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退休保障 > 税务局离退休人员社保双轨并行制度

税务局离退休人员社保双轨并行制度

发布时间:2023-04-23 12:20:23

A. 湖南省直机关养老保险中心

法律客观:

企业离退休人员如果感觉目前领取养老金的银行不方便,或对其服务不满意,可以变更银行;省内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可即时办结。日前,湖南省社保局向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作出以上承诺。从2008年起,省社保局开始试点离退休人员自主选择银行领取基本养老金,随后长沙等市州也开始推行。但仍有部分边远地区离退休人员要到指定银行领取基本养老金,非常不方便。省社保局今年向社会承诺,企业离退休人员如果对目前的养老金领取银行感觉不方便,或对其服务不满意,可以变更银行。为解决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难的问题,湖南省去年首创通过面部识别方式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今后,离退休人员可到具备条件的互联网络场所进行远程视频认证。全省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免费提供远程视频认证服务。为方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方便快捷转移,省社保局承诺:办理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可即时办结;办理跨省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转出方从收到对方省转入地接受函、转入方从基金到账之知枝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另外,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可委托银行并签订协议,由银行代理缴纳企业养老保险费。知识延伸——认识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亦称国家基本养老保险伍禅,它是按国家统一政策规定强制实施的为保障广大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在我国,90年代之前,企业职工实行的是单一的养老保险制度。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提出:"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从此,我国逐步建立起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在这种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中,基本养老保险可称为第一层次,也是最高层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在2013年2月27日召开的全腔猛尘国社保工作会上说,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人数目前已达到4.84亿人。 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在世界上首创的一种新型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个制度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上采用传统型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模式,即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社会互济;在基本养老金的计发上采用结构式的计发办法,强调个人帐户养老金的激励因素和劳动贡献差别。因此,该制度既吸收了传统型的养老保险制度的优点,又借鉴了个人帐户模式的长处;既体现了传统意义上的社会保险的社会互济、分散风险、保障性强的特点,又强调了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和激励机制。 这一概念主要包含以下三层含义: 1、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这里所说的“完全”,是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脱离为特征的;所谓“基本”,指的是参加生产活动已不成为主要社会生活内容。需强调说明的是,法定的年龄界限(各国有不同的标准)才是切实可行的衡量标准。 2、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3、养老保险是以社会保险为手段来达到保障的目的。养老保险是世界各国较普遍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在世界上首创的一种新型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个制度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上采用传统型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模式,即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社会互济;在基本养老金的计发上采用结构式的计发办法,强调个人帐户养老金的激励因素和劳动贡献差别。因此,该制度既吸收了传统型的养老保险制度的优点,又借鉴了个人帐户模式的长处;既体现了传统意义上的社会保险的社会互济、分散风险、保障性强的特点,又强调了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和激励机制。这一概念主要包含以下三层含义:1、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这里所说的“完全”,是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脱离为特征的;所谓“基本”,指的是参加生产活动已不成为主要社会生活内容。需强调说明的是,法定的年龄界限(各国有不同的标准)才是切实可行的衡量标准。2、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3、养老保险是以社会保险为手段来达到保障的目的。养老保险是世界各国较普遍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B. 养老保险双轨制是什么意思

指有两套并行的养老金体系,一套是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的退休制度,由财政统一支付养老金;另一套是社会企业单位的“缴费型”统筹制度,是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

养老保险双轨制出台背景:

1、从1995年起,企业退休人员的退休金调整按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40%—60%调整,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则按同级在职职工工资增长率的90%调整。

2、公务员退休金增加还受益于1993年和2006年两次工资改革,特别是2006年“工资套改”主要体现在工龄和职务上:工龄越长,职务越大,则涨幅越大,退休工资也按照这个涨幅得到了较大的提高。

(2)税务局离退休人员社保双轨并行制度扩展阅读:

机关事业单位退下来的养老金和企业人员退下来的养老金,具体讲表现为三个不同:

