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多地交社保有冲突吗 多地交社保退休后会自动合并吗
多地交社保有冲突吗 多地交社保退休后会自动合并吗
社保是就业单位帮忙缴纳的,每一个职工都不需要自己去办理。在社保缴纳到一定年限之后,用户就可以享受到相关的退休保险,领取退休金更是常有的事情。为此不少用户想要进行多地缴纳,以获取更高额度的退休金。那么,多地交社保有冲突吗?
多地交社保有冲突吗?
在同一时间内,社保是不能多地缴纳的,是存在冲突的。社保是社保体系的重要一部分,在不同的时间用户可根据自己所在的工作地按照标准缴纳社保。参保人在两地以上同时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经办机构负责按法规清理。
多地交社保退休后会自动合并吗?
多地交社保退休后不会自动合并。现在养老保险并没有实现全国统筹,在多个地方参加社保退休后社保是不会自动合并的。但凡是出现了多地缴纳社保情况的用户,可以去社保局提出社保转移,然后合并在一起办理退休。
对于退休职工来说,社保转移在一起,宴空如果符合退休条件就可以办理退休手续了。通常情况下,者中在退休地区养老保险晌嫌瞎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才有机会办理退休。不管用户在多地参加社保,最后到退休时只需要在养老金领取地提出一份申请。
㈡ 社保局人员不告诉我真实应该退休证策导致我退休工资受到严重损失怎么办退休后7年了发现自己已经被误能要
退休政策执行几十年了,还需要别人告诉?
人社局是负责政策解答和宣传的,不是社保局。
㈢ 退休争议找什么部门
法律分析:休工资有异议可以到当地的社保局进行反馈,国家工作人员在社会保险管理、监督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九十二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泄露用人单位和个人信息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给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三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社会保险管理、监督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九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和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
㈣ 单位没交社保还串通社保局造假办了养老医疗手册,到了退休年龄无法办退休,劳动监察说过了时效该怎么办
哪来的劳动监察。。。劳动局吗?
这种事情,先准备好材料申请劳动仲裁。至于你说的监察中国貌似没这个具体职能部门。
仲裁失败,走司法程序。如你所诉属实,应该仲裁就有结果。
办理条件
1、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2、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 (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3、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4、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5、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由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
至于所谓实效,按你的纠纷,属于养老纠纷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三)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
也就是说,当发生养老保险争议时,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委裁决,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判决。
㈤ 退休职工状告社保局,应该走什么法律程序!
1、建议你去查一下退休工资调整的文件,国家社会保障网站应该能够查询;
2、建议不要起诉社保局,一般来说这是行政诉讼,起诉后胜诉的几率较小,只有你找到明确的法规才有机会。
3、现在诉讼主要是对个人的心理影响较大,建议还是谨慎为之。
㈥ 退休有争议社保局不批怎么办
看一下办不了退休的原因,有可能是年龄没到,有可能是没有缴纳15年。
如果是因为单位拖欠社保的费用而造成你无法办理退休的相关手续的话,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协商让单位将拖欠的社保费用补齐,当社保的费用补齐之后你缴费年限达到一定的要求你就能够去办理退休的相关手续,然后享受到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了。
如果是因为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没有满足15年而造成没有办法办理退休的手续,如果在当地已经缴纳了10年的社保,那么就可以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然后继续缴纳社保的费用,等缴纳满15年之后就能够办理退休的相关手续。如果是属于当地的户籍的话,就可以将自己的社高判保转移到社保所然后继续参保。。
一、办理退休手续流程
1、到社保服务中心办事大厅预约,按预约时间和窗口排队办理退休审核手续;
2、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的窗李旁口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3、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符合退休条件的,请带退休审批表、本人身份证到个人缴费窗口修改基础信息,确认缴费情况。
4、到指定银行办理养老金代发借记卡。
5、办理完退休手续的次月底到社保局基金审核科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计算表》
二、办理退休的材料
职工办理退休手续需要的材料有:公民的居戚扰改民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证件照、存档证、就失业证和社会保险公司的历年缴费单等等;因病提前退休的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应当提供劳动能力鉴定、医疗鉴定等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㈦ 办理退休息养老保险金时发现以前单位欠交六年社保现在怎么办打官司或能补交吗
有二条途径可以去试虚衫试解决。一是:以原单位协商,让原单位出面给你补齐这6年的养老保险(这是在你没有累计缴满15年的前提下,要争取的一种枝陪方法)。二是:上诉法律,告原公司违法,争取要回原6年的社保金额(你已累计缴满猛誉蠢了15年,想要回这6年的经济“损失”)。
㈧ 退休后找到充分证据可补工龄。社保局愿意纠正。但退休局不同意,怎么办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没有所谓的退休局,审批退休和更专改工龄核准,属于行政行属为,一般是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如果符合法律规定,且证据充分,人社局不予批准的,可以向上一级人社局或者人社局所属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社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社保局只是社会保险业务的具体经办机构,根据人社局核准的工龄计算和发放退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