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法院强制执行在没有通知被执行人的情况下就哭了辈子元的养老金请问请问合不合乎法律程序
可以执行被执行人的养老金,但须为被执行人留足必要的生活费(包括有病的就医费)。至于是否需要通知被执行人后再执行,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应当将执行裁定书送达被执行人。
⑵ 被执行人退休养老金被法院执行扣划其中增补工资部分可以扣划还是给被执行人
因为被执行人的退休养老金被法院执行扣划了,所以只要是属于养老金内容的钱都会被扣划的,增补的是属于养老金会被扣划。
⑶ 法院执行部门可以扣划离退休被执行人的养老金吗
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津高法[2001]28号《关于劳动保障部门应依法协助人民法院扣划被执回行人工资收入的请示》答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为
公平保护债权人和离退休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离退休人员的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收入不足偿还其债务的情况
下,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离退休金发放单位或者社会保障机构协助扣划其离休金或退休金,用以偿还该离退休人员的债务。上述单位或者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人民法院在执行时应当为离退休人员留出必要的生活费用。生活费用标准可参照当地的有关标准确定。
⑷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的退休工资能否扣留
如果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工资包括退休工资也在强制执行的范围内,但应当给其预留必要的生活费用。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执行程序中能否扣划离退休人员离休金退休金清偿其债务问题的答复》(法研[2002]13号,2002年1月30日)规定:“为公平保护债权人和离退休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在离退休人员的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收入不足偿还其债务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离退休金发放单位或者社会保障机构协助扣划其离休金或退休金,用以偿还该离退休人员的债务。上述单位或者机构应当予以协助。人民法院在执行时应当为离退休人员留出必要的生活费用。生活费用标准可参照当地的有关标准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法释〔1998〕15号,1998年7月8日)第36条规定:“被执行人在有关单位的收入尚未支取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向该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其协助扣留或提取。”
⑸ 养老保险所拒不协助执行扣划被执行人退休金到法院账户,怎么办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内,有关单位必须办理。”本院《容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6条也规定:“被执行人在有关单位的收入尚未支取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向该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其协助扣留或提取”。依照前述规定,社会保障机构作为养老金发放机构,有义务协助人民法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应得的养老金。
⑹ 被执行人拿社保工资法院能不能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有退抄休工资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其退休工资收入。但应当给其预留必要的生活费用。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⑺ 法院强制执行能每月将被执行人养老金打到执行人银行卡上吗
法院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并据情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是执行法官的基本性工作,故版法院会查询被执权行人账户,并有权对账户内的存款予以执行。
银行存款是被执行人的基本财产,执行起来也相对其他财产较为简单。而在申请执行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通常情况下要首先通知被执行人并要求申报财产,当然,因情况紧急等情形,法院也可能不事先告之被申请人执行事宜的前提下径行查询银行的存款,并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冻结、划拨等措施。以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 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⑻ 被执行人拿社保工资法院能不能强制执行法律有没有相关的规定
对被执行人可以执行的财产:
一、收入,社保工资不是低保,退休人员一般都拿内社保退休金工资容。除保留其基本生活费外,其余的可以冻结、查封。
二、财产,包括住房和投资财产,应该弄清楚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除保留本人基本生活用住房外,外,可对其多余的房产 予以查封、变卖。
三收益。投资收益或者房产出租金等收益。
以上情况。应该概括了,至于配偶的收入,原则上不能执行,但除非该债务为夫妻共同的可执行其配偶,应当先申请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共同被执行人。再不清楚加网络细聊
⑼ 法院强制执行后,被执行人是以被扣每月退休金还账最后换的数额是原数额吗
最终扣退休金偿还的数额一定不是原来借的数额,因为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回、诉讼费、执行费、答不及时履行法院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252条规定支付的迟延履行滞纳金。
最终数额可能会是80-90万元。
这个数额由法院的执行法官计算。无需提醒,法官都会主动计算的。如果计算错误,法官要承担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