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019年养老保险退休后领取的计算方式
养老金领取标准怎么算的”相信许多网友都有类似的疑问。养老保险退休后领取的计算方式如下:
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从2006年1月1日起,参加大连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实际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以上的,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
计算标准: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达到退休条件时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之和的平均值为基数,实际缴费年限(计算到月)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按照国发[2005]38号规定执行。
过渡性养老金:建立个人账户前参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以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基数乘以建立个人账户前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再乘以过渡系数1.4%。
调剂金:建立个人账户前参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不再发给调剂金,到2010年底之前,分年度发给定额补贴。其中,地处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庄河市的退休人员2006年至2010年五年间各年定额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85.5元、66.5元、47.5元、28.5元、9.5元;地处其他区市县的退休人员2006年至2010年五年间各年定额补贴为每人每月112.5元、87.5元、62.5元、37.5元、12.5元。2011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定额补贴。
城市案例
深圳养老保险退休后领取的计算方式
月领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基本调节金
基础养老金:以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按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
个人帐户养老金:按退休时个人账户积累额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计算;
根据以上公式,大家基本都可以知道本身养老保险多少钱了,你可以算出本身现在的养老帐户上大概有多少钱。
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是多少
根据国家最新的社保政策规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已经有所降低,那么,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是多少?我表示,从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区、市),将单位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高于9个月的省(区、市),可以阶段性将单位缴费比例降低至19%,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确定。
【城市案例】
江西省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
为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活力,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文件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近日下发《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赣人社发〔2016〕16号),决定从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阶段性由20%降低至19%;失业保险总费率在已降低1个百分点基础上阶段性降低至1%,其中:用人单位费率由1.5%降低至0.5%,个人费率为0.5%。降低上述两项保险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
山西省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
今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两年内,全省范围内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凡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低至19%;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5%降至1%。与此同时,我省还将继续在困难企业中实施社保“五缓”“三补贴”优惠政策。
四川省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
经四川省政府同意,从今年5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四川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低为19%。四川省人社厅要求各地尽快调整征收系统,确保从5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费率收缴用人单位缴费。
B. 2019衢州社保缴费标准
衢州养老保险缴纳比例
是这样的,如果说办理社保,最好通过单位交纳方式比较好一点,因为单位会为我们承担很大一部分费用,进而减轻自己的交费压力。
严格来讲,用工单位必须购买五险一金,即养老,尘薯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和公积金。
以单位买全社保为准,计算如下所示:
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
养老保险:个人为8%,单位承担12%;
失业保险:个人为1%,单位承担2%;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1%;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1%;
公积金:个人3.5%,单位3.5%。
而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费用均由单位承担。
工资为6000元每月,那么其需要交纳的保费为:
医疗保险:6000*2%=120元,单位6000*8%=480元;
养祥蔽老保险:6000*8%=480元,单位6000*12%=720元;450
