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山西退休金调整标准
根据相关规定,山西省养老金调整办法和标准为:1、定额调整。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3;2、挂钩调整。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2.1,再按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5%增加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1.3,再按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5%增加基本养老金。3、倾斜调整。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基础上,对下列群体进行倾斜调整:1.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7;2.一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二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5。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3510的补到3510。
法律依据: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3;
(二)挂钩调整。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2.1,再按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5%增加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1.3,再按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5%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倾斜调整。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基础上,对下列群体进行倾斜调整:1.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7;2.一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二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5。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3510的补到3510。
⑵ 山西社保网2019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细则
国家人社部与财政部最近发出《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办法。
挂钩调整体现为“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与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并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倾斜予以照顾。
近段时间,山西省政府正在按照这个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实施细则,预计正式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还需要耐心等待,但养老金提高部分都是从2016年1月开始补发的,敬候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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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山西退休工资调整新政策
法律分析: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51元,挂钩调整:企业退休人员每满1年每月增加2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满1年每月增加1.1元。
法律依据:《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第一条:调整范围和时间:从2021年1月1日起,对 2020年12月31日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第二条: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1元。
(二)挂钩调整:(1)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再按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养老金。(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1.1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再按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养老金。
⑷ 山西省退休工资调整方案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山西省退休工资调整方案大致分为:1、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53元 2、挂钩调整:仍然是采取“双挂钩”的调整模式 3、倾斜调整:向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三类人倾斜
法律依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第二条 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
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3元。
(二)挂钩调整
1、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2.1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再按本人基本养老金(含冬季取暖补贴)水平的1.5%增加基本养老金。
2、机关事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1.4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再按本人退休时职务(职级)对应同职务(职级)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1.5%增加基本养老金。
企业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退休老工人,挂钩调整部分按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调整。
(三)倾斜调整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基础上,对下列群体进行倾斜调整:
1、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7元。
2、一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二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3358元的补到3358元。
⑸ 山西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法律分析: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宣传解读,确保调整工作平稳进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2020年5月31日前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各地区要严格按照两部备案同意的实施方案执行,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资金安排,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新的拖欠。对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存在违规一次性补缴或违规办理提前退休的地区,将予以批评问责,并相应扣减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调整方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并组织实施。
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一、调整范围。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水平。全国总体调整比例按照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确定。各省以全国总体调整比例为高限确定本省调整比例和水平。三、调整办法。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基本统一。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继续确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要进一步强化激励,适当加大挂钩调整所占比重。
⑹ 2021山西企业退休金上调新政策
法律分析:山西省发布了关于公布2021年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2020年的平均工资标准,这就意味着接下来山西省2021年退休的人员的养老金也将得到调整。
法律依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24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从2019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18年12月31日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
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3元。
(二)挂钩调整
1、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2.1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再按本人基本养老金(含冬季取暖补贴)水平的1.5%增加基本养老金。
2、机关事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1.4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再按本人退休时职务(职级)对应的2018年12月同职务(职级)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1.5%增加基本养老金。
企业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退休老工人,挂钩调整部分按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调整。
(三)倾斜调整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基础上,对下列群体进行倾斜调整:
1、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7元。
2、一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二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3358元的补到3358元。
⑺ 山西2019年离退人员升工资方案
2020年国家队企业退休员工工资的调整方案为在原来工资的基础上上调5%
⑻ 山西养老金的上调规定是什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表示,此次调整将继续采取定额调整、联动调整、适度倾斜相结合的调整方式。定额调整体现了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离退休人员的调整标准基本相同;联动调整体现了长期多付的激励机制,使长期多付的人得到更多的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照顾,主要照顾老年退休人员和困难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
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基金水平的调整,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关系到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范围广,灵敏度高。各市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宣传解读,正确引导舆论,认真贯彻落实。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基金安排,在7月1日前按时足额向退休人员支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不得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