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广州社保交5年后死亡能退多少钱
死亡后可以领丧葬费和抚恤金,原来所缴保费,个人账户部分可以全部返还,身故前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参加社保以后,不仅在退休后可以每个月领取养老金,如果参保人不幸死亡,其社保账户里的金额,是可以提取出来的,社保个人账户分为医疗账户和养老账户。当参保人去世之后,他的个人账户里面的金额是可以完全被继承的。此外,还可以领取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补助等等。一、退社保的几种情况关于能退多少,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种情况:1、单位缴纳社保:关于个人缴纳的部分,会全部进入到个人账户里面去。2、自费缴纳社保:只能拿到缴纳费用的三分之一。3、如果是退休公务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及抚恤金,一般为二十个月的工资。4、如果是退休企业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及抚恤金,一般为六个月的工资。二、社保的赔偿情况,参保人没到领取养老金的退休年龄就去世,社保并没有相应的赔偿,但会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一次性退还给继承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医疗保险,身故前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带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社保卡,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退社保金,原参保缴纳社保人的供养的亲属或继承人可享受如下待遇:领取参保缴纳人的个人帐户积累余额,丧葬补助费,为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一次性抚恤金,供养亲属为一人、两人、三人及三人以上的,分别按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六倍、九倍、十二倍支付。一般情况下,参保人员死亡以后,其亲属可以带上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和死者的死亡证明等资料,到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继承社保账户,并领取抚恤金和丧葬费补助,其流程是非常简单的,一般半个月内就能完
⑵ 退休职工死亡后社保余额咋领
退休职工死亡后社保余额的处理办法如下:
1、职工和退休人员死亡时,其个人帐户存储额划入其继承人的个人帐户;
2、继承人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帐户存储额可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
3、没有继承人的,个人帐户存储额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法律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也就是说,如果企业退休人员去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还有余额,还可以依法继承。像那些刚退休没有几年的退休人员去世,都可以依法继承余额里面的钱。
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所需要的材料包括;
1、死者的死亡通知书;
2、火化证;
3、死者的退休证、社保卡、身份证;
4、死者亲属的身份证明材料和户口本。
提前知晓丧葬费和怃恤补助金注意事项;
1、退休人员去世后,尽快到社保局办理养老金停发手续。如果继续领取养老金,属于骗保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不仅要追回养老金而且还要受到处罚;
2、装备好材料,到社会局申请办理丧葬费和抚恤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⑶ 在广州,企业退休职工去世丧葬费养老金如何进行补助
一、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1、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2、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参保人员或退休人员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10个月所在市、州上年度月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所在市、州上年度月社会平均工资×10÷180×缴费月数;
3、按上述办法计发的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低于本人历年所缴养老保险费总额的,按其所缴养老保险费的总额计发。
3、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4、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⑷ 刚退休人就去世了,社保怎么办
【法律分析】:退休之后去世之后,个人社保里关于养老金的部分由缴纳保险的劳动者的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但是继承的只有个人账户的养老金。单位交的统筹部分无法继承。同时还会发放丧葬费、抚恤金。由亲属进行领取。同时社保是可以退保的,只要退保资料齐全就可以退保。退保所需资料: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保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退保办理程序:以上资料齐全,由养老、失业、工伤基金管理中心按有关政策规定打印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审批表;由主管局长签字后到中心财务室核报。服务承诺:对企业和个人办理抚恤金、丧葬费、个人帐户支付,手续齐全,即时办理。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⑸ 广州社保退休人员死亡怎样办理丧葬费或抚恤金
一般情形下都是由单位去社保局申领退休人员丧葬费和抚恤金,单位申办退休人员死亡待遇需提供《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公安部门或医院出具的记录死亡时间证明或注明死亡日期的户籍注销证明等材料。
退休人在境外死亡的,还需提供我国驻当地使领馆出具的死亡证明,外文证明须公证处公证出具中文版。若该人员工作单位,则由直系亲属或法定继承人申领。一般情形下提供死者账户,如已注销的,提供法定继承人账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广州市原固定职工1992年6月底前的工作年限,由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国家有关连续工龄的政策规定进行审核,经认定的工作年限,可以视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1992年7月起参保人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为其实际缴费年限,没有缴费(含欠费)不计算缴费年限。
⑹ 刚退休人就去世了社保怎么办
退休人码余胡员去世,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如有)由继承人全额继承,同时符合当地规定者,社保应发放丧葬费、抚恤金。上述资金应凭当事人的死亡证明或者火化证明到参保机构办理领取手续。退休之后去世的,个人社保里关于养老金的部分可以继承。但是继承的只有个人账户的养老金。单位交的统筹部分是不可以继承毁棚的。同时还会发放丧葬费、抚恤金,由亲属进行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迟拦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