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退休工死亡之后还发工资吗
法律分析:不发了。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家属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死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火化证明原件,到社保局窗口直接办理丧葬费领取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② 退休人员死亡当月有工资吗
家里老人死后,有些家属居然还能再领12个月的退休金。
可能很多人会觉得我这是天方夜谭,不可能的事情。那么别着急,可以听我慢慢说。
正常情况下,按照社保局的规定。老人死亡后,家里人要持证明去社保大厅办理手续,然后领取一次性的丧葬费。
如果死亡时间,是这个月发工资时间之前,那就只能领这个月的工资。
如果死亡时间,是这个月领工资以后,那下个月还可以再领一次。
比如说,每个月是15号发工资。
如果是这个月15号之前死亡,那这个月工资继续领,但是下个月的工资就没有了。
如果死亡时间是16号-月底,那下个月还可以再领一次退休金。
但是,大城市里一般都是这种模式,偏远的乡镇就不一定了。
像大城市里,老人死亡后,必须要去派出所销户,不然是不给火化安葬的。
销户了,系统都是联网的,社保局自然也就接受到这个信息,能及时的停发工资。
但是很多乡镇农村,十八线小城市,即使不销户,也是可以去火化安葬的。
只要社保局,没有接受到老人去世的信息。那么去世老人的工资,家里人就可以继续领。
这是不是有点像领空饷?
差不多吧。
那能一直领下去吗?
肯定不行。
社保局也考虑到这个情况了,所有一个政策叫“年审”。
每年的6月份,领退休金的老人都必须去相关单位年审。就是露个脸,证明人还在,没有领空饷。
人不在了,那肯定就没办法年审,自然的就不能无限制的领下去。
比如说,一个老人,七月份去世。社保局没有接受到信息,家里人也没有去办领取一次性丧葬费。
那老人的工资存折,就会一直发工资,发到明年的六月份。
并非我有意在教坏别人,这种事情确实存在,也不是我虚构的。而且社保局也清楚,所以才会有“年审”这个应对政策。
有时候伤心的不是老人去世,而是那一点丧葬费,也能引发家庭矛盾
今天上午的时候,有一家三口来银行取钱。
一个阿姨,六十多岁。还有一男一女,大概都是三十多岁。
取什么钱?
家里老头子的丧葬费,有七万多块钱。
然后阿姨,就坐在大厅里小声的哭。她家孩子媳妇,就在柜台开心的数着钱。
我们大堂小姐姐,连忙端了一杯热水给这个阿姨,问她怎么回事?
这个阿姨就断断续续,边哭边说。
老伴去世,她身体不好,长年要吃药。
这七万多块钱的丧葬费,应该给她看病吃药。
现在这钱,都被家里孩子拿走了,她后半生一个人如何能熬过去呢?
然后她家孩子,就骂这个阿姨,说在银行里哭,丢不丢人?
这怎么办?我们无能无力。
这是别人的家事,我们虽然很同情这个阿姨,但是也没任何的办法。
只能安慰她一下,让她以后有什么困难,就去找街道办事处的人。
我在银行上班快十年的时间了,几乎每个月都能遇到因为丧葬费而翻脸的人。
最狠的一次,一家兄弟姐妹几个人,直接就在银行里打起来了。
最后只能报警处理,让警察教育他们。
那家老人如果知道,他们的孩子因为一点钱翻脸打架,估计棺材板都要按不住了。
③ 退休工资人死了还有没有
退休人员死亡后的次月起停发退休金。
一、退休人员死亡后退休金还能领吗?
退休人员死亡后的次月起停发退休金。
但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者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以参保者死亡后,其家属可凭身份证,死亡证等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参保者个人账户余额。同时可以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二、什么是退休工资
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穗敬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养老金本着国家、集体、个人共同积累的原则积累、运作。当人们年富力强时,所创造财富的一部分被投资于养老金计划,以保证老有所养。
三、计算退休工资的方法
用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等养老金之和相加。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猜敬慎费工资)÷2×个人累计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60周岁为139,50周岁为195)。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四十九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稿冲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④ 退休工人去世当月还发工资吗
法律分析:退休工人当月去世当月可以领取退休工资。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符合第一条(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90%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80%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满20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75%发给;连续工龄满15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70%发给;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60%发给。退休费低于25元的,按25元发给。
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90%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80%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35元的,按35元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