1、一是统筹的办法不一样,即企业人员是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机关事业单位的则由国家财政统一筹资;

2、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样,即企业人员由自筹账户上支付,而机关事业单位则由国家财政统一支付;

3、三是享受的标准不一样,即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标准远远高于企业退休人员,差距大概是3~5倍。养老金待遇最高相差50倍,从被访者来看,最低为200元,最高为10000元。

C. 退休返聘社保规定

在实践中,某些公司可能因为业务发展需要,决定要返聘一些已经退休的专家回来工作。然而返聘退休人员,会涉及较多的法律问题。比如,退休返聘人员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吗?下面我将为大家详细正亮高说明,希望会对您有帮助。
退休人员返聘公司需要交社保吗
各地并未明确强制规定受聘单位必须要为退休返聘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其中南京、厦门、北京等地已明确指出不予受理或排除,而上海及中办发〔2005〕9号文件,规定了离退休人员发生工伤可参照执行。
关于是否为退休返聘人员缴纳社会保险问题
社会保险中主要考虑工伤保险和养老保险,故针对此二者进行分析,
(1)关于工伤保险方面: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及《江苏省实施办法》中均没有规定返聘的离退休人员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不少地方规定明确排除了离退休人员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如:《南京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29条规定:“家庭(个人)雇佣的人员、到单位实习期间的在校生、离退休仍在工作的人员不属于工伤保险调整范围。”
《厦门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19条第(三)项则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聘用的离退休人员属于工伤待遇的排除范围,其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
《北京市实施办法》第21条规定:“工伤认定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一)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超过1年提出申请的;(二)受伤害人员是用人单位聘用的离退休人员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三)属于《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情形的。”
不过也有部分地方,如《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62条规定:“用人单位聘用的退休人员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参照本办法规定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人事部、科技部、劳动保障部、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国科协关于进一步发挥举尺离退休作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9号文件)第4条中也规定:“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工作期间,因工作发生职键凳业伤害的,应由聘用单位参照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标准妥善处理;......有条件的聘用单位在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为聘请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购买聘期内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从上述中可见,各地并未明确强制规定受聘单位必须要为退休返聘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其中南京、厦门、北京等地已明确指出不予受理或排除,而上海及中办发〔2005〕9号文件,规定了离退休人员发生工伤可参照执行。
(2)关于养老保险方面:
退休返聘人员无需再缴纳养老保险。因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44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由此观之,立法者认为:因退休而终止的劳动合同意味着劳动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终止,否则无需强行终止期限未届满的劳动合同,但其前提是劳动者退休时能够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原劳动部《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也明确:“离退休人员若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被再次聘用时,应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D. 企业聘用退休人员规定

“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2、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3、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
4、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一、企业录取已退休人员,需注意以下事项:
1.聘用退休年龄的员工,签订的是《退休返聘协议》,根据社保局的规定,该类员工无法参保(社保机构停止参保)
2.如员工工作期间发生意外,无法按工商程序办理,同时员工的医药费,需企业友好协商,但无需企业全额支付。
3.如遇见纠纷属民事纠纷,非劳动法范畴。
二、退休返聘人员与企业之间的用工关系属于劳动用工还是劳务用工?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要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的,已经不属于《劳动合同法》中所规定的劳动用工人员。且《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中的规定,如企业与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或已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三、企业支付给退休返聘人员的报酬属于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
根据税法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单位是否为离退休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也不再作为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条件。
四空逗、单位聘请退休返聘人员是否还需缴纳统筹部分社保?
一般情况下,企业应根据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计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如果不是国家统计局文件明确规定的不作为闭亏族工资收入统计的项目,都应该作为社保的缴费基数。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学校外聘教师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京地税个[2006]17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所称的“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二、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轿弊,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三、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
四、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13.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E. 怎样办理养老保险的多个账户合并

