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7年重庆企业退休工人调整工资是多少
关于2017年重庆退休人员涨工资这个问题,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4、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2. 我是重庆的今年退休工资涨了111元请问是怎么算出来的呢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按退休时间分两档分别涨100元和60元
据市人力社保局介绍,这是2005年以来,国家连续第11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按照中央规定,总体调整水平按照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提高10%确定。
本次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其中,定额调整与退休时间挂钩。按照退休时间不同,可划分为两个档次。
2005年12月31日及其以前退休且领取养老待遇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退休且领取养老待遇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
按缴费年限满1年涨3元再按七个档次叠加
除了退休时间,本次调整还将同时考虑缴费年限。市人力社保局称,首先,按照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养老金每月增加3元。然后,按照缴费年限分档增加待遇,主要分为七个档次。总体而言,缴费年限越长,涨幅越大。
四类人群适当倾斜85岁以上每人每月涨100元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按照国家规定,企业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将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重庆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其中,85周岁以上人员,每人每月上涨100元;90周岁以上人员,每人每月上涨100元。
3. 重庆市退休职工死亡补偿发放标准
重庆市退休职工非因工死亡,发给丧葬费2000元;死者死亡时有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的,其一次性救济金计发月数从7个月调整为15个月。
一次性救济金计发基数为死者生前最后一个月工资或养老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待遇人员为统筹项目内的月基本养老金)。
2008年10月1日及其以后死亡的企业职工,其丧葬费、一次性救济金标准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3)重庆企业退休人员工资调整扩展阅读:
1: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本通知施行后死亡的,比照本通知规定享受丧葬费及一次性救济金;本通知施行前死亡的,其丧葬费和一次性救济金标准比照同时期企业职工死亡相关待遇标准执行,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列支。
2: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对曾在我市城镇用人单位工作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有关养老保险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08〕25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2007年12月31日以前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和重庆市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8〕26号)规定参保,养老待遇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人员,
本通知施行后死亡的,比照本通知规定享受丧葬费及一次性救济金;本通知施行前死亡的,其丧葬费和一次性救济金标准比照同时期企业职工死亡相关待遇标准执行。一次性救济金计发基数为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养老待遇。丧葬费和一次性救济金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列支。
参考资料来源: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官网-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一次性救济金标准的通知
4. 重庆今年退休人员何时加工资
重庆市退休人员年增加基本养老金,已经补发到位。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重庆市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0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重庆市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办法》
一、调整范围
(一)企业退休人员。
1.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下同)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
2.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办理退休审批手续且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不含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
3.按照《重庆市对曾在我市城镇用人单位工作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有关养老保险问题处理意见》(渝府发〔2008〕25号)、《重庆市2007年12月31日以前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和重庆市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渝府发〔2008〕26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我市用人单位未参保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基本养老保障有关遗留问题的通知》(渝办发〔2011〕272号)规定参保,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并在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按月领取养老待遇的城镇超龄人员和被征地农转非人员(不含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
(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下同)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
(三)离休干部、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两航起义退休人员、原南侨机工服务团退休人员等不执行本次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二、调整时间
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三、调整办法及标准
(一)定额调整。
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退休并领取基本养老金或领取养老待遇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挂钩调整。
1.企业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下同)。企业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低于15年的,统一按15年进行调整。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同类人员2016年12月平均养老金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3%。
(三)适当倾斜。
1.符合本办法第一条第(一)项第1、2目规定的企业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按下列规定倾斜调整:
(1)对1953年年底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5元;
(2)对国务院批准的艰苦边远地区(黔江区、城口县、武隆区、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5元;
(3)对2005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超过20年的,每超过1年每月增加3元;
(4)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前本人基本养老金低于2016年年末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以后再参加本次基本养老金的调整。
2.符合本办法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从2017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50元;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年满70周岁的,从年满70周岁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50元。
四、资金列支渠道
企业退休人员按规定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原渠道列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规定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按原渠道列支。
五、审批权限和程序
各区县(自治县)社会保险局按本办法规定确认调整对象和调整金额,经当地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审核,送市社会保险局汇总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审批。各区县(自治县)社会保险局按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批准的调整对象和调整金额执行。
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根据本办法规定制定实施意见。
5. 重庆市企业退休人员涨工资多少
因为2017年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水平增加,2018年会继续调整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但如何调整还没有消息,一般在2018年两会期间确定调整水平,之后人社部和财政部再作出规定,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再制定具体办法,请耐心等待。
《社会保险法》
第十八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6. 重庆市今年什么时候调整企业退休工资
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回保答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 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7月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加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998年7月1日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按月领取: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 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以上两项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注意:基本养老金每年7月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方案实施年度调整。
7. 重庆市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如何计算
按照我们全国统一的退休金计算公式,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
基础养老金等于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缴费指数等于本人的实际缴费基数÷社会平均缴费基数。
而本人实际缴费指数是历年历月的平均值。所以缴费指数是最难计算,最复杂的。因为我们有的年度可以按80%缴费,这样当年的缴费指数就是0.8,有的年度可以按60%缴费,缴费指数又是0.6,最终一平均求出的平均值才是本人实际缴费指数。
个人账户养老金等于退休时个人账户余额除以退休年龄确定的计发月数。
过渡性养老金养老金等于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建立个人账户前的缴费年限×1%。
(7)重庆企业退休人员工资调整扩展阅读
领取条件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就是说,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要领取养老金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二是累积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
按照相关规定,我国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8. 重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重庆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工资细则
人社部、财政部的《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规定,2015年内12月底前已退休并按月领容取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可以增发养老金,总体水平是在2015年度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并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办法。
但是,除上海已在5月31日出台实施细则外,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执行方案尚未明确。重庆市政府在抓紧制定实施细则,正式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还需等待,但养老金增加部分均从2016年1月起补发。
9. 2018年重庆地区退休调工资
人社部、抄财政部已发2018年18号文件,按照5%左右的总体水平,为2017年12月底前退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上调养老金,并从2018年1月起补发。
上海市已出台具体调整方案,并要求于5月18日发放到位。重庆市正在制定实施细则,于5月底前报人社部、财政部审批,预计7月份开始发放。
10. 2020年2月份在重庆的企业退休职工,计算养老金时采用的社平工资金额是多少
2020年的2月份退休,那么实际上和1~12月份退休的群体都是完全一致的,因为退休金的计算内将采用的是上一年度的社会容平均工资来计算的。
例如张女士,是2020年2月份满50岁退休,退休前,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为20年,缴费基数一直为当地的社平工资60%,个人账户本息额为35000元。
该地2018年社会平均工资为5600元,2019年设定工资为6000元。临时养老金=5600(1+0.6)/2*20*1%+35000/195=1076元。
(10)重庆企业退休人员工资调整扩展阅读:
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计发基础是退休前的职务工资加级别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计发基础是退休前岗位工资加薪级工资。
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计发基础是退休前岗位工资加技术等级工资。计发比例则按照工作年限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工作年限越长的人退休金替代率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