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73年出生的女性哪年退休领养老金
如果说你是男性,1973年出生,正常退休年龄需要到60岁,也就是到2033年退休。如果说你是特殊工种人员,那么可以在2028年退休;如果属于病退,那么可以在2023年退休。而如果是公务员的话,只要工龄满30年,就可以申请退休了。
如果你是女性的话,1973年出生,如果属于女性职工,正常就是到2023年退休;如果属于女性干部和女性灵活就业人员,正常需要到2028年退休;如果属于特殊工种或者病退人员,那么可以在2018年退休(这个年龄是比较早的了);当然,如果是公务员的话,同样是只要工龄满30年,就可以申请退休了。
B. 1973年出生什么时候退休年龄
法律分析:1973年出生,按照新的退休规定,一般情况下,若是男性,应该在2033年退休;若是女职工,应该在2023年退休;若是女干部,应该在2018年退休。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九条 工人的退休费、退职生活费,企业单位,由企业行政支付;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由退休、退职工人居住地方的县级民政部门另列预算支付。
第十条 工人退休、退职后,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或多子女上山下乡、子女就业少的,原则上可以招收其一名符合招工条件的子女参加工作。招收的子女,可以是按政策规定留城的知识青年,可以是上山下乡知识青年,也可以是城镇应届中学毕业生。我国农业生产水平还比较低,粮食还没有过关,对增加城镇和其他吃商品粮的人口,必须严加控制。因此,家居农村的退休、退职工人,应尽量回到农村安置,本人户口迁回农村的,也可以招收他们在农村的一名符合招工条件的子女参加工作;退休、退职工人回农村后,其口粮由所在生产队供应。 招收退休、退职工人的子女,应当由当地劳动部门统一安排。招收子女的具体办法,由省、市、自治区根据上述原则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C. 73年女性哪年退休
按照法律规定,女性退休年龄应该满足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因此在2023年最多到2024年时,生于1973年的女性即可选择退休。1973年出生的女职工2023年退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必须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正常退休是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长期在管理和技术岗位上的女职工年满55周岁)。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为从事井下、高空、高温、低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从事特殊工种时间达到规定年限的,可以办理提前退休。因病提前退休有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可办理病退。不具备退休条件,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应该退职。退职后,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四十的生活费,低于二十元的,按二十元发给。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法律依据:《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规定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D. 1973年出生的女职工哪年退休
1973年出生的女职工到2028年退休;如果是女工人则到2023年退休。
我国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2015年10月14日人社部部长尹蔚民介绍了“十二五”以来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成就,称我国是目前世界上退休年龄最早的国家,平均退休年龄不到55岁。
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2011年1月起,我国对个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三条 患二、三期矽肺病离职休养的工人,如果本人自愿,也可以退休。退休费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并享受原单位矽肺病人在离职休养期间的待遇。
患二、三期矽肺病离职休养的干部,也可以按照本条的办法执行。
第四条 获得全国劳动英雄、劳动模范称号,在退休时仍然保持其荣誉的工人;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认为在革命和建设中有特殊贡献的工人;部队军以上单位授予战斗英雄称号的转业、复员军人,在退休时仍保持其荣誉的,其退休费可以酌情高于本办法所定标准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但提高标准后退休费,不得超过本人原标准工资
第十条 工人退休、退职后,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或多子女上山下乡、子女就业少的,原则上可以招收其一名符合招工条件的子女参加工作。招收的子女,可以是按政策规定留城的知识青年,可以是上山下乡知识青年,也可以是城镇应届中学毕业生。
我国农业生产水平还比较低,粮食还没有过关,对增加城镇和其他吃商品粮的人口,必须严加控制。因此,家居农村的退休、退职工人,应尽量回到农村安置,本人户口迁回农村的,也可以招收他们在农村的一名符合招工条件的子女参加工作;退休、退职工人回农村后,其口粮由所在生产队供应。
招收退休、退职工人的子女,应当由当地劳动部门统一安排。招收子女的具体办法,由省、市、自治区根据上述原则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规定。