在同一个城市里,养老保险可以自动合并。

养老保险两个帐户合并时,对于没有发生重叠的合并计算,发生重叠的部分由本人选择一个,另一个帐户属于个人缴费部分退还本人。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合并

办理条件:

参保职工在同一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账户。

申请材料:

1、《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合并申报表》;

2、合并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程序:

1、受理:个人账户处理岗位受理并审查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资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并告之申请人一周之后在信息平台上查询合并结果;因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并当面告知理由。

2、办理合并:个人账户处理岗位在信息系统中办理个人账户合并。

3、复核信息:征缴岗位复核人员合并资料和合并信息。

4、资料存档:资料存档岗位将申请人提供的资料整理、存档。

(5)税务局离退休人员社保双轨并行制度扩展阅读:

养老金“并轨”:指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和企业职工一样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其目的在转机制,而非降待遇,改革可能需要财政的大力支持,适当调整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水平,弥补因个人缴费而增加的支出,维持改革前后职工的基本生活水平。

双轨制——企业养老金和事业养老金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现在的事业养老金比企业养老金高出3倍左右,人们的呼声很高一致要双轨制并轨)。

2012年3月,这一制度在全国“两会”上引起代表委员们的关注和热议,对当前的养老体制进行改革、取消养老金“双轨制”的呼声高涨。2013年12月,人社部确定养老金双轨制并轨方案。

2014年12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

F. 如何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

一、清醒认识社会背景和发展趋势
(一)老年人口占比越来越高。我国已经进入“长寿时代”,人口老龄化问题已经从5年前学者口中的热门话题,转变为当今社会可持续发展不可忽视的现实问题。老年人群体越来越庞大,社会力量不可忽视,特别是广大离退休干部,他们既是党的干部,也是社会老年人的组成部分,同时知识水平和文化层次相对较高。所以,加强对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是创新社会管理中“积极老龄化”必不可少的环节。
(二)养老金社会化管理的趋势不可逆转。2015年,我省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目前,正在逐步转变离退休金的发放方式。一旦养老保险体系走上正轨,施行养老金“双轨并行”制度,全面推行社会化管理。广大离退休干部突然从体制内被转变到体制外,思想上容易出现“空窗期”,产生负面情绪,一定程度上影响和谐社会建设。
新形势、新变化既是对党执政兴国能力的考验,也为基层离退休干部工作者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提出了新的考验。
二、基层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惑与问题
一方面,对基层老干部局工作职能上的困惑。重离休,轻退休。重生活待遇,轻政治待遇。党建工作职能不明确,老年大学建设被视为“副业”。当然,这些困惑不是一开始就存在的,而是随着社会变化而逐渐产生的,虽然不是什么大的社会矛盾,但时常让我们基层老干部的工作人员感到困惑,我们老干部局的工作重心和工作方向到底在哪里?到底要往哪走?
另一方面,来自基层离退休干部的困惑。以我市资兴市为例,资兴市自2003年以来,在全市养老金全部进入社保系统发放的基础上,探索利用社区资源管理离退休干部,统一将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正科级及以下退休干部职工党组织关系划转到社区管理。现在,形成了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公安局党支部负责其部门离休干部及副处级以上退休干部的党组织活动;离休干部参加原单位党支部活动;科级及以下退休干部职工参加社区党支部活动的局面。由于各单位各社区党支部在精力、物力、财力、场地等方面存在一定差距,党支部活动的组织开展存在脱节的现象,导致参加社区党支部的退休干部意见比较集中,要求参加原单位党组织活动,并在原单位建立离退休党支部。
目前,我市除资兴市以外的其余县市区包括市直,没有全面推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离退休干部的日常管理和参加党组织活动都是由各级老干部局和离退休干部原单位负责,所以资兴遇到的问题在其他地方表现并不突出。但是,资兴市面临的困惑,是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在改革中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当然,以上的困惑是基层老干部工作的现实纠结,也是中央对新时期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新思考的落脚点。
三、文件中的新变化
相较于2008年中组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组发﹝2008﹞10号),中央文件从指导思想、结构形式、侧重板块和具体要求等方面都有所变化和调整。
(一)从指导思想上看。广大离退休干部不仅仅是“宝贵财富”,更是“重要资源”、“重要力量”。财富是用来收藏和保护的,而资源和力量更需要科学开发、合理利用。
(二)从结构形式上看。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框架已稳,更强调在“精、细”二字上丰富内涵。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应“顺应老龄事业发展趋势,坚持社会化管理服务方向。”同时,将加强离退休干部活动阵地、学习阵地建设纳入到完善和创新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中,为老干部(老年)活动中心、老干部(老年)大学正名。
(三)从侧重板块上看。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明确“不可为”。增强了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的实操性,明确规定了领导选配、设置方式、组织培训、经费保障、工作补贴到党费缴纳方式、党员互助等方面的内容。将针对性和时效性作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落脚点。
(四)从组织领导上看。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只会加强,不会减弱。从文件的具体变化中可以体现出来,2008年“要建立健全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指导和协调”,2016年“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2008年“有关部门在制定出台涉及离退休干部利益的政策规定前,要征求老干部工作部门的意见”,2016年“把离退休干部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2008年“逐步实行地方党委老干部局局长兼任同级党委组织部副部长”;2016年“全面实行地方各级党委老干部局局长兼任同级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意见》的出台,不仅表明中央已经清醒的认识到人口老龄化的不可逆、社会化管理的必然和党员脱岗后党组织生活“空窗期”等现实问题。更是为基层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面临的纠结和“无能为力”指明方向,明确要求。作为基层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者,更应增强政治敏感性,提升自信心,在精细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和开创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的工作中实现自我认同感和部门归属感。配合中央“积极老龄化”这盘大棋,走好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这步先手棋。