失业保险:6000*1%=60元,单位6000*2%=120元;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6000*1%=60元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6000*1%=60元
公积金:6000*3.5%=210元,6000*3.5%=210元。
因此个人总计为:870元,单位总计为:1650元。
计谨兄州算的数据可能会与实际的有出入,但计算的方式是这样的.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C. 2019年退休职工怎么涨工资计算方法是是什么
说的不明确,抄2019年退休人员不调整退休金,2019调整范围是2018年12月31日前退休人员。
如果是指2019年调整退休金,这个说法与你的说法概念不同。
如果就是指这个,或许你是第一年调整退休金没有经验吧。退休金调整办法、计算办法一个省一个样,各省有各省的办法,不知你何许人也,谁也无法告知你。现在全国各省市早已调整完毕,自己网上搜索你所在省2019退休金调整办法。
D. 19年退休职工养老金怎么涨法
2019养老金最新调整政策
1. 定额调整基本养老金
每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增加45元每人/月。
2. 调整基本养老金与缴费年限挂钩
(1)缴纳年限每满1年
2019年缴纳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纳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每人/月。
(2)缴纳年限不同补发金额不同
缴纳年限不超过10年的其中不包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增加30元每人/月;缴纳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增加45元每人/月。
3. 与养老金基本水平挂钩,养老金从高到低,分不同的档
将退休人员2018年年底前的每月基本养老金由高到低划,共分三档:
(1) 5270元(含)以上:增加40元每人/月;
(2) 3770元(含)-5270元:增加50元每人/月;
(3) 3770元以下:增加60元每人/月。
4. 政策偏向高龄退休人员
为了进一步提高那些退休时间早、年龄偏大的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水平,自去年起,就已经在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开始向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地倾斜。今年继续坚持这一做法,对在2018年底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在按照上述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进行调整后,再次享受到40元至70元四个档次的倾斜政策。也就是说,年龄越大,加得越多。
此外,今年还新加了对65岁以上退休人员中缴费年限满30年的,再增加5元每人/月,进一步会对退休时间早的、连续工龄、缴费年限长的退休人员倾斜。
注意!有5类人拿不到补发的养老金
(1)未认证待遇资格的人
之前,关于集中资格认证已经撤销了,但这并不意味着不需要认证资格。如果长期不进行认证,就无法享受这次的养老金发放。
(2)已故不能冒领养老金
有些家里的老人去世之后,家里人故意隐瞒继续冒用老人的身份领取养老金。如果存在这种情况,一经发现不仅拿不到补发的养老金,而且还会被要回之前发放的。
(3)服刑期间的人不可以领取
如果出狱之后到了养老金领取年龄,养老金可以在第二个月开始进行发放。
(4)重复领取养老金的人
就是那些一面领取社保待遇一面领取城乡居保待遇的人。
(5)没有实名制的人
养老金发放人的信息必须与银行账户信息保持一致,若发现个人的身份信息是错误的,是不会补发的。
E. 2019年退休后养老金该如何计算 金额取决于三个因素
到退休(职)人员的养老金又上调了,不少职场中人也开始关心起自己将来的养老待遇问题,“我现在每月的工资收入4000元左右,将来能领多少养老金呀?”“我们单位一直按照最低标准给我们投保,是不是退休以后养老金也最少啊?”针对大家关心的问题,6月5日记者采访了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将来能拿多少养老金,取决于三个因素:缴费工资的高低、缴费年限的长短和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登录人社局网站查缴费基数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现行的企业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三个部分,每一项都有严格明确的公式和计算方法。而根据公式,将来能拿多少养老金取决于三个因素:缴费工资的高低、缴费年限的长短和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而要清楚上述几项,首先你得知道自己的缴费基数和投保年限。要查询缴费基数,您只要登录一下市人社局的网站,点击“个人查询”一栏,输入个人身份证号和密码,就能查到社保费也就是五险的缴纳情况,包括个人参保信息、缴费基数信息、养老缴费情况、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社保卡消费明细等。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社保征缴相关政策规定,企业从业人员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本年度缴费基数,其中,工资额高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300%为基数;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新招职工以起薪当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也就是说,如果您的工资很高,高于去年社平工资的三倍以上,那么您社保费缴费基数也只能按照社平工资的三倍来确定,反过来,如果您的工资比较低,低于去年社平工资的60%,那么您的缴费基数也只能按照社平工资仿绝派的60%来确定。而上年度个人平均工资在社平工资60%到300%之间的,就应该据实缴纳了,即工资是多少,就以多少为缴费基数,这个工资当然也应该包括绩效工资、奖金、加班费等在内。
缴费基数确定了,缴费额度也就确定了,因为每一项保险的缴费比例是确定的。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企业职工来说,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用人单位为18%,职工个人为8%(非本市户籍农民工个人申请后可按5%)。城镇个体工商户为20%(个体工商户中的雇工个人为8%,其余由雇主缴纳)。除了企业职工之外,如果您是灵活就业人员备贺,则只需要参加两个保险就可以了,“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平均工宏拦资,缴费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按80%或60%,也就是说,即使您自己缴纳保险,也可以按照去年的社平工资为基数缴费,而最低也只能按照社平工资的60%缴纳。养老保险要按照缴费基数的20%缴纳。
该咋计算您的养老金?
