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60岁退休以后犯法判刑,服刑期满以后可以继续申领养老保险吗
退休前被判刑和退休后被判刑,基本上是两种概念。
退休前被判刑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有关连续工龄可以认定的视同缴费年限,这种连续工龄会全部被清零。养老保险缴费从2014年10月开始,这一部分缴费记录才不会被判清零。
至于原国企职工,由于1991年开始实施的养老保险制度,至今已经近30年,有关职工工龄清零的企业职工奖惩规定已经废止。主要看地方有没有相应的处理规定了,如果还有,连续工龄也会被清零。如果没有,对于退休的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是不受到影响的。
退休后被判刑,主要还是看刑罚的种类,立足的根本事实是否失去自由。
如果退休人员被判处 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被劳动教养 (劳动教养制度已废止)的,服刑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
服刑期满以后,可以按照服刑或者劳动教养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
服刑期间,基本养老金不调整。服刑期满以后,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2021年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4.5%,平均每人每月也涨130多元。如果错过几年的养老金调整,确实这一辈子的养老金水平会低不少。
如果退休人员被判处 管制 、 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监外执行的 ,可以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但 不参与每年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这也是相对惩罚的手段。
对于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 ,毕竟他们属于国家公职人员,处理可能会更严格一些。按照《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意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退休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取消元退休费待遇。刑罚执行完毕后的生活待遇,由原发给退休费的单位酌情处理。一般还是会继续发放的。
如果是说被采取强制措施,受行政刑事处罚的,如果以参加养老保险并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计发养老金,其待遇处理办法,按照国家有关养老保险的规定执行。也就是参照企业工人的方式执行了。
被判刑的犯人在职的则将开公职,其单烂枣告位也就不会再给其账户交社保了。已退休的在服刑期显然会中止养老金的发放。刑满释放后,成为正常公民。我想由于其己交过了社保,作为 社会 保险当然应恢复其社保养老金的发放。
60岁退休后犯法服刑,服刑期间停发养老金,期满以后,企业人员可以继续申领养老金,而公务员则不能!
是这样的,60岁如果已经办理了养老退休,但判刑入狱了,那么期间的养老金就会暂停发放,也不会参与养老金的正常调整。等到刑满释放后再继续发放,个人的养老金领取资格也会恢复。
但是对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来说,由于是国家公职人员,在处罚上一般会更严格一些,养老金的发放标准可能会有所降低。
这是针对办理了养老退休的人员来说,如果到了60岁没有办理退休手续,那么就需要在服刑期满后去办理,像公职人员存在视同缴费年限的话,那么这段视同缴费年限可能会清零,需要按照本人实际的缴费年限来计算养老金,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并不长,那么就可能面临延迟退休,需要个人继续缴纳养老保险,直至缴满15年后再领取养老金了。
@社保当家,感谢你的阅读。
6O岁退休以后犯法判刑,既停发:养老金,服刑期满以后可以继续申领养老保险吗?可以的,因为你是普通公民了,继续发放养老金的!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退休人员违法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缴费满15年以上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服刑期满后, 可以继续领取养老金。
政策依据:2001年3月国家劳动和 社会 保障部岩孙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44号)文件规定精神。
一、领取养老金人员
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并且不得参加养老金调整。
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以按服刑或劳动教养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且可以参加下一年度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二、领取退休费的退休人员
领取退休费的退休人员,退休后违法犯罪被法院判处刑罚后,未给予取消退休待遇的。
(一)判处拘役、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停发退休费,发给生活费,并饥明且不得参加退休费调整;刑满恢复退休费的发给,并且可以参加下一年度以后的退休费调整。
(二)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停发退休费,并且不得参加退休费调整,刑满后恢复退休费的发给,可以降低退休费额度,并且可以参加下一年度以后的退休费调整。
判刑就没了
服刑期间肯定要停发,服刑期满后成为正常公民,办了手续后可以继续发。
这里有个界碑。
如果退休前犯法判刑,是要开除公职的,意味着工作没了,工资随之也没了。
而六十岁退休后,就进入了社保程序。而进入社保程序不属于公职人员。享受养老金待遇是退休公民的权利。
如果退休后实施犯法受到审判,那么,在刑罚执行期间,是不享受养老金待遇的。但是,刑满释放,恢复了公民权利后,养老金还是正常发放的。除非是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就没有养老金了。
公职人员退休后犯法判刑,服刑期满是按以前养老保险金发放,期间不享受调整!
⑵ 被刑拘退休人员单位有义务告诉社保医保停发退休待遇吗
单位没有义务告诉社保局停发退休金的待遇。竖猛刑事拘卜饥留单位是要通知社保局的。某某人需要调查和迁出户口,这样的话社保局是当然知道情况了。如果是剧拘单位把你的户口迁出来了,也就是说你本人不在社区了,社区就不能给你发放一切待遇了。刑事型纤返拘留和所有的案件一样刑事案件人的户口要跟本人一起走的。
⑶ 60岁退休后犯事进去了,等64岁从监狱出来,还能领养老保险吗
60岁退休后犯事进去了,等64岁从监狱出来,还能领养老保险吗?下面就我们来针对这个问题进行一番探讨,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到有需要的朋友们。
被判刑的已退休企业员工,有关被依规判刑的已退休企业员工,在坐牢到期以后的养老保险金工资待遇,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44号)中十分明确地要求:“退休工作人员被判刑期及以上酷刑的,坐牢期内停收基本养老金,坐牢到期后可以按坐牢前的规范再次发送给基本养老金,并参与之后的基本养老金调节。
退休工作人员被被判管控、刑期宣布判缓和监外执行的,可以再次发送给基本养老金,但不参加基本养老金调节。”即:坐牢期内完全停收;到期以后,按坐牢前的规范再次领到基本养老金;与此同时都不危害之后基本养老金一切正常的本年度调节。十分明显:我国对公务人员的惩治对策,要比企业员工严格得多。可谓是一着不慎,全盘皆输。
⑷ 到退休年龄了此人犯罪进了看守所,应该怎么办
到退休年龄犯罪的,仍然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正常情况收监服刑改造。
没有到年龄,从拘捕之日予以开除;如果涉及到养老金,交够十五年以上,在服刑期间中止发放;释放后继续发放。
⑸ 退休人员在看守所还发退休金吗
退休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 在服刑期间 停止领取退休金,出来后可以继续享受原来的待遇。 法律依据镇指棚是: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御则于2001年3月8日在答复黑龙江省劳动保障厅《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 养老保险待遇 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44号)规定:“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 基本养老金 ,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以按服刑或劳动教养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二逗慧(五) 公务员退休后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缓刑、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期间,停发退休费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费的60%计发生活费。刑罚执行完毕或缓刑考验期满不再执行原判刑罚的,按40%降低基本退休费,补贴按办事员确定。今后国家调整退休费时,按办事员的标准执行。
⑹ 人在看守所社保还能继续交吗
羁押期间一般不可以缴纳社保。具体原因是,已经参加机关事业单位社保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某些行政、刑事处罚的,在单位停发工资期间不计算工作年限,暂停缴纳社保。
被判缓刑、剥夺政治权利的,暂停基本养老保险,保留个人账户;恢复政治权利后,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服刑期间可以交社保吗?
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后可以继续交纳社保。国家对服刑人员养老保险有相应的规定,职工被判刑或劳教的,服刑或劳教期间,个人帐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予以保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五条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大宏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物乎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滚蚂册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