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国家延长退休年龄是怎样规定的高级政工师退休呢
1、国家规定延长退休,女同志最长不得超过60周岁,男同志最长不得超过65周岁。
《关于延长部分骨干教师、医生、科技人员退休年龄的通知》中规定:
为了发挥现有骨干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促进教育、卫生、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并考虑到脑力劳动的特点。
决定在1990年以前,对在上述单位工作的讲师、主治医师、工程师、农艺师、助理研究员以及具有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含中等帅范学校)和高中毕业学历或经严格考核取得同等学历的教学经验丰富的中、小学教师中。
确因工作需要,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有较强的业务能力,本人又愿意继续工作的,经所在单位报请县级以上主管机关严格审查批准,可将他们的离、退休年龄延长1~5年。
延长后的离休、退休年龄,女同志最长不得超过60周岁,男同志最长不得超过65周岁。延长离、退休年龄的人员中,担任行政领导职务或管理职务的,在达到国家统一规定的离退休年龄时,一般应免去其行政领导或管理职务,使他们集中精力继续从事专业工作。
2、高级政工师可以延长离休退休年龄,但最长不超过六十五周岁。
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第二条高级专家离休退休年龄,一般应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对其中少数高级专家,确因工作需要,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征得本人同意,经下述机关批准,其离休退休年龄可以适当延长:
副教授、副研究员以及相当这一级职称的高级专家,经所在单位报请上一级主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但最长不超过六十五周岁;
教授、研究员以及相当这一级职称的高级专家,经所在单位报请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或中央、国家机关的部委批准,可以延长离休退休年龄,但最长不超过七十周岁;
学术上造诣高深、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杰出高级专家,经国务院批准,可以暂缓离休退休,继续从事研究或著述工作。
(1)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审批问题的通知扩展阅读
纵观世界各国政府对退休年龄的法律和政策的变化,再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至少可以得出以下几点借鉴:
第一,逐步提高男女法定退休年龄是一个国际性的趋势,不过,从国际比较的角度看,至2013年阶段,我国提高男性法定退休年龄的必要性不是太明显,提高女性法定退休年龄的必要性较为明显,在女性平均退休年龄较低的情况下,在合适时机,将女性退休年龄统一提高到55岁。
第二,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进一步提高,必须全面启动提高法定的退休年龄工作,以便缓解未来劳动力不足、养老金入不敷出的压力,提高经济人口总量,为经济发展,提供必要的人口资源。
同时,还可以减轻国家财政、社会负担。在女性提高到55岁之后,可以考虑同时提高男性和女性的退休年龄,直到2013年大部分国家提高退休年龄目标的男性65岁和女性60岁。
第三,合理的提高退休年龄需要做好各项准备,尤其是启动时机,对基金、制度抚养比、相关法律以及社会的接受程度等都要有所考量。
『贰』 2022正高级职称延迟退休
“正高”职称主要包括:教授级高工、研究员、主任医师、教授、研究馆员、编审、高级记者、高级编辑、一级律师及公证员、正高级教师等。在影响升职、工资评定的各种因素中,正高职称往往具有很大的权重。
现行的退休年龄政策也充分考虑了不同行业的差异性。
1、对于繁重体力劳动者等群体,目前国家实施提前退休政策。按照现行政策,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连续工作满10年的,可以按规定办理提前退休。与此同时,有关企业应加大投入,通过改进生产流程、改善用工环境,降低劳动强度、内部调整岗位等措施来加强劳动保护,减少对职工身体的直接伤害,并通过提高工资待遇、实行特岗补贴、定期体检疗养等措施,予以适当的事后补偿。
2、对于女干部和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实行延迟退休政策。
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60周岁退休,这在一定范围内实现了机关事业单位男女同龄60周岁退休。这些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55周岁时自愿退休,体现了一定的灵活性。同时,国家规定少数高级专家确因工作需要,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征得本人同意,副教授级高级专家经批准可延长至65周岁退休,教授级高级专家经批准可延长至70周岁退休;院士年满70周岁退休,个别确因国家重大项目特殊需要,可适当延长退休年龄,最多延长至75周岁。
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使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叁』 副高正高职称退休年龄新规定
退休年龄最新规定2015中高级职称是包括副高的。
法定退休年龄是指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肆』 事业单位副高级职称能延迟退休吗
事业单位副高级职称能延迟退休吗?事业单位副高级职称,按照国发(1983)141号文件、人退发(1990)5号文件、组通字(2015)14号文件精神,事业单位副高级职称以上的专家,经过批准是可以延迟办理退休的。
第一,事业单位中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包含了哪些群体? 第二,高级专家的含义包括了哪些内容?按照国发[1983]141号文件规定,少数高级专家“主要是指以下几种情况:已承担的重要工作(如重点攻关科研项目)和带博士研究生等任务尚未完成,退(离)休后将对工作带来较大影响的特殊专业和新学科、重点学科急需的;技术力量薄弱的单位确系工作需要的;在业务上起把关作用或在学科中起带头作用、退(离)休后尚无人接替的。
