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浙江省为例,浙江省养老金2013年增加标准,继广东率先试点之后,江苏、浙江、山东和四川可能成为2013年养老金入市试点省份。浙江省 企业退休人员 基本养老金 新标准已经确定,从2013年起按月人均230元的标准增发基本养老金。此次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对象是2012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全省约有320万人可享受到此政策,全年将增加 基本养老保险 基金支出近93亿元。本次调整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仍延续往年的调整办法,实行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普遍调整与各市职工工资收入水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当地平均养老金水平以及本人缴费年限相并薯挂钩。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获段亩得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高龄人员等群体再适当提高调整水平。浙江省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的相关政策正式出台。本次养老金调整从201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调整办法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式,发放工作将于3月底前到位。依据调整政策规定,湖州市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普遍调整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为全市统一标准,退休人员人均109元,退职人员人均82元。另一部由退休(退职)人员按本绝燃者人缴费年限长短确定,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5元。除普遍调整外,调整办法还规定了三种适当倾斜的情况:一是获得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其中教授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每月增发500元,其他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技师每月增发400元。二是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退职)人员,其中缴费满30年的每月增发70元,满20年不足30年的,增发60元,不满20年的,增发50元。三是年龄较大的退休(退职)人员,即2012年底前男性年满70周岁,女性年满65周岁,每月增发30元。符合以上增发条件的,可以重复享受。
⑵ 今年养老金怎样上调
2022年养老金上调标准是上调了百分之四。此次调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祥厅闭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枯核悔调整标准一致;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伏运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者衡氏枯照顾。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没正,制定具体实施漏扮方案返余灶,抓紧组织实施,尽快把调整增加的基本养扮滑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法律依据:《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第三条
采取定额调毁迟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谨裂业和机关事首缺做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统一。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应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继续确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要进一步强化激励,适当加大挂钩调整所占比重。
⑶ 2021年青海省养老金调整方案
法律分析:2021年青海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细则方案及补发到帐时间,青海养老金2021年调整方案,2021年青海退休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2021年青海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一览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召开青海省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新闻发布会,宣布从2019年1月1日起,再次为我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后月人均增加养老金213元,调整幅度5.14%,全省将有45万名退休人员受益。
本次调整将按照国家政策规定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调整办法兼顾公平与激励,加大了定额调整的权重,降低了挂钩调整的权重。凡是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人员均可享受政策待遇。全省各级人社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把这次调整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全力以赴组织实施,以确保7月底前将1-7月新增的基本养老金补发到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三条 国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
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有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国家通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救助。
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
对流浪乞讨、遭受遗弃等生活无着的老年人,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
⑷ 青海省今年养老金调整方案
陕西提高 退休养老金 我省从今年起将调整企退人员 基本养老金 ,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在此基础上,再按年龄大小分四档增加养老金。 调整范围去年年底前办理退休的企退人员 经人社部、财政部同意和省政府批准,我省将对2010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含按照国发[1978]104号和陕劳社发[2002]77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企业退职人员)手续的 企业退休人员 (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100%退休金的老工人),从今年1月1日起,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 调整内容缴费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2元 此次企退人员的养老金信拿调整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普遍调整,退(职)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滑宴搭算。 调整的第二部分是按照政策向部分群体进行倾斜,在普遍调整之后,我省将对以下退休人员再给予政策倾斜: 如:对1969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并于2005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本次调整前基本养老金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基本养老金在1000元至1100元(含11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95元,增加后不足1100元的,补足到1100元;基本养老金在1100元至1200元(含12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90元,增加后不足1195元的,补足到1195元;基本养老金在1200元至1300元(含1300元)的,每祥梁人每月增加85元,增加后不足1290元的,补足到1290元;基本养老金在1300元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80元,增加后不足1385元的,补足到1385元。 同时符合两款以上条件的,累加执行。全省养老保险经办系统力争在本月底之前,将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位。 特别提示部分人员养老补贴每月升至680元 今年起,对于按照2008年省政府《关于印发解决未参保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超过 法定退休年龄 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问题试行办法的通知》(陕政发〔2008〕36号)、2009年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解决未参保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09〕86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解决未参保超龄原“五七工”、“家属工”基本生活保障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10〕126号)规定,办理了相关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补贴人员,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提高养老补贴标准,由现在的每人每月480元提高到680元,调整提高养老补贴所需资金按原渠道执行。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⑸ 青海70岁以上老人养老补助
4月1日,从民政惠民政策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我省今年再次提高高龄补贴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将7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标准在原基础上月人均调整提高20元,全省约有31.26万名70周岁以上老年人将享受到这一惠民政策,这次提高高龄补贴标准是继2014年以来,第四次提高高龄补贴标准。可以向当地金融办或者当地银监局进行投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的种类有:伪造货币罪,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持有、使用假币罪,变造货币罪,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提标后,将为70~79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10元补贴,80~89岁老人发放120元,90~99岁老人发放140元,百岁以上老人发放180元,预计全年发放补贴资金将达到4.24亿元。
申报流程凡符合高龄补贴发放标准的高龄老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青海省高龄补贴申请审批表》。即将符合高龄补贴发放标准的老年人,可以在年满70周岁的上年度9月10日至12月10日按相关程序,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养老金补贴是怎么回事?
