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到退休年龄不幸去世,养老缴费的个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额返还。如果没到退休年龄,去世了的话,其养老金是可以由其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的。具体来说是:如果参保人员退休前死亡的,想要继承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那么就首先要办理死亡手续,死亡手续办理完成后,相应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和建立个人账户前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亮镇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皮歼力的,可以敬握粗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B. 还未退休就去世了,之前交的养老金怎么办
没到退休年龄去世喊消缓了养老金不可以领取。分析如下:1、没到退休年龄去世了,则其缴纳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作为死者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2、由于其尚未到退休年龄就去世了,所以是不可以领取养老金的。一、没买养老保险的可以一次性缴。分析如下:1、用人单位因用人单位原因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郑模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2、确认后可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二、养老保险个人的缴纳方式有以下:1、可以选择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也可以选择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总之,如果参保人员退休前死亡的,想要继承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那么就首先要办理死亡手续。个人缴纳社保,可以以灵活就业者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社保缴纳人去世后,自己缴费部分的养老保险,其本金和利息是可以被继承的,或者可以指定他人全额取出。统筹部分的养老金,作为福利部分,不能享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桥仔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C. 人还没退休就去世了怎么办
若所缴纳社保的参保人未到其退休年龄便已去世,其个人账户中的所有养老金缴纳本金、利息和国家毕旦森津贴将会为其法定继承人所有。一般情况下的社保,也就是养老保险分为两种,一种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种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手亩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迟塌贴相结合。
第二十一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二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D. 未到退休年龄就死亡的家属可领哪些
未到退休年龄就死亡的家属可领的补助如下:
1、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2、丧葬补助费。职工因工死亡的,以及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导致死亡的、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的丧葬费用补助;
3、一次性抚恤金,对于这一金额各个地区的标准是不同的,有些地区是按照上一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放10个月或者20个月;
4、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5、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 社保已交没到退休年龄人去世了怎么办
交社保没到退休年龄就去世了,处理如下:
1、其养老金是可以由其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的。
2、想要继承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首先要办理死亡手续,死亡手续办理完成后,相应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和建立个人账户前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
职工因公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如下:职工因工死亡,按照下列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直系亲属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给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首次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得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本人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视同工伤死亡的支付48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因工死亡的支付54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因抢险救灾、见义勇为等死亡的支付60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F. 交了20多年社保没退休死亡了
社保,是我们每个公司都该给员工购买的。那么,对于没退休去世社保怎么办的这个问题,大家是否有所了解呢?下面我整理了一些相关没退休去世社保怎么办的内容和大家分享,欢迎大家的阅读,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G. 没到退休年龄人去世社保怎么办
没到退休年龄人去世,死亡职工的个人账户余额加利息全部作为遗产,由继承人或者受益人继承。需办理如下相关手续:
1、出具所在单位证明,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
2、提供“死亡证明”(由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
3、提供收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收款人必须是死者法定继承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结婚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4、提供收款人银行户头和帐号(农-行开户的个人结算账户)。
退休死亡人员的亲属到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保险关系科领取《城镇离退休人员死亡登记表》,进行申请。
职工因公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如下:
职工因工死亡,按照下列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直系亲属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给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首次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得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本人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视同工伤死亡的支付48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因工死亡的支付54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因抢险救灾、见义勇为等死亡的支付60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H. 没到退休年龄死了丧葬费和抚恤金能拿多少
没到退休年龄死了丧葬费和抚恤金的发放标准具体如下:
1、抚恤金。以死者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或退休费)为基数,病故发20个月;因公死亡发40个月;烈士发80个月;
2、丧葬费。按死者去世上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正常死亡发6倍;因公死亡和离休人员发10倍。
丧葬费领取流程具体如下:
1、带上相关资料,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具体资料如下:
(1)户口本;
(2)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
2、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所提供的单据给当事人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部门)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
3、如子女办理调档,得先让死者配偶写出委托书,才能办理,其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会让将死者的户身份证、火化收据复印交予档案室。调出死者档案后,此时,手中还剩下两张收据。其中一张自己保存,拿着最后一张收据(火化收据)到死者所在的社区,让社区主任在收据背面盖上所在社区的圆印章。可以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
4、工作人员会根据提供的个人档案里的工资数据与电脑里的数据进行核对,核对后打出四张表,表的内容为丧葬费400元(地区略有不同)加上10个月的工资。办理该事的人会在四张表上盖上个人名章,后到社保大厅结算处进行复核后,再盖上复核的工作人员的个人名章,尔后再回到先盖章的地方让部门主管领导再盖上个人名章。办理完后,归还个人档案到劳动部门,归还档案后,让档案部门在四张表上再盖上圆印章,此时表有有三个个人名章和一个圆印章。其中一张存放在档案里,另处三张再送到社会保险公司进行结算;
5、工作人员会告之在办理完后的一个月后,全部丧葬费打到死者的工资卡中。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十一条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I. 没到退休年龄就身故了怎么领丧葬费
未到退休年龄死亡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给职工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非因工死亡的可以要求养老基金支付部分丧葬费、遗属补助金等。
企业退休职工在家死亡的亲属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
你可以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
未到退休年龄死亡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给职工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非因工死亡的可以要求养老基金支付部分丧葬费、遗属补助金等
有丧葬费,而且还有抚恤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资金还可以继承,并一次性退还给家属。
按照社保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如果属于因工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的执行,如果属于因病死亡的,按照社保法的规定的执行,总体上有三笔费用可以领取。
第一笔费用是个人账户资金余额。这个部分主要是个人缴纳社保费用以后计入个人账户部分的资金。如果属于在岗职工,单位缴费部分由于计入了统筹账户,这部分是不能继承的,属于社保统筹基金,但是个人缴费部分完全属于个人账户,这部分钱包括历年缴纳的本金、计入的资金利息等,参保人死亡以后,可以由家属或是法定的继承人继承,一次性支付给死者家属。
第二笔费用就是丧葬补助金,不是丧葬费。因为在死者死亡以后,丧葬费用还是比较高的,但是社保基金给予的只是丧葬补助金,而不是全部丧葬费用。丧葬补助金一般比较低,在重庆市就是每人2000元,丧葬补助金也是由社保金来支付。
第三笔费用就是抚恤金。抚恤金主要是支付给死者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不属于继承法规定的范畴,比如没有收入来源,靠死者生前的收入来供养的父母、妻子或是子女等。抚恤金的标准按照缴费年限来计算,按照当地公布的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标准作为计发基数,按照每缴费一年给予一个月的抚恤金,在重庆地区最高为15个月。
除了这三笔费用以外,如果属于单位职工的,用人单位还可以根据死者生前的情况,适当给予部分人道主义的帮助,比如组织员工捐款、工会给予一定的补助或是慰问金等,但这需要和用人单位协商,这是单位的自愿行为,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如果属于灵活就业人员,因为没有单位,所以除了以上三笔费用均由养老保险基金来支付以外,再也没有其他费用。
按照惯例,在办理完死者的身后事以后,如果属于单位职工,由单位协助家属在参保地所在地的社保局办理个人账户的退保、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手续,家属需要提交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直系亲属关系、公安部门户籍注销证明等方面的材料,如果属于灵活就业人员的,只能由家属自行到参保地的社保机构自行办理,提交的证明材料和单位职工死亡后材料相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J. 还没有到退休年龄就离世,社保怎样处理
缴纳社保的当事人还没到退休年龄就去世了的,其社保账户内的余额可以由其法埋滑定继承人进行继承;当事人个人社保账户的储存额,以及建立个人账户前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应当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绝肢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弯宏腊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