第三,对于少数高级专家退休年龄的规定。对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年龄规定,一般应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对其中少数高级专家,确因工作需要,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征得本人同意,经下述机关批准,其离休退休年龄可以适当延长:副教授、副研究员以及相当这一级职称的高级专家,经所在单位报请上一级主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但最长不超过六十五周岁;教授、研究员以及相当这一级职称的高级专家,经所在单位报请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或中央、国家机关的部委批准,可以延长离休退休年龄,但最长不超过七十周岁;学术上造诣高深、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杰出高级专家,经国务院批准,可以暂缓离休退休,继续从事研究或著述工作。
第四,事业单位副高以上技术职称人员能否延迟办理退休?根据这些政策的规定,我们来综合一下事业单位副高级职称能不能延迟办理退休。国家统一的退休政策为男性为60周岁,女干部为55周岁,其中担任副县处级以上,或是副高级技术职称的女性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为60周岁,经本人申请可以在55周岁办理退休,这是第一个层次;
副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经所在单位报上一级主管机关批准,可以延迟退休,最长不能超过65周岁,这是第二个层次;
正高级职称的,要延迟退休需要所在单位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或是相应的国家机关的部位批准,才可以延长退休年龄,最长不能超过70周岁,这是第三个层次;
对于特殊级别高级专家,比如两院院士等,经国务院批准,可以暂缓离退休,这是第四个层次,也就是最高的层次,相当于终身服务国家,终身不办理退休。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副高级职称的人员,一般情况下,是要按照正常的退休年龄办理退休的,少数人需要办理延迟退休的,需要由所在单位报经上级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迟办理退休,但最长不能超过65周岁。
副高级职称,是可以延迟退休年龄的。这是有法律依据的, 有些回答说不可以延迟,这是误导。
前段时间,本地就有一重点高中女副校长,正科级职务,副高级职称。如果按照副校长职务,她55岁就要退休;如果按照副高级职称,她60岁退休。因马上年龄到55岁,她毅然放弃正科级副校长职务,专心依靠副高级职称研究教学,这样就继续工作到60岁退休。
现在机关事业单位的一般公务员和事业编的退休年龄是一致的,都是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但是有些高级职称人员可以申请延迟退休,以下是法律依据:
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 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六十周岁退休。
第二条: 上述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五十五周岁时自愿退休。
第三条: 年满六十周岁的少数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延长退休年龄的,仍按照《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人事部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二、《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第二条: 高级专家离休退休年龄,一般应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对其中少数高级专家,其离休退休年龄可以适当延长:
第三条 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中 ,担任行政领导职务或管理职务的,在达到国家统一规定的离退休年龄时,应当免去其行政领导职务或管理职务 。
简单来说,就是: 高级职称、身体 健康 、本人愿意、机关批准,可以延迟退休,但是要放弃行政领导和管理职务。女同志年满55,本人申请,可提前退休。
事业单位副高职称目前还不能延迟退休
按照人社部规定,目前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年龄分别是:
当然,根据人社部规定,处级女干部和事业单位副高级职称人员也可以实行弹性退休制度。只要本人身体条件许可,有这个意愿,经单位和人社部门批准同意,可以延迟到60岁退休。但这不是强制性的规定,因此很多地方也没有实行。也就是说,大部分情况下, 男性都是60岁退休;女性干部则为55岁退休,工人为50岁退休 。无论你是否是副高还是正高职称。
虽然高级职称还是按正常年龄退休,但副高以上职称毕竟是少数,考虑到实际需要,很多高级职称退休后,经常被返聘回单位发挥余热,这其实也相当于延迟退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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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不想答这个问题,因为相关文件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但是看到有些回答竟然说不能延迟退休,这不摆明是误导群众,所以感到有必要说一下,提供有用的信息给需要的人。
