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当兵退休后有什么待遇
当过兵的人退休后有的待遇如下:从实际上来说,军人的退休工资,在年满60岁退休后,军龄不满20年的,按基本工资的85%进行发放;军龄超过20年的,每多一年,增加1%。如果荣获了一些荣誉,比如年度军事训练优异,被旅、师、集团军评为标兵的三等功、重大科研实验等记的二等功、甚至是传说中的一等功,分别增加5%、10%、20%。而具体的工资,如果合计起来仍旧不如当地平均水平。如果实际工资低于这个水平,那么以当地平均工资来进行发放。
关于退役军人的退休金,可分为3点来区分。
第一:在军队服役的时间等同于缴费年限。退役军人当年的服役期限,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是等同的。如一个军人在部队服役8年后离开部队,那他个人的缴费年限就为8年。若是在离开后,又加入到别的事业单位里工作,单位为他缴费10年,但到退休时,他的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就是25年。
第二:退役兵是农村户籍。这一部分人退役后,可以额外领取到一部分老年生活补贴金。在社保部有相关的规定,在1954年后加入部队,且在60岁以上离开部队的,会给这部分军人发放养老生活补助。
第三: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这类军人领取到的养老金,是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养老金的。按照规定而言,退休军人是要实施倾斜式挂钩调整的。
退伍义务兵相关的待遇主要有退伍补助费、退伍医疗补助费、离队下月津贴、离队当月剩余天数伙食费和离队下月伙食费、自主就业一次性退役金、退役医疗保险金、退役养老保险补助等。
退伍军人的安置政策
1、自主就业的退役义务兵领取的地方经济补助金和其退役时领取的国家退役金之和,应不低于安置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少支配收入的120%。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官地方经济补助金;在义务兵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多服一年增发5%。家居农村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妥善安排他们的生产和生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农村招收员工时,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退伍军人。
法律依据:
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
第一条 在生活方面,不断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援助等政策制度,健全抚恤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保障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调整定期抚恤补助标准时,适当向贡献大的优抚对象倾斜。各地要及时建档立卡,对因生活发生重大变故遇到突发性、临时性特殊困难的优抚对象,在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后仍有困难的,按照规定给予必要的帮扶援助。逐步完善现役军人配偶随军就业创业政策,以及随军未就业期间基本生活补贴等制度,激励现役军人安心服役、奉献国防。
第二条 在养老方面,国家兴办的光荣院、优抚医院,对鳏寡孤独的优抚对象实行集中供养,对常年患病卧床、生活不能自理的优抚对象以及荣获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现役军人的父母,优先提供服务并按规定减免相关费用。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且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老年优抚对象,各地应根据其失能程度等情况优先给予护理补贴。积极推动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行业为老年优抚对象提供优先、优惠服务。鼓励各级各类养老机构优先接收优抚对象,提供适度的优惠服务。
第三条 在医疗方面,各地按照保证质量、方便就医的原则,明确本地区医疗优待定点服务机构,为残疾军人,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下简称“三属”),现役军人家属、老复员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开通优先窗口,提供普通门诊优先挂号、取药、缴费、检查、住院服务。各级各类地方医疗机构优先为伤病残、老龄优抚对象提供家庭医生签约和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组织优抚医院为残疾军人、“三属”、现役军人家属、老复员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优惠体检,提供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和优先就诊、检查、住院等服务。
第四条 在住房方面,适应国家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发展要求,逐步完善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办法,改善优抚对象基本住房条件。在审查优抚对象是否符合购买当地保障性住房或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条件时,抚恤、补助和优待金、护理费不计入个人和家庭收入。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优抚对象,在公租房保障中优先予以解决。对符合条件并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租住公租房,可给予适当租金补助或者减免。对居住农村的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国家或地方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相关项目范围。
