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退休后打工交个人所得税吗
退休后打工交个人所得税。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退休人员再就业,确实已经不属于法定的劳动者范畴,因此所取得的收入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而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8、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三)劳务报酬所得;
(四)稿酬所得;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B. 退休返聘 个人所得税
退休人员返聘,取得的工资,应当计入综合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退休人员,取得的返聘工资,在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计入综合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要注意的是,对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所以,养老金、退休金等是不需要并入综合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
税总《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规定,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另外,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离退休人员取得的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C. 退休后兼职扣的个人税国家返吗
需要。1.退休人员兼职还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兼职人员在工作单位要兼职满一年,并且有签订劳动合同,缴纳该费用是由用人单位进行代为缴纳。2.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D. 一万块钱交多少个人所得税(退休后兼职者)
由于退休后领取的退休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所以,退休人员兼职领取的兼职工资,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所以,每月兼职工资10000元,前面几个月适用3%的预扣率,后面几个月适用10%或者更高的预扣率。
因为现在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工资薪金属于综合所得)是按年征收、按月或者按次预缴、年度汇算清缴的。
而预扣预缴税款时,对于工资薪金所得,采用的是累计预扣法,即以纳税人本年度截至当前月份取得的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对应预扣率表,计算出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然后减去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就是当月应预扣预缴税额。
E. 退休再就业个人所得税如何交
退休后再工作还要交个人所得税。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扣除相关费用之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纳巧即只要退休人员符合再任职的条件,并与单位塌茄型构成了实质上的任职受雇关系,那么退休再任职的人员就团猜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F. 退休后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缴纳个税
我司员工小李原已退休,但因其工作能力较强、工作经验较丰富,因此再次聘用小李任职原岗位,请问小李退休后再任职取得的收入该如何缴纳个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是指企业向职工发放的所有现金和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因此你公司渗贺员工小李退休后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退休人员再任职需满足什么条件?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丛陪派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二)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三)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
(四)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7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第三条中,单位是否为离退休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再作为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条件。
返聘离退休人员工资薪金支出能否税前扣乱仿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相关规定,企业雇用返聘离退休人员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允许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G. 退休后又打工收入怎么算税
我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离退休人员再就业个税怎么交要分为以下几个情况:
1.离退休人员再就业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2.离退休人员兼职所得,按照“劳务报酬”计征个人所得税;
3.离退休人员投资经营所得,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等计征个人所得税;
4.离退休人员取得的稿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由此,退休返聘人员需要先减除相关费用后,再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税。
具体点来说,根据工资的标准,如果达到5000元的个人所得税缴纳的标准的话才需要缴纳税收,如果5000元以下就不需要缴纳税收。
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第三条中,单位是否为离退休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再作为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条件。”
法律依据: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取得单位发放离退休工资以外奖金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8]723号)规定,退休人员养老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余的个人收入如返聘的劳务报酬、各种补贴、奖金等均应纳税。
H. 退休后又打工收入怎么算税
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2)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3)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
(4)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办理退休的时间以档案里所有原始记录中最早的出生年月为准,劳动局通知你父亲5月份办理退休可能就是这个道理。如果退休审批表和通知书已经在5月办理完毕,那一般是在6月1日起执行,也就是说从6月份起领的应该是退休费。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超过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2000
超过5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7000
拓展资料: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一般退休人员再任职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精神,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第5条对劳务报酬所得,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