对于这个问题,2015年2月16日中组部、人社部联合发布了一个通知《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5〕14号),其中第一条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的县处级女干部和事业单位具有高级职称(正高、副高皆可)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六十周岁退休。
要知道,一般机关事业单位的普通女性人员都是年满五十五周岁即退休了,一些企业女职工年满五十周岁就可以退休了。
说实话,企业人员没有谁愿意延迟退休的,盼星星盼月亮,巴不得早点回家休息,所以愿意延迟退休的都是些管理人员。
但是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在年满五十五周岁时,如果本人因身体或者其他原因,主动提出申请,也可以自愿办理退休手续。
当然此通知没有溯及力,在通知发布之前已经按照55周岁办理了退休手续的女性人员,不可以适用这一规定。
副教授
事业单位拥有副高级职称延迟退休规定,男、女略有不同,分述之。
女性有新规定,可以延迟5年退休;
男性照原规定办理。
一、女性高级职称工作人员
2005年,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 社会 保障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规定: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60周岁退休。(既延迟5年退休,原规定55岁退休。)
上述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55周岁时自愿退休。
二、男性高级职称工作人员
男性拥有高级职称人员,女性年满60岁拥有高级职称人员,因工作需要延长退休年龄的,按照《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3〕141号)、《人事部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人退发〔1990〕5号)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
附一:《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3]141号)
……。
第二条
高级专家离休退休年龄,一般应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对其中少数高级专家,确因工作需要,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征得本人同意,经下述机关批准,其离休退休年龄可以适当延长:
副教授、副研究员以及相当这一级职称的高级专家,经所在单位报请上一级主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但最长不超过六十五周岁;
教授、研究员以及相当这一级职称的高级专家,经所在单位报请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或中央、国家机关的部委批准,可以延长离休退休年龄,但最长不超过七十周岁; 学术上造诣高深、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杰出高级专家,经国务院批准,可以暂缓离休退休,继续从事研究或著述工作。
……。
附二:《人事部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人退发[1990]5号)
……。
一、高级专家退(离)休,仍按照《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3〗141 号)和《劳动人事部关于印发两个“说明”的通知》(劳人科〖1983〗153号)中的附件一执行。
二、女性高级专家,凡身体能坚持正常工作,本人自愿,可到六十周岁退(离)休。对年满六十周岁的少数女性高级专家,确因工作需要延长退(离)休年龄的,按国发〖1983〗141号和劳人科〖1983〗153号文件规定执行。
……。
截止目前,人社部只是规定处级女干部和事业单位副高级职称人员实行弹性退休制度。就是虽然到了五十五岁的退休年龄,但本人愿意,本人身体条件许可,可以延迟到60岁退休。这个规定没有强制性,也就是说,这类人在55―60岁之间,可以任意选择退休时间。只是这项制度并没有铺开,只是在部分单位实施。
可以啊,55岁不写申请退休,就自动延迟到60岁。可是,如果不是等着工资买米下锅,真没必要延迟啊。一般70岁之前腿脚还算利索,能出去走走,55到70还有15年时间,有必要占用这宝贵的15年的三分之一继续工作吗?钱永远赚不完,可是一旦闭了眼,啥都带不走啊,只有玩了吃了花了的,属于你。真活明白的,不愿意延长这5年,早退早享受,还能腾出职称指标给其他人,皆大欢喜。
什么叫延迟退休,就是达到了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后,可以不退休继续工作。因此,在弄清能不能延迟退休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可以先了解一下各类人员的退休年龄,然后再去了解延迟退休的相关规定。
一、事业单位的副高级职称人员的退休年龄。
目前,工作人员退休年龄的依据是《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即: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尽管这个文件是1978年的了,但是还是有效力的。在没有相关的新的退休年龄的文件出台之前,现行的退休年龄还是要按照这个文件来执行的。
2015年2月,在《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 社会 保障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5〕14号)中规定,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六十周岁退休。
从上面这些规定中,可以看到, 事业单位副高职称人员的退休年龄是60周岁。不分男女,男性是60周岁,女性也是60周岁。
不过,事业单位具有副高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55周岁时自愿退休。男性则不能自愿申请提前退休。
二、事业单位的副高级职称人员的延迟退休的相关规定。
为了充分发挥高级专家的作用,国务院专门对高级专家的退休问题作了规定,在1983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3)141 号)中规定:
