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退休工资如何计算 退休工资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退休工资如何计算?退休工资=基础退休工资+个人账户退休工资。个人账户退休工资=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基础退休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接下来我就来详细介绍一下关于退休工资的相关知识。『贰』 退休工资如何计算
退休工资怎么计算
根据最新的退休工资计算办法,职工退休时的退休工资由两部分组成:
退休工资=基础退休工资+个人账户退休工资
个人账户退休工资=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退休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退休工资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0.6,高限为3。因此,在退休工资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退休工资就会越高。退休工资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退休工资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退休工资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基础退休工资,况且,个人退休工资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领取得越多,相对于交费来说,肯定更加划算。
例如:根据上述公式,假定男职工在60岁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时,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退休工资=(4000元+4000元×0.6)÷2×15×1%=48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退休工资=(4000元+4000元×1.0)÷2×15×1%=6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退休工资=(4000元+4000元×3.0)÷2×15×1%=12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40年时,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退休工资=(4000元+4000元×0.6)÷2×40×1%=128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退休工资=(4000元+4000元×1.0)÷2×40×1%=16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退休工资=(4000元+4000元×3.0)÷2×40×1%=3200元
个人退休工资=基础退休工资+个人账户退休工资=基础退休工资+个人账户储存额÷139
平均缴费指数就是去年你按1000基数缴纳,而社会当年平均工资2000那你的当年指数就是0.5,把每年的算出来平均,很容易,到时候你自己都可以计算多少养老退休金的。
企业职工退休后的工资由两部分组成,即个人账户退休工资和基础退休工资。所以,在计算退休工资的时候,就需要对这两部分进行计算。大家可以根据小编整理出来的内容计算一下自己大概会获得多少的退休工资,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或者进一步的需求,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叁』 退休工资如何计算
退休工资计算方式如下: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乘以缴费年限乘以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乘以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乘以1.2%:
4、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上述各项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肆』 退休工资怎么算
一、退休工资的计算方式
当前,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是指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给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平均缴费指数×退休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平均缴费指数=各年度缴费指数/缴费年限;
缴费工资指数=当年缴费工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是指根据参保人员退休时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计算出来的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不是指某个退休人员实际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月数(因为在退休时无法预计),而是根据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测算出来的一个假定的指标。
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储存余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
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国发[2005]38号文件实施后退休的参保人员属于“中人”。由于他们以前个人账户的积累很少,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发放办法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具体制定的办法执行。
以四川省为例: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未建立个人账户的累计缴费年限×1.3%(计算系数)
在企业人员退休工资的组成中有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这两部分的钱才能构成一个退休人员的月基本退休工资。其中,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十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本人缴费年限)×1%。而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二、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
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缴纳的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特殊工种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1997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1998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累计满15年;退休后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缴费年限累计不满上述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在企业人员退休工资的组成中有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这两部分的钱才能构成一个退休人员的月基本退休工资。其中,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十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本人缴费年限)×1%。而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伍』 退休工资怎么计算
退休后退休工资的计算方式:
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公式: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陆』 退休工资如何计算
企业职工退休工资的计算办法是,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而言,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柒』 湖北随州市2012年男性退休的灵活就业人员退休金是多少
退休金是1000元
灵活就业老李每月需要缴纳500元的养老保险费用,缴纳的费用只有200元,进入个人养老金账户,社会统筹账户也是由自己出钱负责。 而等到退休年龄之后,每月也能够领取1000元的退休金。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由选择缴费基数。按照2019年国家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从60%~300%的缴费基数上下限中任选一个作为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一般会受到照顾。绝大多数地区的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是按照20%确定的,杭州出现过18%的情况。烟台等很多地区还专门开发了没有个人账户的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同时降低缴费比例,以减轻个人负担。
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就是缴费钱数。比如青岛市2018年的60%社平最低缴费基数是3185元,2019年是3269元,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是20%,这样灵活就业人员单缴养老保险每月就需要缴纳637元和654元。
实际上我们养老保险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只不过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而已。总体来讲,现在我们养老保险缴费以后,生成的养老金待遇只有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我们每缴费一年都会增加一年的待遇。
基础养老金等于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按照60%基数缴费,实际上缴费指数就是0.6。这样缴费一年,基础养老金等于0.8%的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如果是15年,自然基础养老金就是12%的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了。
『捌』 退休工资如何计算
退休后退休工资的计算方式: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第五条 不具备退休条件,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应该退职。退职后,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四十的生活费,低于二十元的,按二十元发给。
『玖』 退休工资如何计算
退休工资=基础退休工资+个人账户退休工资。基础退休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退休工资=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