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夫妻双方一方过世,退休工资老伴能拿到吗
有退休工资的老伴去世后,他的退休工资就不会继续发放,他老伴也能领属于他的退休工资。
B. 职工退休去世配偶补贴标准
退休老人去世后,配偶可以领取退休老人的丧葬费,可以领取一次性非因工死亡退休人员补助金,如果退休人员的配偶无工作,或者无养老金,可以每月领到补助金。具体领取金额,看本省有关规定。
如果是机关公务人员因病去世,抚恤金发放标准是病故的上一年度全国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本人生前月平均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的40倍;如果是企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为10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工工资。
退休条件:
1、正常退休:年龄达到男60岁,女干部55岁、女工人50岁,连续工龄(含折算工龄,下同)10年的应当退休。
2、提前退休:三种:一是因公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是因病或非因工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50岁,女45岁,连续工龄10年三是特殊工种(井下、高温,高空、特繁工种、有毒有害工种)男55岁、女45岁,连续工龄10年。
3、退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又不具备退休条件的。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激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明帆敏完轿指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C. 丈夫死亡配偶每月能领退休金
不可以,丈夫死亡,妻子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之后,是依靠本身收入为生活来源的人员,失去供养条件,不能在继续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如果在配偶去世之后没有及时申报,继续领取社保中心发放的养老金的,是会被相关部门起诉的,这是属于无合法根据而获得不当利益。
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5、对上述对象中,确定因工死亡的遗属增发65元,抗日战争的增80元(不含配偶);红军的(不含配偶);增发100元遗属系孤独一人的可增发70元。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D. 有退休金的老人去世后老伴每月领取
法律分析:1、退休老人去世后,配偶可以领取退休老人的丧葬费,可以领取一次性非因工死亡退休人员补助金,
2、如果退休人员的配偶无工作,或者无养老金,可以每月领到补助金。
3、具体领取金额,看本省有关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工人与职员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待遇的规定∶
1、工人与职员因工死亡时,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发给丧葬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三个月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百分之二十五至百分之五十,至受供养者失去受供养的条件时为止。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
2、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二个月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
3、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致成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应按本条甲款的规定,付给丧葬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应按本条乙款的规定,付给丧葬补助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4、工人与职员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死者年龄在十周岁以上者,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一个月的二分之一周岁至十周岁者,为平均工资一个月的三分之一满一周岁者不给。
E. 退休职工死亡后配偶有哪些待遇
退休老人去世后,配偶可以领取退休老人的丧葬费,可以领取一次性非因工死亡退休人员补助金,
如果退休人员的配偶无工作,或者无养老金,可以每月领到补助金,具体领取金额,看本省有关规定。
退休职员养老金的余额怎么算?
(1)退休职员养老金的余额=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2×缴费年限×1%,这里的缴费指数指的是缴费基数与社平工资的比例。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而60岁、55岁和50岁的计发月数分别是139、170和195个月。
(2)影响养老金余额的因素包括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等。旦岩
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发放去当地人社局办事窗口办理。公司、企业的职工退休后,如果因病或者因事故而死亡,按照国家的规定,带上相关的证件,走合理的流程,可以领取丧葬费,用以处理好死者的后事。参保人员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因病非因工死亡和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死亡后,无论是否有供养直系亲属,均发给一次性抚恤金。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族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模穗御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F. 如果配偶去世了,老伴能否继续领取配偶的养老金
当然不可以的,这属于冒领,是违法的。
不过当事人去世后,其继承人可以继承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在还有余额的情况下),同时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
G. 退休教师死亡后配偶每月有补贴吗
一、退休教师死亡后配偶每月有补贴吗
1、退休教师死亡后配偶每月有补贴。退休老人去世后,配偶可以领取退休老人的丧葬费,可以领取一次性非因工死亡退休人员补助金。如果退休人员的配偶无工作,或者无养老金,可以每月领到补助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二、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是什么
1、抚恤金发放标准必须是法律、法规规定发放的;
2、代表政府发放抚恤金的是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发放的抚恤金的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范围;
3、“没有依法发给”是指拒绝发给或者没有按照规定的对象、范围、标准、数额、时限等发放。
三、享受抚恤金的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1、死者的直系亲属;
2、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养。
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单位是依据有关法规、规章及政策发放的,如何分配,授予对象,这些相应规定的,主要由发放单位或其余相关部门负责。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丧葬费每个省份的标准可能不同。
H. 夫妻一方有退休金的死了另一方有领吗
法律分析: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参保人死亡,如果遗属没有生活费,按照规定发给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而且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作为遗产继承。根据相关法律条款规定,我国的养老保险是可以作为个人遗产继承的,如果死者在逝世前未指定首位继承人的,根据顺位继承,作为夫妻的另一方是可以继承死者方的账户的余额。同时,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如果因病或者非因公死亡的,其遗属可以申领相应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因此,夫妻一方有退休金的,如果一方死亡,另一方是可以将死者的退休金领取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