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2016年上海市退休职工工资调整方案
国家人社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规定,2015年12月底之前已退休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养老金,总体水平为2015年度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办法。
挂钩调整就是体现为“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与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并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倾斜予以照顾。
最近以来,上海市政府正在按照这个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实施细则,预计正式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还需要耐心等待,但养老金提高部分都是从2016年1月开始补发的,敬候佳音。
Ⅱ 退休人员涨工资2016年新政策
人社部、财政部的《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规定,2015年12月底前已退休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可以增发养老金,总体水平是在2015年度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并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办法。
但是,除上海已在5月31日出台实施细则外,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执行方案尚未明确。各地的政府在抓紧制定实施细则,正式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还需等待,但养老金增加部分均从2016年1月起补发。
Ⅲ 机关事业单位2016退休人员工资怎么计算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工资与退休年龄有关。因为影响养老金高低的因素主内要有:退休上年度当地容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基数的高低、缴费年限的长短等等,并和上述因素成正比。
基本公式:基本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人账户本息和÷120+调整系数,各地实际计发公式会有差别,以当地政策为准。
1、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3、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分别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Ⅳ 2016年河北省退休人员工资调整方案
全国31个省市区中,。近期,陕西、云南、辽宁、广西等多地对外公布了养老金具体调整方案回,而答公布方案较早的上海、北京总算发放了养老金。定额调整也就是每个人都调整相同的金额。梳理上述地区的调整方案,对于企业退休人员,北京每人每月增加50元,上海每人每月增加80元,广西每人每月增加70元,云南每人每月增加30元,陕西每人每月统一增加77元。
定额调整之后再根据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进行挂钩调整,体现出“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如,上海的调整方案显示,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5元,然后增加本人2015年12月份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的2.5%;云南规定,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再按本人2015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2.5%增加调整。
上述地区的调整方案还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等群体倾斜予以了照顾。如,北京提出,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年满80周岁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
Ⅳ 2016年事业单位退休工资调整什么时候到位
以潍坊为例子,已下发通知,要求自2018年1月起退休按新标准核算发放养老金。
对以前的过渡中人的核算也在做准备工作。估计18年6月底前。重新核算后大部分过渡中人的养老金应等于或稍高于2014年10月前同等条件退休的“老人”。
机关事业单位基础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与企业并轨。今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企业单位首次实现养老金同步调整。为更好协调各地养老负担,保障养老金能足额发放,同时,统一调整有利于平衡地区差。
由于中人养老金在视同缴费年限、过渡性养老金、工资增长率、数据采集等诸多方面的复杂性,致使各地的中人养老金正式方案历经几年都难以出来,也使得自2014年10月1日以来陆续退休的中人统一按照2014年9月份以前的工资标准计算预发养老金,也就是人们说的临时生活费。
新办法计发待遇(含职业年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2014年10月1日到2015年12 月31 日)退休人员发放超出部分的百分之十。第二年(2016年1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退休人员发放超出部分的百分之二十。
从2017年1月1日起,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将按人均月增277元的标准上调,为历年来最大。昨日,人力社保局发布养老金上调方案,调整后的月人均养老金水平将从目前的2773元提高到3050元,首次突破3000元大关。据悉,1月、2月增加的养老金将在3月15日银行发放养养老金之际一并补发到位。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将设定一定期限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退休的人员,根据过去视同缴费年限的长短,并进行新老办法的对比,通过计发过渡性养老金,能够基本保证其养老金待遇不降低。
Ⅵ 2016年的退休人员工资什么时候补发
2016年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补发时间尚不确定。
据李总理《政府工作报告》和财政部《关于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从2016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各地具体方案还没有出台,什么时间补发尚不确定,估计大部分省市在四五月间,请耐心等待。
财政部
《关于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二、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一)2016年财政政策
2016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建立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Ⅶ 2016年辽宁省离退休人员工资调整方案细则
国抄家人社部与财政部最近发出《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办法。
挂钩调整体现为“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与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并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倾斜予以照顾。
近段时间,辽宁省政府正在按照这个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实施细则,预计正式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还需要耐心等待,但养老金提高部分都是从2016年1月开始补发的,敬候佳音。
Ⅷ 山西省退休工资2016年调整方案企业退休职工如何调
新华社北京4月15日电(记者徐博、李劲峰)记者15日了解到,2016年养老金上调6.5%左右。
经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为2015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
此次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挂钩调整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可以与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适当倾斜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今年按6.5%左右调整退休人员待遇,是国务院综合考虑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人口老龄化新形势,慎重做出的决策。一方面,我国经济发展速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物价涨幅、财政收入增长速度均放缓。另一方面,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养老保险赡养负担不断加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不断提高,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压力越来越大,基金支撑能力出现下降趋势。养老金调整既要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也不宜超过经济、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
此次调整是2014年10月1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第一次按照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调整待遇,也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第一次同步调整待遇,迈出了统筹各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第一步,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增强公平性的直接体现。