事业单位的副高职称就是相当于副教授这一级职称的高级专家。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 确因工作需要, 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本人同意,经所在单位报请上一级主管机关批准,他们是可以延迟退休的,但最长不能超过65周岁退休。
三、事业单位的副高级职称人员延迟退休要满足的条件
从国发(1983)141 号文件可以看出,他们延迟退休的条件应当有四项:一是副教授以上职称,二是本人同意,三是工作需要,四是身体能坚持正常工作。这四项条件是应当要同时满足的。前两项不用多说也明白了,第四项就是其身体要符合在延长期间所承担的工作的要求。最重要的是第四项,什么是工作需要?人事部的一些相关文件对此作了具体的说明,那就是:
从以上的说明可以看出,符合“确因工作需要”这一条件的事业单位副高职称的人员应该是不多的,确实符合这些条件的人可以已经是获得正高职称的专家了。因此,事业单位副高职称人员要延迟退休的条件还是比较难达到的。
综合以上所述,事业单位的副高职称人员理论上是可以延迟退休,最长可以延迟至65周岁,但是,要满足“确因工作需要”这一条件的人还是不多的,实际上副高职称延迟退休的人不多。 以上是个人了解的情况,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副高级职称女性可以选择延迟5年退休】
按照人社部规定,目前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年龄分别是: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应办理退休手续。
但人社部同时规定,处级女干部和事业单位副高级职称人员也可以实行弹性退休制度。“只要本人身体条件许可,有这个意愿,经单位和人社部门批准同意,可以延迟到60岁退休。”
副高级职称女性属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只需要在55岁时递交一纸申请,就能选择到60岁时再退休。
同时,副高级职称以上毕竟是少数,很多人退休后,又被单位返聘,这其实也相当于另一种延迟退休了。
『伍』 延迟退休试点省份
目前我国现行的退休政策:男性60岁,女干部和灵活就业人员是55岁,女红人是50岁。但是随着老龄化人口增多,延迟退休就被频频提起,今年在两会的时候,虽然提及延迟退休,但是具体方案并没有落实,以至于很多人都在猜测,延迟退休是不是搁置了,暂停了。其实,目前已经有三个省份开始执行了,其中最近一批60后最先收到影响。『陆』 副高职称延迟退休文件
法律分析:企事业单位中在相应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副高级及以上高级专家(其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用在专业技术七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确因工作需要、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延退:
(一)承担的重要工作(如重点攻关科研项目)和带研究生等任务尚未完成,退休后将对工作带来较大影响的;
(二)新学科和特殊专业、重点学科急需的;
(三)技术力量薄弱的单位确系工作需要的;
(四)在业务上起把关作用或在学科中起带头作用,退休后无人接替的;
(五)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十强”产业领域,以及青岛市新旧动能转换重点产业方向急需的;
(六)其他助推山东省乡村振兴、海洋强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推动青岛市15个攻势开展急需、紧缺的。
二、申报程序
(一)正高级专家延退仍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和程序,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
(二)符合延退条件的副高级专家,应当在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前两个月,由本人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用人单位研究同意并填写《延长退休年龄申报表》(见附件)。
(三)市本级事业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区(市)事业单位经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部门批准。咨询电话:85913615。
(四)企业申请延退的,经企业主管部门同意,由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企业养老待遇部门办理。咨询电话:85712775。
经批准延退的高级专家,延退期限一般为一至三年。对于确需继续延退的,应按程序再次申报延退。高级专家经批准继续延退的,原则上不超过六十五周岁退休;延退期间因身体健康或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可提出退休申请,办理退休手续。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柒』 正高级职称延长至65周岁
各相关单位:
根据《南京邮电大学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延退及聘用办法(2014年12月修订)》(校人发〔2014〕31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2年度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申请延长退休年龄工作。
一、申报对象
已达退休年龄或2022年达退休年龄,确因工作需要,本人自愿,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且工作量饱满的教学、科研一线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年满60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延长至62周岁退休:
1.在规定年龄内招收研究生,且在规定的学制内有未毕业学生的研究生导师。
2.正在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且在项目规定研发期内的研究生导师。
