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人社局关于2022年副高职称女职工多少岁退休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
组通字[2015]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分高等学校党委:
为充分发挥女领导干部和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经研究并报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现就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含正、副高级,下同)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通知如下。
一、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六十周岁退休。
二、上述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五十五周岁时自愿退休。
三、年满六十周岁的少数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延长退休年龄的,仍按照《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3]141号)、《人事部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人退发[1990]5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凡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不适用本通知,不予追溯。
五、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政策,社会关注度高,政策性强,涉及干部人才的切身利益,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领导,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政策平稳落实。
六、本通知自2015年3月1日起执行,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5年2月16日
Ⅱ 女性副主任医师退休年龄到60岁,它的依据是什么
目前除少数省份外,大部分省(区、市)处级女干部、女性高级专家退休年龄依然为55周岁。
目前我国干部退休年龄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其依据是1978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1990年和1992年,《人事部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县(处)级女干部退(离)休年龄问题的通知》对女性高级专家和县(处)级女干部退休年龄所做新的规定:“凡能坚持正常工作,本人自愿的,其退(离)休年龄可到60周岁。”
但问题就出在可到60周岁的表述上。“这个‘可’让具体操作模棱两可,到底是可以还是不可以呢?”关德伟表示,由于2005年颁布的《公务员法》和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均未对女干部退休年龄做出明确规定,导致各省在女干部退休年龄问题上执行标准不一致。
Ⅲ 女职工退休年龄最新规定2023
2023法定退休年龄最新规定
退休年龄除了有性别区分,不同的职业、身份、岗位,退休年龄也有所不同。目前我国法律规定的退休年龄如下:
一、干碧宏部的退休年龄(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返慧陆)
1,普通男干部,年满60周岁;
2,普通女干部,年满55周岁;
3,因病或非因公致残,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男干部,年满50周岁(病退);
4,因病或非因公致残,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女干部,年满45周岁(病退);
5,因公致残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男、女干部,经医院证明后退休。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第四条、《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5〕14号)
很多用人单位尤其企业用人单位很纠结如何认定女员工的女干部身份?很简单:看人社部门出具的人事档案证明。若档案显示身份为女干部,则法定退休年龄应当为55周岁,否则即为50周岁。
二、工人的退休年龄
1,普通男职工,年满60周岁;
2,普通女职工,年满50周岁;
3,特殊工种,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同样适用);
4,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即所谓的病退。
5,因公致残,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男、女职工,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后退休。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三、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以及灵活就业人员
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
注意,只是可以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并非法定退休年龄。
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1〕20号)第三条。
四、参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受居民养老金待遇年龄
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男女达到60周岁以后,可以领取基本养老金。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国发(2009)32号文件规定,如果参保人员在当地实施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时已年满60周岁,可以不用缴费,便可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五、特殊规定
(一)高级专家延长离退休年龄
高级专家离休退休年龄,一般应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对其中少数高级专家,确因工作需要,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征得本人同意,经下述机关批准,其离休退休年龄可以适当延长:
副教授、副研究员以及相当这一级职称的高级专家,经所在单位报请上一级主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但最长不超过65周岁;
教授、研究员以及相当这一级职称的高级专家,经所在单位报请省、市漏顷、自治区人民政府或中央、国家机关的部委批准,可以延长离休退休年龄,但最长不超过70周岁;
学术上造诣高深、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杰出高级专家,经国务院批准,可以暂缓离休退休,继续从事研究或著述工作。
Ⅳ 教授博导退休年龄
教授博导退休一般在65岁左右,但不是法定的,法定年龄男性60岁,女性55岁可以退休。
Ⅳ 女医生退休年龄规定
具体退休年龄规定如下: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2、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一、退休提取所需资料:
1、职工本人的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单位开具的《公积金支取单》一式三联。
通过上文的解释,我们可以了解到就是事业单位退休年龄上规定达到法定年龄,并且满一定的工龄,然后再办理退休手续的。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Ⅵ 大学女老师退休年龄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高校女教授55岁能退休的。女性的合法年龄,就是五十五周岁,而且必须连续工龄满十年。但教授、研究员以及相当这一级职称的高级专家,经所在单位报请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或中央、国家机关的部委批准,可以延长离休退休年龄,但最长不超过七十周岁。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女性副教授正常退休年龄为55周岁,对确因工作需要,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有较强的业务能力,本人又愿意继续工作的,经所在单位报请县一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可将退休年龄延长1-5年。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Ⅶ 事业单位女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是多少
事业单位女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是多少?事业单位女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是55,最新的政策可能也是60
Ⅷ 几岁退休