Ⅸ 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涨工资方案怎样
国家人社部与财政部日前发出《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版,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企业和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办法。
挂钩调整体现为“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与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并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倾斜予以照顾。
最近以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正在按照这个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实施细则,预计调整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还需要等待一段时间,但都是从2016年1月开始补发的。
Ⅹ 2016年退休人员工资涨多少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7号)规定,自2016年元月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完退休(退职)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增加比例为2015年度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6.5%,具体办法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
以下提供四川省的规定,仅供参考: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 政 厅
《关于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川人社发〔2016〕37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就做好2016年我省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
一、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对象和时间
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象为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完退休(退职)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符合上述条件,但在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或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退休(退职)人员除外。增加基本养老金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本次增加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退休人员年龄周岁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二、调整基本养老金的标准和办法
(一)定额调整办法。
每人月基本养老金增加40元。
(二)挂钩调整办法。
1.企业退休人员:
一是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3.5%;
二是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对超过的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
2.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退休的人员:
按照企业退休人员挂钩调整办法调整。
3.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员:
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5.0 %。
(三)适度倾斜办法。
属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员,先执行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办法,再按以下标准和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同时符合本款下列两类及以上情形的,可重复累加享受:
1.高龄退休人员。
(1)满70岁且不满80岁,增加40元;
(2)满80岁且不满90岁,增加80元;
(3)满90岁及以上,增加120元。
2.2015年年度内艰苦边远地区新增企业退休人员。
(4)一、二类的增加40元,三、四类的增加50元,五、六类的增加60元。在此前调待中已经享受此项倾斜政策的人员不再重复享受。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
(5)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办发〔2003〕29号文件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三、调整基本养老金的资金渠道
(一)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除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补助外,分别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并列入2016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各地要按照省级统筹要求,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力度等措施,确保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及时足额兑现。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基本养老保险的扩面、征缴、清欠工作。
(二)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
(三)由省社会保险管理局直接管理的重点森工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由省社会保险管理局统一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核拨。
四、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其他有关规定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应按退休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等项目各占基本养老金的比例,分别从个人账户储存额余额和社会统筹基金中列支。如无个人账户或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足的,统一由社会统筹基金列支。
(二)退休人员截至2016年1月1日仍在服刑、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暂予监外执行、假释期间的,不增加基本养老金。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的,暂不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有关企业退休军队转业干部的范围,按《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200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劳社办〔2002〕87号)的规定认定。
(四)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保经办机构按国家和省规定核定确认数据为准。退休人员的年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保经办机构按政策规定已确认记载的为准,并按实际周岁确定。
(五)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中,基本养老金已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待遇调整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落实并由基金支付;基本养老金仍由原单位代发的,可先组织原单位代调,所需资金暂按原渠道列支,待完成参保登记后再进行结算。
五、切实做好调整基本养老金工作
(一)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我省广大退休人员的关怀。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采取措施,确保9月底前将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二)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审批,由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具体办理。
(三)本通知下发后,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要及时按工作调度要求,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社保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要在10月18日前将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的完成情况(含相关附表)专题报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四)各地在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调待政策,不得将不属于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其他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将对此进行监督检查。
六、本通知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解释。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