(二)年满62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延长至65周岁退休:
1.正在主持省部级重点或国家级科研项目,且在项目规定研发期内的研究生导师。
2.正在担任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负责人的研究生导师。
3.在规定年龄内招收博士研究生,且在规定的学制内有未毕业博士的博士生导师。
4.国家级教学名师且袭罩仍然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
(三)年满65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继续申请延长至68周岁退休:
1.正在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且在局激项目规定研发期内的博士生导师。
2.正在担任国家级科研平台负责人的博士生导师。
三、申报程序
(一)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申请表》拍腊闹(附件二,根据存档要求,请用A4纸张打印)并亲笔签名。
(二)至研究生院、教务处、科研院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由各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经职能部门审核过的《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申请表》交至延聘二级单位研究,延聘二级单位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提出意见,党政负责人同时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申请表》交至人事处审核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四、请各相关单位于2021年11月12日前将《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申请表》纸质版材料一份送至人事科(行政北楼319室),电子版发至[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85866262。
『捌』 高级职称延迟退休规定
法律分析:高级专家离退休年龄,一般应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对其中少数高级专家,确因工作需要,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征得本人同意,其离退休年龄可适当延长。副教授、副研究员以及相当这一技术职务的高级专家,经所在单位报请上一级主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退休年龄,但最长不超过65周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 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 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玖』 延迟退休政策:高级专家如何申请延迟退休
延迟退休政策:高级专家如何申请延迟退休
延迟退休如何申请呢?有哪些条件呢?下面我为你详细的介绍。
延迟退休政策:高级专家如何申请延迟退休
高级专家离退休年龄,一般应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对其中少数高级专家,确因工作需要,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征得本人同意,其离退休年龄可适当延长。副教授、副研究员以及相当这一技术职务的高级专家,经所在单位报请上一级主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退休年龄,但最长不超过65周岁。
延迟退休申请条件:
1、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正在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指导博士、硕士研究生工作尚未完成;本人系学科、技术带头人,或特殊专业、重点学科和新学科急需的骨干;离退休后尚无人能接替其工作,以及边远山区和技术力量薄弱的单位所需要的人才;
3、本人同意,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延迟退休所需资料:
1、《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审批表》一式两份,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2、本人档案;
3、由本人负责的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学科、业务)的相关资料。
业务流程:
1、接收单位的上报材料。
2、经办人初审。
3、处长、副处长审核。
4、分管副局长审定。
5、同意延迟退休的,由经办人在《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审批表》签署意见,将审批结果返回申报单位。
女高级职称延迟退休两年以后可以申请退休吗?
【答】:女高级职称延迟退休两年以后可以申请退休,根据规定:女性高级专家,凡身体能坚持正常工作,本人自愿,可到六十周岁退(离)休。如果女性高级专家在延迟退休两年以后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或本人不愿意延长退(离)休年龄的,仍可申请退休。
高级专家可以延迟退休需要纳税吗?
【答】:除养老金不纳税外,工资、奖金、津贴、股份、等收入均要纳税,任何人无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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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关于延迟退休的话题一直热度不减,对于延迟退休的方案网上也是传出各种版本,但真实的方案还要等政府公布,大家尤其关注的问题是到底哪年出生不用延迟退休?