G. 上海社保退休政策规定

法律分析:
外地户口上海退休细则如下:1、在上海缴纳社保满15年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到各区县社保中心办理退休证相关手续,并在指定银行办理养老金账户,每月按时将养老金汇入账户。如果超过15年未缴,上海的社保可以转入当地社保,只有一定比例才能转出缴纳当地社保基金,享受当地社保金额;2、外地退休人员不能像上海退休人员一样每年都加养老金。上海的养老金制度是分享改革成果,适当补贴上海退休人员;3、对于知青、支内、支边的、上山下乡等到外地的,退休后现在回上海户口的,此类人员可能有补贴政策;4、开前悔始办理退休人员补充医疗保险登记。没有在单位处理过,或者没有失业、共保等单位的,可以到居委会处理。

法律依据: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六条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四)基本养丛悔激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渗袜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H. 社保双轨制度是什么意思

养老金“双抄轨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
养老金“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双轨制”的弊端越来越明显,同等学历,同等职称,同等职务,同等技能,同等贡献的人因退休时的单位性质不同,退休金也不同,企业比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养老金低两三倍。
2012年3月,这一制度在全国“两会”上引起代表委员们的关注和热议,对当前的养老体制进行改革、取消养老金“双轨制”的呼声高涨。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养老金“双轨制”的退休制度:企业职工实行由企业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的“缴费型”统筹制度;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退休金则由国家财政统一发放。这种“双轨制”使得企业退休职工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养老金收入上的差距较为明显。
随着养老双轨制的运行,它所造成的社会不公以及对社会就业平衡和人才合理流动的严重影响逐渐显现,改革已经很急迫。

