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职工办退休时,单位欠缴社保费可以补缴吗
一、职工养老保险可以补交吗
事实上呢,国家统筹社会劳动保险在缴费过程中出现间断没关系,只要你在退休前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包括视同缴费)满15年即可按月领取养老金。也就是说可以补交,只要总交费年限达到15年就可以的。
补缴养老保险基数
未参保缴费的单位或人员和2005年底以前中断缴费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可按高滚睁中断当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或100%为基数补缴。补缴建立个人账户以前养老保险费的,按相应年份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补缴,其中,补缴1989年底以前养老保险费的,以1990年全国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补缴。单位和个人按当年缴费比例补缴。
如果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下岗职工的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由于在新用人单位发生的工伤,不能使用原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规避风险。为此新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的原单位进行联系达成借调的意向,或者发生工伤后由原单位进行申报,由新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用人单位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在我国,允许补交社保,而通常补交的时间其实就是在办理退休手续的时候,也就是说劳动者在尚未退休之前,如果要想补交社保的话,则一般是不允许的。因为退休的时候也会涉及到社保问题的处理,戚岁此时补交了社保费用,符合条件的在退休之后每个月才会领取到一定数额的养老金。
中断的养老保险根据相关的规定是可以补交的。针对不同中断时间,缴纳的费用也是不同的。补交养老保备蚂险是为了达到退休年龄以后可以按时领取养老金,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B. 单位补缴养老保险怎么补
(一)填写好社保申请书,带上身份证和免冠一寸照片两张。(二)缴纳社保费,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通常在乡镇户口的到乡镇社保部门,城市户口的到社区居委会或县社保局提出申请办理社保。(三)办理的时候需要准备身份证和复印件、免冠一寸照片两张、社保费用和申请书等资料。(四)办理养老保险手续后,带上已经办理好的养老保险手续和身份证、复印件、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到当地的医保中心办理就可以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卜枯十六条参加基本养消扒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拿弊昌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C. 职工办退休时,单位欠缴社保费可以补缴吗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与职工存续劳动(人事)关系期间应保未保或应缴未缴养老保险费的,可补缴应保未保或应缴未缴期间的养老保险费。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单位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申办补缴时,应提供以下材料:补缴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和原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收入凭据等与补缴事由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其中,一次性补缴超过三年的,需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劳动监察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等行政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国家规定,不得采取一次性缴费的方式将超过退休年龄等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D. 退休补缴社保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
退休手续办理的一般流程
1.准备资料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户口本原件与复印件;
(2)可以享受额外福利的证件,如:独生子女证,退休以后,有独生子女证的,可以取到独生子女费的补贴,例如在贵阳,持《独生子女证》的企业退休职工退休时享受可加发5%基本养老金优惠。
(3)可以享受额外福利的奖励证书,国家明确规定,获得省部级以上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军以上的战斗英雄,可以提高退休金比例。
(4)个人档案,这个证明非常重要,尤其是以前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主要就是依靠个人档案来认定。有时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与档案登记的年月不一致,也需要靠个人档案来认定。
准备好以上资料,通常就可以正式填写社保部门给你的工作简历表格了。注意表格上填写的内容需要与档案中的一致,否则不会被认定哦。
2.社保部门审核
(1)检查申报资料是否齐全、准确,材料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2)审核参保单位及个人是否按时足额缴费:
a.按时足额缴费的在《手册》上加盖“经批准,已办理退休(职)手续”章;
b.有欠缴养老保险费的,通蚂罩知申请人补缴;
c.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按有关规定告知办理相关手续。
3.核算退休工资数额
社保部门会根据通过审核的材料,核算拟退休人员的退休工资,然后将核算结果返还拟退休者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个人,确认没有意见的本人签字后,再返还社保部门。
这时由社保局会帮你办理工资卡,以后打退休金都是以这张卡为准。
特别提醒,不管审核什么时候下来,什么时候办完退休手续,退休工资都是从你实际退休年龄的第二个月算起和发放。
【法律依据】: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办法》 第一条 离退休费计发办法
(二)退休人员
1、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扒早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3、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分别按本人春物雀退休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E. 退休补缴社保新政策
法律分析:1、人员范围
具备4项条件的企业人员可“入保”
曾在我省城镇集体企业工作过的人员(含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曾在企业工作的“五七工”、“家属工”),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可在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纳入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一)2010年12月31日前具有我省城镇户籍(二)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三)2010年12月31日前达到或超过规定的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下同)(四)1996年1月1日前,与我省城镇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2、补缴及待遇计发
一次性补齐可按月领养老金
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照统一规定的补缴标准,一次性补缴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自补缴全部费用到账后的次月起,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
全省统一的养老保险费补缴及养老金计发标准分为三个档次,由补缴纳入人员自行选择:按一档标准补缴的,月养老金为601元:按二档标准补缴的,月养老金为492元:按三档标准补缴的,月养老金为383元。在确定补缴额度时,对年满61周岁及以上的人员,年龄每增加1年,补缴额度相应减免1500元,最大减免额度为1.5万元(具体补缴标准和月养老金水平见右表)。
今后国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以上补缴纳入人员由省按特殊群体对待,另行研究制定调整养老金办法。
3、费用筹集
原则上由个人负担
一次性补缴所需费用原则上由个人负担,鼓励具备条件的单位给予适当补助。原单位已不存在或不具备补助条件的,一次性补缴所需费用全部由个人负担。
补缴纳入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属地管理,纳入各市养老保险社会统筹。
4、养老金领取
基本养老金先从个人账户中支付
对出生时间的认定,全省实行本人原始档案与居民身份证相结合的办法。原始档案缺失或记载不清的,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对工作经历的认定,以认定是否与城镇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为重点,原则上以本人原始档案记载为准:本人档案缺失或记载不清的,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经县(市、区)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查并履行公示程序后方可认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第三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