根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的规定,我国职工现行退休年龄是,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 [1]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5〕14号),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
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六十周岁退休。上述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五十五周岁时自愿退休。
(一)《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
第四条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 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一)《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已到离退休年龄未办离退休手续人员调整工资问题的通知》(国发[1990]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关于调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文件(国发〔1989〕82号)发出以后,不少地区和部门提出,这次调整工资前已到离休退休年龄的人员,一部分按规定办理了离休退休手续,另一部分由于各
种原因未办理手续,为有利于离退休制度的贯彻执行,避免在政策上出现较大的矛盾,建议对未办理手续人员的工资调整适当加以限制。国务院同意这一些地区和部门的意见,现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中,1989年9月30日前已到离休退休年龄,尚未办理离休退休手续的人员,可以根据国务院文件的规定参加工资普调,即在本人现行职务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一级工资。
二、上述人员普调工资后,原则上不再按国务院文件关于解决工资突出问题的规定执行。对其中个别因工作需要经组织批准留用继续工作、工资偏低、矛盾突出的,采取个别问题个别解决的办法,按现行干部管理权限审查批准后,可以参加解决工资突出问题,但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从严掌握,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理。
三、各类人员离休退休的年龄界限,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这项工作政策性强,关系到部分同志的切身利益,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思想工作,保证这次调整工资的工作顺利进行。
国务院
一九九〇年四月十九日
(二)《国务院关于延长部分骨干教师、医生、科技人员退休年龄的通知》(国发【1983】142号)
为了充分发挥现有骨干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促进教育、卫生、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并考虑到脑力劳动的特点,决定在一九九〇年前,对在上述单位工作的讲师、主治医师、工程师、农艺师、助理研究员以及具有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含中等师范学校)和高中毕业学历或经严格考核取得同等学力的、教学经
验丰富的中、小学教师中,确因工作需要,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有较强的业务带友能力,本人又愿意继续工作的,经所在单位报请县一级以上主管机关严格审查批准,可将他们的退休年龄延长一至五年,液悄延长后
的退休年龄,女同志最长不得超过六十周岁,男同志最长不得超过六十五周岁。不符合上述蠢埋槐条件的其他人员的退休年龄,仍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上述延长退休年龄的人员中,担任行政领导职务或管理职务的,在达到国家统一规定的退休年龄时,一般应当免去其行政领导职务或管理职务,使他们集中精力继续从事专业工作。
本通知下达前已经退休的不再复职。如确因工作需要,本人愿意且身体健康的,各单位可临时聘请他们工作。聘请条件及受聘人员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本通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解释。
(三)《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5〕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分高等学校党委:
为充分发挥女领导干部和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经研究并报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现就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含正、副高级,下同)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通知如下。
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六十周岁退休。
上述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五十五周岁时自愿退休。
年满六十周岁的少数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延长退休年龄的,仍按照《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3〕141号)、《人事部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人退发〔1990〕5号)有关规定执行。
凡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不适用本通知,不予追溯。
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政策,社会关注度高,政策性强,涉及干部人才的切身利益,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领导,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政策平稳落实。
六、本通知自2015年3月1日起执行,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5年2月16日
Ⅸ 高校中女教授(正高)的退休年龄如何规定
女教授(正高)60周岁退(离)休
1、高级专家离休退休年龄,一般应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2、对其中少数高级专家,确因工作需要,身体能够坚持正握告枝常工作,征得本人同意,经下述机关批准,其离休退休年龄可以适当延长。
3、副教授、副研究员以及相当这一级职称的高级专家,经所在单位报请上一级主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但最长不超过六十五周岁;
4、教授、研究员以及友颤相当这一级职称的高级专家,经所在单位报请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或中央、国家机关的部委批准,可以延长离休退休年龄,但最长不超过七十周岁;
5、学术上造诣高深、在国内有重大影响的杰出高级专家,经国务院批准,可以暂缓离休退休,继续从事研究或著述工作。
(9)女性专家退休年龄扩展阅读
一、正高级教授延长退休年龄遵循的原则
1.确因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工作需要。
2.本人自愿,身体健康。
二、延长退休年龄的期限
1、一般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每次可申请延长退休年龄1至2年,可以延长至65周岁。
2、到退休年龄的暂不办理退休手续,工龄连续计算,任期(聘期)届满后再按有段敏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参考资料
网络-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Ⅹ 男女领导干部规定退休年龄是多少
男60岁,女55岁。
劳动岩前和社会保障部1999年3月9日发布了《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通知指出: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10)女性专家退休年龄扩展阅读:
处级女干部延至60周岁退休
包括事业单位高级职称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55岁也可申请自愿退休
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备亩障部2015年3月联合下发通知明确,县处级女干部(包括正、副处级)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六十周岁退休。
通知指出,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六十周岁退休。
据悉,此前县处级女性干部和女仿枣森性高级专家与男性同龄退休也有相关政策规定,但在全国各地方执行情况不统一。此次通知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通知也并非“一刀切”,其中指出,上述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五十五周岁时自愿退休。
对于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不适用通知,不予追溯。据悉,此通知已于今年3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