I. 什么是社保双轨制

什么是社保双轨制?这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其含义是不一样的。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个人观点。
第一,社保的双轨制实际是指退休制度的双轨制。
过去我们常说的双轨制,其实并不是社保的双轨制,而是退休制度的双轨制。所谓退休制度的双轨制,是指在2014年10月1日之前,当时我们国家实行的是两种退休制度。即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不用缴纳社会保险,而是按照退休年龄来办理退休。只要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就变成了铁饭碗,只要没有犯大的错误,工作了一定的年限,到了退休年龄,都能按月领取退休金,而且退休金的计算是按照本人在职时实际工资的总额,根据工龄长短的比例来计发的,退休金列入当地政府财政预算,全部由财政来支付;而企业工作人员,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职工在职期间,必须按照社保法的规定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达到最低15年,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才能符合办理退休的条件,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由于这两种退休制度并存,不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拿着高额的退休金,而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职工,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却拿着比较低的养老金,这就是退休制度的“双轨制”。
第二,我国退休制度的并轨制度。
2015年1月,国务出台了《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即国发(2015)2号文件,作为国务院2015年的2号文件,就是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说明国家对以前退休双轨制改革的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根据改革的方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2014年10月1日起,全部纳入社保缴费体系,但是本着平稳过渡,有序推进的原则,将不同时期参加工作和退休的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即老人老办法,中人中办法,新人新办法。改革前退休的人员,按照老办法办理退休,制度实施前后参加工作和退休的人员,按照中人的办法办理退休,在按照新办法办理退休的同时,要给予一定的过渡期;新办法实施后参加工作的人员,完全按照新制度办理退休。按照新办法办理退休的人员,其性质和企业职工办理退休的方式完全一致,都是需要按照社保法的规定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达到15年以上,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退休金的组成和计算方法和企业职工退休完全一致,退休金变成了养老金,这就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由双轨制变成单轨制的进程。
第三,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并不能完全消除养老金的差别。
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后,对于所有的城镇职工都是实行一样的缴费制度,一样的退休政策,一样的养老金的计算方法。这里所说的城镇职工,既包含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也包含了企业单位职工。养老金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职工一样,都必须要按时缴纳养老保险,今后才能办理退休,领取基本养老金。但是由于缴费基数、缴费指数、缴费年限、个人账户余额的不同,其实二者的养老金水平还是存在差别的。虽然存在差别,但是在同一种制度、同一种缴费模式中个体之间存在的差别,这种差别永远会存在。同时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缴纳的职业年金属于强制性的,而企业单位的企业年金是属于自愿模式,所以在年金的差别更是巨大的。在职工养老保险体制机制改革的基础上,国家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也进行了改革,将原来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合并为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由于缴费方式、养老金的计算方式等不同,职工养老保险和新的居民养老保险成为我国当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种类,给城乡居民增加了选择养老保险种类的余地,这是我国养老保险体现“多层次、广覆盖”具体体现。由于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的存在,很多人将这成为新形势下“社保双轨制”,这就是不同历史时期双轨制不同含义的原因所在。
综上所述,我国社保的双轨制,实际就是退休制度的双轨制,随着2014年10月1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面纳入城镇职工社保体系,标志着我国退休制度双轨制模式的终结,统一的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开始形成;同时由于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两种养老制度的并存,新的“双轨制”也在同时运行。

阅读全文

与税务局离退休人员社保双轨并行制度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妇科健康体检多少钱 浏览:220
贵阳最低养老金 浏览:970
如何让老人后背有力 浏览:469
老年人突然脚发软 浏览:30
幼儿妇幼保健站体检多少钱 浏览:287
医院自助机怎么交体检费 浏览:334
盈江县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浏览:742
退休后死亡后的社保领取 浏览:221
50岁女腿软 浏览:842
多少孩子的天赋毁于父母的 浏览:18
老年人脚肿尿不出来怎么办 浏览:381
退休后社保可以异地领取吗 浏览:772
2021邯郸养老保险上调多少 浏览:710
养老保险单位与个人的退休年龄 浏览:286
最新工勤人员退休工资 浏览:63
浙江宁波退休工资调整 浏览:528
孝敬父母的日记10字 浏览:802
50岁精子异常 浏览:770
北京卫视养生堂讲老年痴呆视频 浏览:891
国外老人家怎么称呼 浏览: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