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医保在一个地方,社保在另一个地方,医保必须要和社保在同一个地方才能办退休吗
按正常程序,不可能会发生这种医保与养老保险分离的情况。在什么地方什么单位工作,单位就得按规定为你缴纳五险。如果确实发生这种情况,在办理退休时就必须将其中之一转至能办理退休手续所在地。
⑵ 退休后社保、医保能转移吗
只要退休了领取养老金了,无论户口在何地,退休养老关系,包含医保,不允许转移,也没有任何一个地方接受你。
只有还在原退休地领取养老金,及医疗报销
知识拓展
退休后医疗保险转移相关规定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只有属于跨省流动就业的人员才能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已退休人员无法转移,医疗保险也是如此。
⑶ 医保是跟社保走,还是跟户口走 退休后户口迁入他省儿子处,原户昔和迁入地都不肯办怎办
医保拦衡跟社保走。
退休后把户口迁入外省,原户籍不办理册乎是因为你退休简姿做后相关的待遇都依据户籍所在地办理,迁出影响户籍所在地的管理,管理混乱,影响财政收入,不办理。
而迁入地也不办理是因为一旦迁入,会增加财政负担,所以也不办理。
⑷ 办退休时,养老及医保是同时办理吗
实际上在办理退休它是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所以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是需要分别来办理的。
养老保险办理完成以后,那么你所享受到的是养老金的待遇,那么医疗保险办理退休完成以后,你享受到的是这个医保的一个退休待遇,所以说他们二者之间是相互独立的,并且要相互办理才可以。一般很多人在办理退休的时候,他的养老保险具备法定的累计缴费年限,但是医疗保险不一定具备累计缴费年限,因为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大致需要25周年左右,这样的一个年限,所以说,很多人在办理退休的时候实际上都需要补交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需要达到25周年左右,如果说你的养老保险具备了退休的条件,那么是可以在退休之前,选择一次性补缴完成医疗保险所需要的费用。但是如果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都不具备,退休条件的话那么你就要满足养老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这样的话才可以正常的办理退休。
因为养老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相对来说是比较少一些,大概是需要15年以上,就可以正常的办理退休了,所以说自己如果在法定退休年龄之前,养老保险具备了15年以上的一个缴费要求,那么是直接可以办理养老保险的退休,并且享受养老金的待遇,但是,这个医疗保险必须要随同养老保险一起来办理退休才可以,即使你的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足,但是也要在退休之前一次性把它补足,完成所有的一个医保累计缴费年限所需要的费用,这样的话医疗保险才可以办理退休,如果说你错过这次退休所规定的时间,那么医保以后是不能够办理退休的,所以说这一点一定要注意。
医保退休实际上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医保办理完退休之后,实际上你就可以享受一个免费的医保报销待遇了,那么这个医保的费用是无需再交纳,还可以享受到一个相应的报销比例,那么对于你本人来讲还是有很大的好处的,作为退休老人来讲,实际上他的年龄普遍都是比较偏大的,所以说,这个就医的概率相对来说是比较高的,所以说办理医保退休是非常有必要的。
而且医保办理完退休之后,实际上每个月都会有相应的余额打在自己的医保卡账户当中去,这个医保卡账户当中的余额是可以用作药店买药或者是去医院门诊就医结算,直接可以当现金支付。所以说办理医保退休和养老保险的办理退休是同等重要的一个关系。自己千万不能因为经济困难或者是某种条件,而导致自己不想办理医保退休实际上这样的一个做法,或者是想法是非常不合适的。
⑸ 医保在一个地方,社保在另一个地方,医保必须要和社保在同一个地方才能办退休吗
医保和社保主要是两种不同的制度,因此在需办理医迹芦保、社保及退休等事项时,并非必须是在同一地方。一般情况下,退休前需在烂旁工作地的社保局进行社保缴费时限满,申请退休证等手续,确认饥州橡个人在社保账户中的缴存记录和个人账户信息。而办理医保相关事项,则可能需要在当地医保局核实个人符合的医保标准和相应的缴纳手续。同时,根据不同地区的政策规定,退休时可能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明、社保和医保缴存证明、银行卡信息等,建议提前了解自己所在地区的具体规定。
⑹ 医保在一个地方,社保在另一个地方,医保必须要和社保在同一个地方才能办退休吗
不一定,根据个人可能在不同地方办理,但最好还是在同一个地方办理笑辩,因为橡悄社保是必不可少的一步,如果没有这一步,办理退休将会变得更加困难,而且可能面碰如缺临潜在的风险。
⑺ 养老保险转移了医保会跟随转移吗
法律分析: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是需要分别来进行转移的,因为本身就是属于两个不同的缴费部门。 养老保险一般是由社保部门来管理。那么医疗保险都是由医保局来管理。所以说是需要分别来进行转移的,当然在转移的过程中是可以同步办理的,一般情况下新的工作单位接触之后,那么它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都是同步来进行参保的,需要做的就是开具养老保险的接收函和医疗保险的接收函,这两份接收函是需要仿槐分别来开具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枝老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猛大升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