知道了自己的缴费基数,知道了自己的投保年限,那么,再来看看每一项怎么计算。
基础养老金的计算方式:(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该负责人表示,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很容易理解,如果今年退休的话,这一项就是2013年的社平工资,即3557元,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是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指数所得的数值,这个平均指数顾名思义是平均值,所指的就是本人每年的缴费基数和对应年度的社平工资的比值,就是当年的缴费指数,也就是说,如果您历年来都是按照社平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来参保,那么这个平均指数就是60%,如果这个比值年度数值多次变换,就需要把您每一年的缴费基数与对应年度社平工资的比值进行叠加,再除以缴费年限(指总共多少个缴费年度),得出来的平均值就是这个平均指数。以三年为例,第一年按社平工资的60%来缴费,第二年按社平工资的70%来缴费,第三年按社平工资的80%来缴费,缴费年限一共是三年,那么这个平均指数就是(60%+70%+80%)除以3等于70%,就是您的平均指数,这个平均指数乘以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就是您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最后套用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很容易得出结果。
记者了解到,在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公式里,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体现的是公平性,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所体现的就是效率性了,也就是说,您的缴费基数越高,平均指数就越大,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自然就越高,两者相加得出来的数值自然就越大。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方式: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市人社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计发月数是由国务院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做的统一规定(见附件)。退休年龄不满整年的余数,按1整年计算。该负责人表示,这一公式意味着,退休越晚,分母越小,养老金越高,储存额越大。记者了解到,目前一般男到60周岁,女工人到50周岁,女干部到55周岁就都退休了,按照目前的政策,超过年限,社保费是交不上的。
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方式: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实行个人账户前的缴费年限×1.3%×平均指数。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市从1994年10月起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在1994年10月1日之前,企业固定工不缴纳养老保险费,但是这段工龄按照规定也应该计算在内,这个过渡性养老金就是为此设立的,同样适用于从公务员系统跳到企业工作的人员,投保之前的工龄也应该算入过渡性养老金。
以上三个公式明确了,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三者之和就是您应得的养老金额度,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三项在每个人的养老金中所占的比例都不一样,因为每个人的情况不同。
缴费基数越大,时间越长将来养老金越多
为了更直观地说明问题,该负责人给记者举例说,两个同样有着38年工龄的人都在今年退休,假如其中一人自1994年10月开始按照上一年度社平工资的三倍作为缴费基数来投保,另一位则每年都按照上一年度社平工资为基数来缴费,那么前者退休以后,能每月拿到的养老金额度会是后者的两倍多,前者近六千,而后者只有两千多。而如果缴费年限刚够15年就退休,且一直按照上一年度社平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来投保的话,每月的退休金则会只有五六百元。至于现在的职场人到退休以后能领到多少养老金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养老金的高低与职工的缴费年限、历年缴费工资的高低、退休时上年度职工在岗平均工资的高低等因素都有直接关系,因此不能提前测算。养老金计发办法体现了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
F. 2019年退休工资怎么算
退休工资如何计算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或15年及其以上者,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金计算方法: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十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本人缴费年限)×1%。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有独生子女证的,增加养老金总额的5%。1998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另有过渡性养老金。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第二十五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包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养老保险待遇支出包括基本养老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病残津贴。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支付给《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前已经离休、退休和退职人员的离休金、退休金、退职金、补贴。个人账户养老金包括按月支付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以及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由于死亡、出国(境)定居等情况下退还其本人个人账户资金额的支出。医疗补助金指按规定支付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医疗费用。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指用于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用及其遗属的抚恤费用。病残津贴指按国家规定标准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人员发放的基本生活费。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抵扣重复领取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从其他支出中列支。
G. 2019年浙江省社保厅财政厅怎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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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江养老金上调涨多少钱,浙江养老金计算方法
2017-07-2709:59:42文/王传明
浙江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近日印发《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17年1月1日起,为浙江省2016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下同)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力争在7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预计全省将有612万企业退休人员、56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共将惠及668万退休人员。
根据国家部署要求,今年浙江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为每人每月45元,体现社会公平。挂钩调整与本人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其中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标准为: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5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3.5元;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标准为:按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86%计算养老金增加额。在上述调整基础上,对高龄退休人员予以适当倾斜:2016年底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
H. 19年退休基本养老金多少
目前政策,退休以后的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老金组成(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前参加工作的,专还有过渡性养老金)。
计算方法如下:
一、基础养老金=(参保人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因为,目前不知道退休时当地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额和你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缴费年限,以及养老金个属人帐户上的储存额,所以无法准确计算退休时能拿多少养老金。
(注:
①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②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是指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人员历年缴费工资指数的平均值,称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它是由参保人每年的缴费基数除以当地上年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得出缴费当年的缴费工资指数,如此每年计算一次,到退休时,把每年的缴费工资指数相加,然后再除以实际缴费年限得出的。)
I. 浙江关于2019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意见的公告