第五条 在教育方面,认真落实现有政策,不断丰富优待内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就近就便入读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托儿所;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切实保障驻偏远海岛、高原高寒等艰苦地区现役军人的子女,在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易地优先就近就便入读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托儿所,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时降分录取,按规定享受学生资助政策。现役军人子女未随迁留在原驻地或原户籍地的,在就读地享受当地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优先安排残疾军人参加学习培训,按规定享受国家资助政策。退役军人按规定免费参加教育培训。实施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调整专业、攻读研究生等优待政策。加大教育支持力度,通过单列计划、单独招生以及学费和助学金资助等措施,为退役军人接受高等教育提供更多机会,帮助退役军人改善知识结构,提升就业竞争力。
第六条 在文化交通方面,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景区,对现役军人、残疾军人、“三属”、现役军人家属按规定提供减免门票等优待。现役军人、残疾军人、“三属”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高铁)、轮船、客运班车以及民航班机时,享受优先购买车(船)票或值机、安检、乘车(船、机),可使用优先通道(窗口),随同出行的家属可一同享受优先服务。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残疾军人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和民航班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惠。
第七条 在其他社会优待方面,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优待工作,不断创新社会优待方式和内容。倡导鼓励志愿者参与面向优抚对象的志愿服务。法律服务机构优先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机构依法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鼓励银行为优抚对象提供优先办理业务,免收卡工本费、卡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跨行转账费,以及其他个性化专属金融优惠服务。各地影(剧)院在放映(演出)前义务播放爱国拥军公益广告或宣传短视频,鼓励为优抚对象提供减免入场票价等优惠服务。
『贰』 退休军人补贴政策
现在每年有很多的退伍军人回到地方的,最近有部分退役军人在提问的就是关于退役以后的补贴政策的,这个是国家有统一的规定的,根据等级以及服役的时间等等,区别对待的,下面就由给大家讲解一下有关退伍军人补贴问题的。『叁』 当过兵60岁后每月补贴多少
从2016年1月份起,按照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发放15元老年生活补助。
民政局启动2016年部分退役士兵享受老年生活补助身份认定工作。对符合条件认定的部分老年退役士兵,从2016年1月份起,按照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发放15元老年生活补助。
本次认定工作实施对象的人员范围主要有以下两类:
(一)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人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1954年11月1日后入伍;
②2016年年满60周岁及以上(即1956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③未享受国家定期抚恤定补补助。
(二)城镇退休和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人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1954年11月1日后入伍;
②年龄60周岁及以上;
③未享受国家定期抚恤定补补助;
④核算退休金时未将军龄计算为工龄或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时军龄没有视为缴费年限。该项活动将从2015年8月3日起,于9月30日结束。
符合条件并在1956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人员,可携带上述相关材料,以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为单位,个人提出申报。
二、与退伍义务兵相关的生活待遇政策主要有哪些?
与退伍义务兵相关的待遇主要有退伍补助费、退伍医疗补助费、离队下月津贴、离队当月剩余天数伙食费和离队下月伙食费、自主就业一次性退役金、退役医疗保险金、退役养老保险补助等。义务兵服役期间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与之相关的还有残疾抚恤金、伤病残退役军人安置补助费、残疾保险金、残疾附加保险金、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退役伤病残人员医疗生活补助费等待遇。
一、农村退伍军人60岁每月多少钱?
目前针对农村退伍军人的补贴主要分两类。第一类农村退伍军人养老补助,第二类农村退伍军人老年补贴。从2011年8月1日起,国家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的老年生活补助。
1、补助对象
一是现年满60周岁,且是在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的农村籍老义务兵。
二是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是指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
三是未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同时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
2、补助标准
按照最新的标准,也就是2020年8月1日颁布的补助标准为:每服役一年义务兵役补助45元。举个例子。张建军,1976年02入伍,1981年01月退役,服役时间为6年。按照2020年国家补助标准,其应领取的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计算为:45*6=270元/月。如果当地按年发放,张三应领取的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为:270*12=3240元。
二、能领补贴的三类农村退伍军人
1、因执行任务受伤需养病的农村退伍军人
患病退伍的军人那么解放军在部队中,经常都会执行很多的任务,那么这些任务也有一定的风险性,难免会对身体产生危害,但是还没有致残,但也是需要长期去养病,并且没办法继续留在部队,即使他们离开了部队,他们的自理能力也非常的差,因此很多患病的退伍军人之后的生活也是越来越差,那么对于这类退伍军人来说的话,可以去医院开的病情证明,并且部队评定的患病退伍军人的身份,每个月就可以领取相对应的补贴。
2、伤残退伍军人
