保险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养。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老年人口的比例越来越大,人数也越来越多,养老保险保障了老年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等于保障了社会相当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
参加养老保险,意味着对将来年老后的生活有了预期,免除了后顾之忧,从社会心态来说,人们多了些稳定、少了些浮躁,这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3)单位私自扣退休金扩展阅读: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由国家宏观调控、企业内部决策执行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又称企业年金,它是指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企业为提高职工的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而自愿为本企业职工所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一种企业行为,效益好的企业可以多投保,效益差的、亏损企业可以不投保。实行企业年金,可以使年老退出劳动岗位的职工在领取基本养老金水平上再提高一步,有利于稳定职工队伍,发展企业生产。
㈣ 社保局有全私自扣押退休人员养老金吗
你在上面说的按我的理解,你说的是两个内容:
1、乡劳动服务公司没有私自扣社保款这一说。
因为按现行管理办法,你是单位员工,社保局扣社保费是通过税衡弊则务局,在公司的帐上扣除,扣除部分包卜手括个人缴纳部分和单位缴纳部分。
2、如果你说的是退休人员的养老金
按现行的支付管理办法,养老金是由国家社保基金帐户直接通过银行支付到个人帐户的,不会委托除银行以外的第三咐棚方进行周转或代为发放,也就不存在那个私自扣押的问题。
㈤ 单位扣退休人员的工资合法吗
【一】《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已享受 养老保险待遇 的 离退休人员 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 权利和义务 。【二】《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7]88号关于离退休人员的再次聘用问题。各地应采取适当的调控措施,优先解决适龄劳动者的就业和再就业问题。对被再次聘用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13条的规定,其聘用协议可以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聘用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聘用协议约定提前解除书面协议的,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未约定的,应当协商解决。离退休人员聘用协议的解除不能依据《劳动法》第28条执行。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如果属于 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双方自行协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对于社保、 住房公积金 等,可以补贴也可以不补贴,根据企业情况自己决定,返聘人员贡献大,企业离不开银谨就协商补贴一些,返聘人员可有可无,当初返聘协议没有这些补贴内容的,也可以拒绝补贴.【三】根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二项的规定,劳动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即办理退休), 劳动合同终止 。因此劳动者退休后被用人单位返聘,双方形成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双方的权利.义务由双方协商一致约定。【四】如在返聘时发生伤害事故,若有约定就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则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人事部、科技部、劳动保障部、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国科协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作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的通知》第四条规定:“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工作锋烂基期间,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的,应由聘用单位参照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标准妥善处理;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与聘用单位发生争议的,可通过民事诉讼处理。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历此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㈥ 退休返聘获得劳务费,单位要从劳务费里面扣除退休金那部分,合理吗
不合理,也不合法。职工的退休金是合法收入,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随便扣发的。被返聘的退休人员是可以另外取得劳务费的,单位不应该从劳务费里面扣除退休金的那一部分。如果和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㈦ 退休后去单位打工后以工作不熟练为由扣减工资怎么办
你好,单位随意扣减退休员工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求助,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可以进行仲裁,除了要回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