今天为大家介绍的是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我国现行男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的退休年龄,是在20世纪50年代颁布《劳动保险条例》后实施的,当时我国人均寿命不足50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人均寿命的延长,退休年龄标准偏低的问题越来越突出。目前我国城镇人均预期寿命已达76岁,与建国初期确定的低退休年龄形成强烈反差,并且退休年龄偏低造成了人力资源的大量浪费。
同时,目前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抚养比已突破3:1,老龄化趋势的不断加快,会直接加剧社保基金的支付压力,影响养老保险事业的健康长远发展,发达国家现在基本上退休的年龄都在60—65岁,甚至更高。所以延迟退休年龄,是适应我国人口老龄化和劳动年龄的人口不断减少的客观现实,根据人均预期寿命和劳动者受教育年限不断延长的实际状况,对劳动力供求与代际负担进行的必要调整,也是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是在明确目标的前提下,采取小步慢提,渐进实施的方式,每年延迟几个月,用较长的时间将退休年龄逐步延迟至目标年龄。同时采取预先公告的方式,提前公布延迟退休年龄的具体方案,便于参保人员合理确定职业规划和安排退休后的生活。
延迟退休方案已提交审核
此前,在7月13日召开的2016年二十国集团劳工就业部长会议上,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表示,延迟退休方案预计今年出台。7月2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称“人社部”)召开2016年二季度新闻发布会,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表示,延迟退休政策是基于人口老龄化的大背景提出的'。在设计制度时,有以下考虑:
一是小步慢提,逐步到位。坚持每年只延迟几个月,经过相当长一个时间逐步达到目标年龄。
二是区分对待,分步实施。不是对所有社会群体同时实行延迟退休,会选择从现在退休年龄相对偏低的群体开始逐步实施。
三是预先公告,做好公示。目前在政策研究设计过程中,经过一些必要程序后会把方案向社会公布,广泛地听取意见,尽可能地汇集民智,凝聚共识。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告诉记者,延迟退休方案目前已经提交到了相关部门和领导审核,还要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最终形成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法规。
四类人将受延迟退休影响,70后影响最大
近期延迟退休消息频发,这被业内认为是人社部在为推进延迟退休铺路。
人社部明确表示,方案出台后将充分征求意见并经过5年过渡期,到2022年正式实施。
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胡仙芝告诉记者,因为延迟退休关系人群众多,而对不同年龄阶段的人群产生的影响程度又不一样,如果法定退休年龄调整幅度过猛过大,对某些当事人会产生明显不公,心理落差就会加大。
因此,有必要采用“小步慢走”策略,可以使每个人受到的影响大致相同,而且所受的影响也不会太大,有利于代际公平和社会稳定。
专家:延迟退休的“这代人”并不吃亏
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何继明的分析解开了部分人心中的“疙瘩”。
何继明认为,应该实行延迟退休,而且应该尽快做。但“延迟退休方案”的名称还可以再斟酌一下,如换成“长寿高龄退休方案”或“建立高龄职工劳动激励机制”。这样,也许人们的理解会更加积极正面。
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是现实,是延迟退休相关联的基本社会背景,并非因果关系。延迟退休的直接原因,应该是原定退休年龄标准与当前及未来国家发展、社会进步不适应。
众所周知,最近二三十年出现以下变化:
第一,首次就业年龄变大导致原定退休年龄范围内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相对变短;
第二,人均期望寿命延长导致领取养老金的年限相对延长。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1981年为67.88岁,2015年则为76.34岁。另外,城市人口平均期望寿命超过80岁;
第三,工作条件现代化导致高龄人口可胜任的劳动岗位相对增多,延迟退休是养老保险事业内在发展变化的必然要求。
其实,即使不是老龄化国家,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结余很大,也应该将退休年龄标准适当延迟,“人到老年方退休”,否则就是“未老先休”。
记者发现,延迟退休方案影响较大的可能是“70后”和“80后”,因此有人认为,这让延迟退休改革之前的一代人占了便宜,而改革之后的一代人吃了亏,利益受到了影响。
何继明认为,延迟退休改革的前后两代人,自身情况以及所处社会环境都不一样,不能简单理解为谁就占了便宜,谁就吃了亏。两代人的起始工作年龄又很大差异,平均预期寿命也有差异。
此外,何继明解释,“‘上一代人’往往以从事体力劳动为主,他们到了一定年纪以后,确实不能再胜任高强度的体力劳动。随着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劳动条件改善。;‘这一代人’男60岁、女55岁后可胜任的工作岗位还有很多,如果未老先退、能干先休,这是对社会人力资源的巨大浪费。‘上一代人’的个人和家庭财富积累普遍较少,养老金可能是他们晚年唯一的收入来源。‘这一代人’个人和家庭财富来源渠道更广,例如房产增值、投资理财收益和存款。对许多‘这一代人’来说,养老金甚至不再是他们晚年生活收入的主要来源,养老金领取时间节点的变化,不会对他们晚年生活质量产生明显影响。总之,相邻两代人之间养老利益是高度关联的,需要合理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