军人在进行高强度训练后,在执行特殊任务时,可能会导致身体伤残,那么这种军人在离开部队之后,基本就去的劳动力,换句话说这些人也就没有能够创造经济收入的条件,国家也不会忘记他们做出的贡献,因此国家对于这类军人的补贴是最高的,每年将近有有五万元的补贴,如果你们,身边有这几类军人的话,那么记得转告他们,最后也向军人们致敬。
3、满60周岁的退伍军人
很多军人在离开部队时年纪比较大,而且他们又是农村户口,因此在离开部队之后,只能够回到家乡干活一些农活,因此他们的收入也非常少,而他们也是国家重点照顾的对象之一了,毕竟他们在部队的时候,为国家付出了,在他们需要帮助的时候,国家也会对他们伸出援手,而他们到了60岁之后,也可以领取一些补贴,而补贴的金额也会根据当地的一些标准进行发放。
法律依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肆』 民政部退役军人补贴
退伍军人补助政策,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向当地民政部门咨询。民政局启动了部分享受老年生活补助的退役士兵身份认定工作。对部分符合条件的退役老兵,从2016年1月起,义务兵役每年每人每月给予15元生活补助。退伍军人补贴政策,在原有的补助基础之上,增加了对一些老年退伍军人的补助。最新津补贴政策没有出台之前,退伍军人可以领取到的生活补助费,主要包括一次性退役金,离队津贴,伤残补助金等。在此基础之上,年满60周岁的退伍老军人,可以享受到国家每个月15元的生活补助。
第五条 志愿兵退出现役后,由国家负责安置工作。年满五十五岁或因公致残、积劳成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干部退休办法,办理退休手续。志愿兵在部队服役期间的待遇和退出现役后的安置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委规定。
二、国发(1978)223号: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兵待遇的规定;第一条、志愿兵的政治待遇,如听报告、看文件、发书刊等,可按排职干部待遇。第七条、志愿兵的困难救济,福利待遇,伤、残优待和牺牲、病故后的抚恤宴简森,均按干部的有关待遇办法执行。第八条、志愿兵经组织批准退出现役转业的,本人要求复员回农村参加农业生产的,符合退休条件退休的,分别办理转业、复员、退休手续,并按干部的有关待遇发给各种补助费。粮食定量和被装发放,均按干部的有关标准执行。
说明:从两个方面说明按干部带待遇(1)政治上(2)生活上
三、民发(1978)11号:民政部关于部队士兵提拔为干部或者改为志愿兵后是否继续保留其自留地问题的批复; 义务兵提拔为干部或者改为志愿兵后,他们已经成为职业军人,没有必要继续保留其自留地。
说明:从两个方面说明按干部待遇(1)从提干或改为志愿兵后的工作性质定义上:职业军人(2)执行政策:收回自留地
四、民政部〔1979〕民优字第22号关于部队志愿兵的家属如何优待问题的通知 “部队义务兵战士改为志愿兵的,他们已享受工资待遇,因此他们的家属可与部队干部的家属同样对待,不应再享受部队义务兵战士家属的优待。”
说明:在对得家属的政咐梁策上和干部一样
五、国发(1983)16号文件;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颁发《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兵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五条 退出现役的志愿兵,原则上转业回原籍,由县报请行政公署或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统筹安置。转业的志愿兵安置工作后,安置单位相应增加的劳动指标,应列入国家当年下达的和各省、市、自治区的劳动计划。安置在区、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保留全民所有制职工的身份。在安置转业志愿兵时,应尽量按专业技术对口分配。其工资级别评定,军龄(入伍前有工晌亩龄的应加入伍前工龄)满八年不满十五年的定三级工;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定四级工;满二十年以上的定五级工。
说明:我们转业有指标,有身份
六、参务(1983)243号文件;《关于贯彻执行志愿兵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四条、转业志愿兵,“安排在区、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保留其全民所有制职工身份。”如工作需要,可在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进行调动。第五条、转业志愿兵,应根据国家经济建设需要和本人专业、特长,确定分配系统或单位。所需劳动指标,由民政部提出,交劳动人事部列入国家当年下达的和各省、市、自治区的劳动计划内,并保证落实。县(市)安置部门,也可先安置,后结算,妥善安置。志愿兵退出现役的经费计算,其与干部职级比照可按:一级志愿兵按军队干部二十三级正排职,二级志愿兵按二十二级副连职,三级志愿兵按二十一级正连职,四级(含)以上志愿兵按二十级副营职。
说明:(1)再一次说明我们有指标有身份(2)再一次说明我们和干部在待遇上的可比性
七、 《民政部总参谋部关于1992年冬季志愿兵转业安置工作的通知》:一九七八年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以来,部队基层有76种干部职务陆续改为志愿兵担任。他们在部队政治思想、专业技术、作战训练和行政管理等方面发挥着同基层干部一样的骨干作用。……逐步参照转业干部安置的有关办法,调整有关政策。
说明:(1)我们担任的是干部曾经担任的职位,发挥着干部作用(2)在安置上和干部有可比性
八、国务院 中央军委第608号文件第三十四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以及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招收录用或者聘用人员的,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录用或者聘用退役士兵。第三十五条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在接收退役士兵的6个月内,完成本年度安排退役士兵工作的任务。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标准,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第三十八条非因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接收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退役士兵上岗的,应当从所在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的当月起,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80%的标准逐月发给退役士兵生活费至其上岗为止。
『伍』 军人退伍后可以得到多少补助
第一,一期士官(下士军衔)每个月工资5500元左右,退伍费18万左右。