养老金补助就是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人员的一笔钱,这笔钱就是我们所说的一次性节日补助费。根据上海市人社部门下发的通知,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人员2020年补助标准,补助对象是在2019年底以前按照规定办理并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所有城乡居民参老袭烂保人员。单位或个人在足额缴纳应缴部分之后,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记录个人账户;各单位和个人的养老保险补贴额相应转入就业资金补贴户头并视同就业资金欠账。按上述方式调整后,养老保险补贴方式将由先全额缴纳后给予补贴,改为仅缴纳应缴部分,就业补助资金直接补助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即由“先缴后补”改为“同缴同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三十三条国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侍漏的实际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会福利。国家鼓励地方建立八十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国家建立和禅州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农村可以将未承包的集体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滩涂等作为养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养老。
⑹ 2019年退休养老金上调如何计算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如何计算?有哪些计算标准?下面大学高考我就为大家带来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1,应开展一次养老金大普查,将目前养老金现状搞清楚。
(1)将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原个体工商业者养老金水平弄清楚。将建国后至1953年底前参加革命工作的、1994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退休的和2001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局级、处级、科级干部和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干部、国企工人、大集体、“五、七”家属养老金水平弄清楚。
(2)将各地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间的同职务、同学历、同工令的养老金差距弄清楚。为下一步制定统一调整政策提供依据。
2,确定养老金调整目标。
(1)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应享受事业单位退休待遇。将文革前中专毕业的,一律纳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行列,享受事业单位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待遇。这部分人因为受企业晋级名额限制,该晋级的却没有机会。企业的一般管理人员和工人也享受事业单位的退休待遇。
(2)企业早退休的局级、处级、科级干部退休待遇,应参照本地区党政机关退休待遇标准确定退休待遇。同时在建国后至1965年12月31日参加革命工作的党政机关、企业干部,企业科级干部享受党政机关科级干部的退休待遇,企业的局级、处级干部的退休待遇,在科级干部退休待遇的基础上,处级干部退休待遇另增加500元,局级干部退休待遇另增加1000元。
3,缩小差距釆取三步到位。至,按10%调整,养老金差距大的多增加,养老金差距小的少增加,没有养老金差距的不增加。2017年争取一步调整到位。
调整后,企业早退休人员的(局、处、科级)养老金差距仍然比较小,且明显地缩小了党政机关与企业早退人员的养老金差距,这样调整大家都会接受。在目前养老金十分错综复杂的情况下,只有釆取折衷方案才能摆平历史遗留的问题。
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如何计算?
企业职工退休养老金主要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组成。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
计算公式为: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4、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5、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a1/A1+a2/A2+……+an-1/An-1+an/An)÷N。公式中:a1、a2……an-1、an为参保人员1992年至退休上一年各年的缴费工资;A1、A2……An-1、An为1992年至参保人员退休上一年各年的全省职工年平均工资(2001年起为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N为参保人员1992年1月1日至退休上一年年底的实际缴费年限与视同缴费年限合计数。其中:对每年1月至6月退休的人员,An、An-1均取该年上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对每年7月至12月退休的人员,取该年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⑺ 9月份养老金上调新政策
2020年4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人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从今年1月1日起,为去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至此,我国基本养老金已实现16连涨。
此次调整,继续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基本一致;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紧组织实施,尽快把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具体发放时间各个省份尚未公布,按照近年来的惯例,绝大多数地区的发放时间会落在2020年5~7月。个别地区会拖拉到8~9月。
⑻ 青海退休人员养老金怎么调整
法律分析:根据《青海省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规定,(一)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7元。(二)挂钩调整:1.与缴费年限挂钩。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15年及以下,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在增加45元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缴费年限,每月再增加3元(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2.与养老金水平挂钩。退休人员按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正常计发的本人2020年12月基本养老金总额(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职业年金待遇)的0.8%调整增加(四舍五入到元),低于14元的按14元增加。(三)倾斜调整:1.考虑我省自然条件艰苦因素,按照退休人员退休所在地的艰苦边远地区二、三、四、五、六类的类别,每人每月再分别增加10元、15元、20元、25元、30元。2.退休人员中,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法律依据:《青海省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此次调整按国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一)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7元。
(二)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挂钩。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15年及以下,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在增加45元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缴费年限,每月再增加3元(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2.与养老金水平挂钩。退休人员按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正常计发的本人2020年12月基本养老金总额(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职业年金待遇)的0.8%调整增加(四舍五入到元),低于14元的按14元增加。
(三)倾斜调整
1.考虑我省自然条件艰苦因素,按照退休人员退休所在地的艰苦边远地区二、三、四、五、六类的类别,每人每月再分别增加10元、15元、20元、25元、30元。
2.退休人员中,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四)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的调整
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原省人事厅、原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青人军转字〔2005〕28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