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退休时补缴社保的最新政策
退休时补缴社保的最新政策如下:
1、按年补缴。按照规定男性60岁退休,女性50岁退休。很多人到了退休年龄,但缴纳的社保还差几年才能缴满15年。针对这类人群,可以补缴齐费用之后再办理退休手续,然后按月领取养老金。需要注意的是,根据补缴期限长短,须缴纳一定的滞纳金。
2、延迟退休。达到退休年龄后,社保缴费时间不足15年的,除第一条按年补足外,还可以继续缴纳社保,直到缴费满15年。到退休年龄后,缴费时长最多可延迟5年。
3、转为居民社保。如果缴费时长不足15年,但又不想按年补足,可以选择转为居民社保。居民社保在待遇上是低于职工社保待遇的。
4、一次性补缴。该政策暂时只针对特定群体,需要达到下列三项条件之一,即可选择一次性补缴。当地户籍并未缴纳社保人员,而且属于1961年至1982年下乡的知青。2011年以前的国企或者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2011年以前本地户籍,且参加过社保并退休的人员,要求男性年龄在65岁以上,女性年龄在60岁以上。
② 北京社保可以补交吗怎么补交
北京社保可以补交。补交方法如下:
1、如果自己的社保是属于企业应该缴纳,但是没有给自己缴纳的情况,可以要求企业去进行缴纳,企业不予缴纳,可以去进行劳动仲裁。
2、如果是在自己没有工作时间内的社保,就只能够去找代缴的机构去进行补缴,可以在网络上去找相关的机构,要注意审核机构的资质,比如说营业执照,劳务派遣证明等。
3、找代缴机构代缴,所有的费用都需要我们个人承担,还需要给代缴机构一定的服务费用,对于我们来说预算的要求可能会更大,压力会更大一点。
一、什么是社保: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二、北京社保补缴需要哪些材料:
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职工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为职工办理补缴业务。
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
3、《北京市社会保险补缴明细表》 (报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4、《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 (报表一式三份并加颤掘盖公章);
5、“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报盘生成数据文件的U盘;
6、工资支付凭证原件;
7、劳动合同原件。
三、社保功能:
1、最常见的用处,就是可以拿社保卡看病就医,即使住院、做手术也能够按照比例报销,不仅如此,还可以买药,这样一来就能够使得人们的经济压力减少,生活更加自在,也不会为了看病费钱而忧愁。
2、能够获得生育方面的补贴,很多人认为生孩子费钱,尤其是住院费,这个时候有了生育补贴就能够减少部分开支了。第三,工作方面有所保障,如果你被公司辞退导致失业了,就可以去有关部门登记,通过审批就能够获得失业证,然后通过失业证就能领取失业金。再者,你因为工伤导致无法工作,还要承担高额医疗费,这个时候工伤保险得作用就会发挥出来,依靠它就能获得相应的赔偿。第四,退休方面,只要每个月按时缴纳社保,到了退休年龄时,就能够办理退休手续,就能获得很多养老金,有了养老金,自然也能安度晚年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猛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茄知核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③ 北京市社保可以补缴前几年的吗
能补缴以前的年度。
一、只要按照规定缴纳滞纳金就可以补缴了。补交前面月份您必须有单位,单位有跟您签劳动合同,有发工资的工资表,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木有交可以要求单位缴纳,补缴费用是根据单位给您发的工资做为缴费基数来计算。
二、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3)北京西城退休补交社保扩展阅读:
社保补缴所需的材料
(1)各地区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
(2)补缴的时间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一般来说,补缴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
具体所需材料,建议登陆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或拨打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
以北京市朝阳区为例:
1、《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两份。
补缴2011年7月(含)以后超过近三个月的需持相关材料先到社保中心业务核查科进行核查,凭签章后的该表办理补缴。所需材料为:
①申请补缴人员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②补缴期间相应工资收入明细复印件;
③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④《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结果(另附登录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系统的申请补缴人员个人查询密码);
⑤《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三份)。
2、《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一式两份。
3、《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一式两份。
4、补缴2011年7月以前或跨此期间社会保险的需同时提供经由朝阳区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的《朝阳区补缴养老保险审核表》及《补缴通知书》。
5、企业版子系统(五险合一)软件生成个人补缴信息报盘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