第二,二期士官(中士军衔)每个月工资7000元左右,退伍费35万左右
第哗型蠢腔六,二级军乱档猜士长,每个月工资1.4万左右,退伍费150万左右。
第七,一级军士长,每个月工资1.6万左右,退伍享受退休待遇。
除了工资和退伍费,还有“六险二金”,它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高危保险,住房公积金和职业年金,退伍后“二金”直接算入退伍费中,“六险”直接转移到地方。
『陆』 部队退休金一般有多少
法律分析:1.交通费:给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发放交通费。标准:军队离休干部每人每友迹月105元(含原来已发的15元),军队退休干部每人每月90元。交通费随离退休费逐月发放。发放交通费后,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个人用车自理。军队退休士官(含退休志愿兵)参照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的规定发给交通费。
2.保留福利补助、保留伙食补贴:军队离退休干部从这次工资制度改革起,保留福利补助60元、伙食补贴50元。退休志愿兵保留福利补助25元、伙食补贴35元。
3.军人职业津贴:军人职业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80—380元。退休志愿兵军人职业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180—280元。
4.公勤费:公勤费按规定享受全费标准的,每人每月800元;半费标准的,每人每月400元;全费四分之一标准的,每人每月200元。公勤费和护理费只可享受一种。
5.服装费: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干部服装费标准,每人每月调整为:寒区50元。
6.荣誉金:荣获一、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者,每月发给30元;荣获独立功勋荣誉章者,每月发给25元;荣获胜利功勋荣誉章者,每月发给20元。随工资逐月发放。
7.房租补贴:每人每月房租补贴标准调整为:正军职(含相当职务等级的专业技术和文职离退休干部,下同)120元,副军职105元,正师职65元,副师职58元,正团职50元,副团职45元,营职以下40元;六级退休士官45元,五级以下退休士官40元;1955年前后复员衫蔽无工作的女同志35元,领取定期生活补助费的离退休干部遗属35元。自购自建住房和维修扩建私房的军人离休退休干部,不交纳住房租金的,不得享受住房补贴。
8.防暑降温费:军队离退休干部每人每年80元,退休志愿兵每人每年40元。
9.军粮差价补贴: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志愿兵的食物定量标准为:每人每天粮食550克,黄豆80克,植物油50克。军粮补贴标准,仍按1999年的标准执行。
10.政府特殊津贴: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由国家人事部批准,每人每月100元。
11.护理费:调整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护理费标准,按公勤费全费标准执行,每人每月8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二十二条 士兵退出现役时,符合预备役条件的,由或告州部队确定服士兵预备役;经过考核,适合担任军官职务的,服军官预备役。退出现役的士兵,由部队确定服预备役的,自退出现役之日起四十日内,到安置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
『柒』 农村退伍军人退休补贴政策规定
现在在我国农村也是好多的退伍军人的,前几年国家就已经出台的关于我国农村退伍军人的补贴问题的,针对好多方面都提出相关补贴的政策的,具体是根据在军队服役的年限来决定的,卜袭碧接下来我给大家讲解一下有关农村退伍军人退休补贴。『捌』 60岁退役军人补贴标准
1、对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
(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提高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每服一年义务兵役
每人每月提高4元,提至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补助54元。
2、提高新中国成立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的生活补助标准,调整后的补贴标准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党的,提至每人每月88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党的,提至每人每月795元。已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老党员,不执行上述补贴标准,仍按每
人每月50元标准发给生活补助,已对老党品实行定额补贴的地方,补贴标准低于上述标准的,按照补差原则发给补贴;补贴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补贴标准发给补贴。
3、对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军人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提至每人每月800元。
中央财政对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9个省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20元;
对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80元;
对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640元。
4、以下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一览:
中央财政对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9省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00元;
对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50元;
对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600元。
『玖』 关于退伍军人退休补贴政策规定
现阶段很多网友对关于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全文内容的相关信息非常关注,很多军人年轻时为祖国为人民奉献了青春和热血,等到年纪大悄信态了理应好好安享晚年。那么退伍军人的晚年生活谁来保障呢?以下是由我为你总结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