根据我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厅拟制的《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草案)》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月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传真):0571-87053074
联系地址: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杭州市省府路8号,邮编310025)养老保险处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1月30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草案)
为保障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决定适当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调整范围和对象
全省企业(包括行业单位)中,凡于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的人员和按国发〔1978〕104号、浙劳险〔1993〕185号、浙政〔1997〕15号、浙政发〔2006〕48号等文件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可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水平和调整办法
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一)定额调整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
退休人员按月人均130元的额度,根据2013年各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平均养老金水平确定调整标准。具体调整标准如下:杭州市133元,宁波市133元,温州市129元,湖州市129元,嘉兴市129元,绍兴市129元,金华市129元,衢州市125元,舟山市129元,台州市129元,丽水市125元。
在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参保的企业退休人员按133元标准执行。
退职人员全省统一按每人每月110元标准调整。
(二)挂钩调整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
退休(退职)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长短确定调整标准。具体标准为: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5元。
(三)适当提高部分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下列退休(退职)人员再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
1.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退职)人员,缴费年限满3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70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60元;缴费年限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50元。
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退职)人员,是指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或按国家和省规定计算连续工龄的起点时间在1953年12月31日前的退休(退职)人员。
2.12月31日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
同时符合上述增发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可以重复享受。
三、有关人员的待遇处理
(一)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当地此次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按照浙委办〔2004〕30号文件规定,予以补足。
(二)企业退休的劳动模范和省先进生产(工作)者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当地此次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按照浙政办发〔2007〕88号文件规定,予以补足。
劳动模范是指获得省及省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和按规定享受省及省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的个人;省先进生产(工作)者是指1956年至1964年获得省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的个人。
(三)退休的原工商业者(含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分出来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小业主)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当地此次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按浙劳社老〔2002〕150号文件规定,予以补足。
上述(一)、(二)、(三)类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如当地此次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低于的,按水平确定。
(四)执行“低门槛准入、低标准享受”养老保险办法的退休(退职)人员,按本人退休(退职)时计发基本养老金所确定的缴费系数,乘以调整额(含特调部分)确定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
(五)12月31日前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出生产岗位按月享受定期伤残津贴的职工,按本通知办法增加伤残津贴。如增加金额低于当地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平均额度的,可按平均额度予以补足。工伤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加金额低于当地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平均额度的,也可按平均额度予以补足。
(六)企业离休人员、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退休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以及企业退休的“两航起义”人员,不列入本次调整范围。
四、资金来源
企业退休(退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从统筹基金中列支;未参加社会统筹的,从原渠道列支。工伤职工调整伤残津贴所需资金,按原渠道列支。
五、执行时间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从1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怀。各地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在3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J. 浙江2019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相关规定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
为妥善解决新办理企业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以下简称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有关问题,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浙政发〔2006〕48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规范企业退休人员待遇项目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22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146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过渡性调节金问题
(一)为合理衔接新老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在按浙政发〔2006〕48号、浙人社发〔2011〕22号等文件规定计发的基础上,继续另加过渡性调节金。
(二)根据浙人社发〔2011〕146号文件规定,过渡性调节金根据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等因素确定,用公式表示为:
过渡性调节金=基准调节金+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缴费年限×调节系数。
,全省基准调节金确定为400元,调节系数确定为3。
(三)按《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低门槛准入低标准享受”办法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3〕59号)规定,按“低门槛准入、低标准享受”办法参保的退休(退职)人员,其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应乘以缴费系数后确定。
二、关于最低基本养老金问题
(一)企业退休人员中,凡符合《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条件的,可发给最低基本养老金。
(二)最低基本养老金计发口径为: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低于当地度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百分之六十的,由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按照当地度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的百分之六十予以补足。如当地最低基本养老金低于最低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当地最低基本养老金水平予以补足。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按当地度基本养老金月平均支出总额(不含社区综合补贴)除以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平均离退休(退职)人数确定。
三、工作要求
各地要严格按照浙政发〔2006〕48号、浙人社发〔2011〕22号、浙人社发〔2011〕146号等文件规定及本通知精神,加强领导,严肃纪律,积极稳妥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工作,切实维护好企业退休(退职)人员的切身利益。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